《傷寒總病論》~ 卷第一 (5)
卷第一 (5)
1. 兩感證
龐曰:《素問》載兩感於寒,其脈應與其病形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頭痛,口乾而煩滿;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語;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口,不知人,六日死。言其六日死者,是臟腑榮衛或有所通行,故四日少陰與太陽俱病,五日太陰與陽明俱病,六日厥陰與少陽俱病,是重傳得六日死矣。
其有三日死者,《素問》謂陽明為五臟十二經脈之長,其邪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絕,故死矣。夫邪氣盛則實,表裡邪實,並領血氣入胃,不通於榮衛氣血,故氣血隨邪而盡,則三日死矣。其脈候《素問》已脫,今詳之。凡沉者,皆屬陰也。一日脈當沉而大,沉者,少陰也,大者,太陽也;二日脈當沉而長;三日脈當沉而弦,乃以合表裡之脈也。沉長、沉弦皆隱於沉大。
凡陰不當合病,唯三陽可以合病,今三陰與三陽合病,故其脈似沉緊而大,似沉實而長,亦類革至之死脈也。
白話文:
兩感證是指同時感受兩種寒邪的疾病。根據《素問》記載,如果同時感受兩種寒邪,脈象和病症會有所對應。第一天,巨陽經與少陰經同時患病,會頭痛、口乾舌燥且腹部脹滿;第二天,陽明經與太陰經同時患病,會腹部脹滿、全身發熱、不想吃東西、神志不清;第三天,少陽經與厥陰經同時患病,會出現耳聾、臉色發青、四肢厥冷、無法喝水、神志不清,六天內死亡。書中提到六天死亡的原因是,臟腑經絡之間的氣血運行受到了阻礙,所以第四天少陰經和太陽經同時患病,第五天太陰經和陽明經同時患病,第六天厥陰經和少陽經同時患病,病情加重最終導致死亡。
也有些患者三天就死亡了。《素問》認為陽明經是五臟十二經脈中最主要的經脈,如果陽明經的邪氣很盛,患者就會神志不清;三天后陽氣耗盡而死。這是因為邪氣盛則為實證,表裡都實邪,邪氣阻塞氣血運行,導致氣血隨邪氣一起耗盡,因而三天內死亡。其脈象的診斷,《素問》已經有所論述,在此再詳細說明。凡是脈象沉的,都屬於陰證。第一天,脈象應當沉而有力(沉代表少陰,有力代表太陽);第二天,脈象應當沉而長;第三天,脈象應當沉而弦,這是表裡經脈同時受邪的表現。沉長、沉弦都隱含在沉而有力的脈象之中。
通常陰經不會同時患病,只有三陽經可以同時患病。但這裡是三陰經和三陽經同時患病,所以脈象表現為似沉似緊且有力,似沉似實且長,也類似於危急重症的死脈。
2. 三陰三陽傳病證
龐曰:傷寒一日,巨陽受病,前所說膀胱詳矣。《病源》云小腸,雖則誤其標本,其手足陰陽自有並病者。故《素問》云:六日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五臟不通,則死矣。是表裡次第傳,不必兩感,亦有至六日傳遍五臟六腑而死者也。《素問》云:諸浮不躁者,皆在陽則為熱,其有躁者在手。
假令第一日脈不躁,是足太陽膀胱脈先病;脈加躁者,又兼手太陽小腸也。又云:諸細而沉者,皆在陰,則為骨痛,其有靜者在足。假令第四日脈靜者,足太陰始傳病也。脈加數,又兼手太陰病也。故六日亦能傳遍臟腑也。躁謂脈數,靜謂脈不數,用藥則同,若用針,須取足與手之經也。
白話文:
龐氏說:傷寒第一天,陽氣最盛的巨陽經脈就已受病,之前提到的膀胱經的病理已詳盡說明。《病源》書中提到小腸,雖然說法可能混淆了標與本的關係,但手足陰陽經脈確實會同時生病。所以《素問》說:六天內,三陰三陽經脈、五臟六腑都會受病,氣血運行受阻,五臟氣機不通暢,就會死亡。這是表裡經脈依次傳病的過程,不一定要同時感受兩種邪氣,也有可能在六天內病邪傳遍五臟六腑而致死的。《素問》又說:脈象浮而不太躁動的,都在陽經,則表現為發熱;如果脈象躁動的,則在手太陰經。
假設第一天脈象不躁動,表示足太陽膀胱經首先生病;如果脈象較躁動,則還兼及手太陽小腸經。又說:脈象細微而沉的,都在陰經,則表現為骨痛,如果脈象平靜的,則在足太陰經。假設第四天脈象平靜,表示足太陰經開始受病;如果脈象加快,則還兼及手太陰經。所以六天內也能傳遍所有臟腑。躁動指脈象頻數,平靜指脈象不頻數,用藥原則相同,如果用針灸治療,則需同時選取足經和手經的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