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學修

《推拿抉微》~ 節錄夏英白先生推拿凡例

回本書目錄

節錄夏英白先生推拿凡例

1. 節錄夏英白先生推拿凡例

一凡云拿者,總言以醫手在兒經穴,以用諸法也。推者醫指按經穴擠而上下之也,掐者醫指在兒經穴入而向後出也;搓者醫指在兒經穴往來摩之也;搖者或於兒頭,或於兒手,使之動也;攝者醫以兩指攝兒皮,微用力而略動也;扯者於兒皮輕輕頻攝之,而頻棄之也;揉者醫以指按兒經穴,不離其處而旋轉之也;運者醫以指於兒經穴,由此往彼也;刮者醫指挨兒皮膚,略加力而下也;分者以兩手之指,由兒經穴划向兩邊也;和者醫以兩手之指,由兒兩處經穴,合於中間一處也。醫者於用法時,具全副善念慈心,無半點浮詞躁之,則一切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矣。

白話文:

一凡所說的拿,總括來說是指醫生用手在孩子的穴位上,以各種方法進行治療。推是指醫生用手指按壓穴位,然後上下擠壓。掐是指醫生用手指按壓穴位,然後向後推出。搓是指醫生用手指在穴位上來回摩擦。搖是指醫生或是讓孩子的頭,或是讓孩子的 手動起來。攝是指醫生用兩根手指捏住孩子的皮膚,並輕微用力並移動。扯是指醫生輕輕地、頻繁地捏住孩子的皮膚,然後快速地放開。揉是指醫生用手指按壓穴位,但不離開該處,並旋轉手指。運是指醫生用手指從一個穴位移動到另一個穴位。刮是指醫生用手指挨著孩子的皮膚,並施加一點力道向下移動。分是指醫生用雙手的食指,從孩子的穴位向兩側劃開。合是指醫生用雙手的食指,從孩子的兩個穴位同時向中間一個穴位移動。醫生在使用這些方法時,必須具備慈悲心腸和善念,絲毫不能有浮躁的情緒,這樣纔能夠做到神明通透,而這些能力也取決於醫生本身。

一凡為推拿法醫者,己之大指,不可修留爪甲,但以指頭肉用力,有爪甲則為傷兒皮膚矣。醫者最宜輕穩,莫致兒皮膚疼痛。

白話文:

所有從事推拿的醫師,自己的大拇指,不可以修剪留著指甲,只要用指頭肉用力推拿即可,如果有指甲就會傷害到孩子的皮膚。醫師最應該輕柔穩妥,不要讓孩子皮膚疼痛。

一兒病重者,醫人以麝香黏己指;輕者,以蔥薑水浸己指,則用一切法,始可開閉竅。

白話文:

有一個小孩病得很嚴重,醫生用麝香粘自己的手指,使小孩的竅穴打開。病得輕一些的人,可以用蔥薑水浸自己的手指,然後用各種方法,才能使竅穴打開。

一推拿法須在下午半日為之。蓋上半日陽氣正盛,在兒關竅推拿,多不能入。

一指頭箕斗旋紋處有火。若治兒熱症,醫者可用大指尖,勿將指頭箕斗紋處推拿。

白話文:

推拿應該在下午進行。因為上午陽氣旺盛,此時給孩子做穴位推拿往往效果不佳。

如果治療孩子的熱症,醫生可以使用大拇指的指尖來操作,但不應該用指頭上箕鬥旋紋的位置進行推拿。

一是書未註明所推拿之數,以兒有大小強弱之異,病有輕重之殊。兒之大者強者,病之重者,用數多;兒之小者弱者,病之輕者,用數少。多則用幾百,少者用幾十。

白話文:

一則是不會在書中註明推拿的次數,因為每個小孩的大小、強弱都不同,疾病也有輕重之分。大的、強壯的孩子,患較嚴重的疾病,則使用較多的次數;小的、弱小的孩子,患較輕微的疾病,則使用較少的次數。多的話用幾百次,少的則用幾十次。

一是書原指某臟某腑,寒則用某法,熱則用某法,虛者用某法,實者用某法。若素全不明醫理,何能辨寒熱虛實,倘或錯用,亦能為害,故認症宜真。

白話文:

在一本書中,記載著某個臟腑的寒症、熱症、虛症和實症,以及相應的治療方法。如果你對醫學理論一無所知,怎麼能辨別寒症、熱症、虛症和實症呢?如果你用錯藥,可能會造成傷害。所以,診斷時必須基於真正的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