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

卷一 (3)

1二難

二難曰:脈有尺寸,何謂也?

然:尺寸者,脈之大要會也。

會,聚也。要會者,言切要聚會之處也。人之一身,經絡營衛,五臟六腑,莫不由於陰陽,而或過與不及、於尺寸見焉,故為脈之大要會也。一難言寸口為脈之大會,以肺朝百脈而言也。此言尺寸為脈之大要會,以陰陽對待而言也。

從關至尺是尺內,陰之所治也;從關至魚際是寸內,陽之所治也。

關者,尺寸分界之地,《脈訣》所謂高骨為關是也。關下為尺,主腎肝而沉,故屬陰。魚際,大指本節後內廉大白肉名曰魚,其赤白肉分界,即魚際也。關上為寸口,主心肺而浮,故屬陽。治,理也。欲明陰陽為病之治者。須於尺寸候之也。

故分寸為尺,分尺為寸。

寸為陽,尺為陰,陽上而陰下,寸之下尺也,尺之上寸也,關居其中以為限也。言分寸為尺,分尺為寸者,謂關上分去一寸,則余者為尺,關下分去一尺,則余者為寸,此明尺寸之所以得名也。

故陰得尺內一寸,陽得寸內九分。

此又於尺寸中分其長短之位,以合陰陽之數,一寸為偶數,九分為奇數也。蓋關以下至尺澤,皆謂之尺,而診脈則止候關下一寸,關以上至魚際,皆謂之寸,而診脈止候關上九分,故曰:尺內一寸,寸內九分也。

尺寸終始,一寸九分,故曰尺寸也。

寸為尺之始,尺者寸之終,云尺寸者,以終始對待而言,其實則寸得九分,尺得一寸,皆陰陽之盈數也。然得一寸不名曰寸,得九分不名曰分者,以其在尺之中,在寸之中也。

白話文

【二難】
脈象有「尺寸」之分,指的是什麼?

所謂「尺寸」,是脈搏關鍵的匯聚之處。「會」即聚集,「要會」意指切中要害的匯集點。人體全身的經絡、營衛之氣、五臟六腑,皆遵循陰陽平衡,若有過度或不足,皆可從尺寸脈象中顯現,因此稱之為脈搏的關鍵所在。前一難提到「寸口」是脈象的總匯,是從肺朝百脈的角度而言;此處說「尺寸」為脈象要會,則是從陰陽對應的角度闡述。

從「關」部至「尺澤」為尺部,屬陰所主;從「關」部至「魚際」為寸部,屬陽所主。

「關」是尺寸的分界,《脈訣》所說「高骨為關」即指此處。關以下為尺部,主腎肝之氣而脈沈,故屬陰。「魚際」是大拇指根部內側隆起的白肉處,其紅白肉交界即為魚際。關以上為寸口,主心肺之氣而脈浮,故屬陽。「治」即調理,欲明辨陰陽病變的調理,需從尺寸脈象中診察。

因此,從寸部分出一寸即為尺部,從尺部分出一尺即為寸部。

寸屬陽,尺屬陰,陽在上而陰在下。寸的下方是尺,尺的上方是寸,關部位居中間作為界限。所謂「分寸為尺,分尺為寸」,是指從關部向上分去一寸,剩餘部分為尺;從關部向下分去一尺,剩餘部分為寸,此即尺寸名稱的由來。

因此,陰脈佔據尺部內一寸,陽脈佔據寸部內九分。

此處進一步劃分尺寸的長短位置,以對應陰陽之數(一寸為偶數,九分為奇數)。關以下至尺澤皆稱「尺」,但診脈時僅候關下一寸;關以上至魚際皆稱「寸」,但診脈時僅候關上九分,故說「尺內一寸,寸內九分」。

尺寸的範圍總長為一寸九分,因而合稱「尺寸」。

寸是尺的起始,尺是寸的終點。稱「尺寸」是從終始對應的角度而言,實際寸脈取九分,尺脈取一寸,皆符合陰陽的滿數。然而,尺部的一寸不單稱「寸」,寸部的九分不單稱「分」,因其分別位於尺與寸的整體範圍之中。

2三難

三難曰:脈有太過,有不及,有陰陽相乘,有覆有溢,有關有格,何謂也?

此言太過不及,皆病脈也。陰乘陽,則陰太過而犯陽,為陽不及;陽乘陰,則陽太過而犯陰,為陰不及。若相乘之甚者,則為覆溢之脈,而成關格之證也。

然:關之前者,陽之動也,脈當見九分而浮,過者法曰太過,減者法曰不及。

關前為陽,寸脈所動之位。脈見九分而浮,九,陽數,寸之位浮,陽脈是其常也。過,謂過於本位,過於常脈;不及,謂不及本位,不及常脈,是皆病脈也。

遂上魚為溢,為外關內格,此陰乘之脈也。

遂者,徑行而直前也。魚,即魚際。溢,如水之溢滿,而出於外也。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故曰關。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故曰格。此陰乘陽位,其脈遂溢於魚際之分,而成外關內格之證也。

關以後者,陰之動也。脈當見一寸而沉,過者法曰太過,減者法曰不及。

關後為陰,尺脈所動之位。脈見一寸而沉,一寸陰數,尺之位沉,陰脈是其常也。過謂過於本位,過於常脈;不及謂不及本位,不及常脈,皆病脈也。

遂入尺為覆,為內關外格,此陽乘之脈也。

覆者,如牆之傾覆也。經云: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也。以陰不得營於陽,陽遂下陷而覆於尺之分,此陽乘陰位之脈,而成內關外格之證也。

故曰覆溢,是其真臟之脈,人不病而死也。

覆溢之脈,乃陰陽離決之徵。若覆溢之微,雖關格重證,猶或未至危殆。若覆溢之甚,為真臟之脈。真臟者,謂臟氣已絕。其真形獨現於外,不必有疾病,而可決其必死也。

按:脈乃血中之氣,謂之營氣,西醫言穀食入胃,其精液乃至頸,過肺奉心,化赤為血,應呼吸,行脈道。即《靈樞·營氣篇》云:營氣之道,內谷為寶,谷入於胃。乃傳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精專者行於經隧,常營無已,終而復始者是也。蓋臟氣者,不能自致於手太陰,必因於胃氣,乃至於手太陰,是左右寸口,雖屬於肺,而皆有陽明胃氣鼓舞其間,故胃為脈之根,肺為脈之干也。《素問·脈要精微論》云:陰陽不相應,病名曰關格。

六節臟象論以人迎一盛至四盛以上為格陽,寸口一盛至四盛以上為關陰。而《靈樞》終始、禁服諸篇,亦以人迎四盛,且大且數,名曰溢陽,溢陽為外格。脈口四盛,且大且數,名曰溢陰,溢陰為內關不通,死不治。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曰關格。關格者,與之短期,此人迎寸口,指結喉兩旁人迎,太淵、經渠間之寸口而言也。

越人既獨取寸口,不診十二經動脈,無取乎結喉之人迎。推溢陽為外格,溢陰為內關之意,知人迎為寸口肺脈之根,寸口為人迎胃脈之干,人迎脈大至一倍、二倍、三倍、四倍,未有不變見於氣口者,以根大而干亦大也。如人迎四倍以上為外格證,則寸口之脈,亦溢於魚上為溢陽脈,以應人迎之氣。

白話文

【三難】

脈象有過於旺盛的,有不足的,有陰陽互相侵犯的,有「覆」有「溢」,有「關」有「格」,這是什麼意思呢?

這裡所說的「太過」與「不及」,都是病脈的表現。陰氣侵犯陽位,則陰氣過盛而壓制陽氣,使陽氣不足;陽氣侵犯陰位,則陽氣過盛而壓制陰氣,使陰氣不足。如果陰陽互相侵犯的情況嚴重,就會形成「覆」或「溢」的脈象,進而演變成「關格」的病症。

關前的脈象(寸脈)
關前是陽氣運行的部位,脈象應浮現於九分位置(寸脈),且呈現浮象。超過這個標準稱為「太過」,不足則稱為「不及」。

關前屬陽,是寸脈搏動的位置。正常寸脈應浮現於九分處(「九」為陽數),浮象屬陽脈的正常表現。「太過」指脈象超過本位或常脈的強度;「不及」指脈象未達本位或常脈的強度,這些都是病脈。

若脈象向上延伸至魚際(手掌大魚際處),稱為「溢」,屬於「外關內格」,這是陰氣侵犯陽位的脈象。

「溢」如同水滿溢出,陽氣過盛導致陰氣無法調和,稱為「關」;陰氣過盛導致陽氣無法調和,稱為「格」。此處陰氣侵犯陽位,脈象溢至魚際,形成「外關內格」的病症。

關後的脈象(尺脈)
關後是陰氣運行的部位,脈象應沈現於一寸位置(尺脈)。超過這個標準稱為「太過」,不足則稱為「不及」。

關後屬陰,是尺脈搏動的位置。正常尺脈應沈現於一寸處(「一」為陰數),沈象屬陰脈的正常表現。「太過」指脈象超過本位或常脈的強度;「不及」指脈象未達本位或常脈的強度,這些都是病脈。

若脈象向下深入尺部,稱為「覆」,屬於「內關外格」,這是陽氣侵犯陰位的脈象。

「覆」如同牆壁傾倒,陽氣過盛導致陰氣無法調和,陰氣無法與陽氣協調,陽氣便下陷而覆蓋尺部,形成「內關外格」的病症。

因此,「覆」與「溢」是真臟脈的表現,即使患者看似無病,也可能死亡。

覆溢脈象是陰陽離決的徵兆。若覆溢程度輕微,雖有「關格」重症,或許尚未危及生命;但若覆溢嚴重,便是「真臟脈」,表示臟氣已絕,其真實病態顯露於外,即使無明顯疾病,也可斷定必死。

補充說明
脈象是血中的氣(營氣)所形成。西醫認為食物進入胃後,精華輸送至頸部,經肺入心,化為血液,隨呼吸運行於脈道。《靈樞·營氣篇》也提到,營氣的運行依賴飲食精微,經胃傳至肺,散布全身,其中精純部分運行於經脈,循環不息。

臟氣無法自行到達手太陰肺經,必須依賴胃氣才能傳至寸口。因此,左右寸口雖屬肺,但均有胃氣推動,故胃為脈的根本,肺為脈的主幹。《素問·脈要精微論》指出,陰陽失調的病症稱為「關格」。

《六節臟象論》提到,人迎脈(頸部動脈)搏動過盛(一盛至四盛以上)為「格陽」,寸口脈(手腕脈)搏動過盛為「關陰」。《靈樞》相關篇章也記載,人迎脈極盛且快速稱為「溢陽」,即「外格」;寸口脈極盛且快速稱為「溢陰」,即「內關不通」,屬不治之症。若人迎與寸口脈皆極盛,則為「關格」,預後極差。此處的「人迎」指頸部動脈,「寸口」指手腕脈。

《難經》作者(越人)主張獨取寸口診脈,不診十二經動脈,因此不參考頸部人迎脈。推論「溢陽為外格,溢陰為內關」之意,可知人迎脈(胃氣根本)與寸口脈(肺氣主幹)相互影響。人迎脈搏動過盛(一倍至四倍),必然反映於寸口脈,因為根本強盛則主幹也強盛。例如人迎脈四倍以上為「外格」,寸口脈也會溢至魚際,形成「溢陽脈」,與人迎之氣相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