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川玄悅

《產論》~ 卷一 孕育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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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孕育 (2)

1. 二,治法

病候曰。經水時下。或不絕。或胎動而水下。或欲墜者。胎失其處。而動經若膀胱也。至甚動經脈。則寒戰發熱而胎墜。

測法曰。病得之交接。而壓其胎。

治法曰。整胎之術主之。宜第一和劑之類。

病候曰。吐血衄血或卒然胸痛者。

測法曰。病得之盛怒。而其氣暴逆也。

治法曰。洞當飲主之。兼用童騰飲。吐血甚者別與藕汁。

洞當飲方

柴胡黃芩黃連茯苓半夏生薑青皮(各五分),甘草(一分),芍藥(一錢)

上九味。以水二合半。煮取一合半服。

童騰飲方

芎藭,黃芩,黃連(各一錢),大黃(五分)

上以麻沸湯一合漬之。須臾絞去滓頓服。

病候曰。孕婦左腿痛。

測法曰。有瘀血也。數產而後。或病於左。初則不病。

治法曰。產後療之可也。折衝飲主之。

病候曰。溲黑血。

測法曰。溲黑者腎傷也。溲血者內熱也。凡諸血不由戶者。不害於孕甚則危。

治法曰。大補湯主之。

補湯

黃蓍,人參白朮,茯苓,當歸,芎藭,芍藥,桂枝(各五分),乾地黃(一錢),甘草(一分)

上十味。以水二合半。煮取一合半服。

病候曰。藏躁悲傷者。或善怒者。產後不眩冒則病狂。

治法曰。甘麥大棗湯主之。(方見要略)

病候曰。苦心下逼者。

測法曰。世醫率謂。是胎也。余屢驗非胎而唯血氣上逼者甚多知。如胎絕橫骨而上。則往往難救。其得整胎而復者。十僅二三而已。

治法曰。第一和劑湯主之。兼用救癇術按之而止。(術見後)

第一和劑湯方

附子,白朮,黃蓍,芍藥(各一錢),當歸,乾薑,芎藭,茯苓(各五分),桂枝(一錢),甘草(一分)

上十味。以水二合半。煮取一合半服。

病候曰。妊娠下黃汁或如赤豆汁。

測法曰。產門下之者胎死也。

治法曰。第一和劑湯主之。(方見前)

病候曰。妊娠二三月下血塊。

治法曰。當剖視之。恐是傷產也。已知傷產。當與折衝飲可也。但下血塊者乃知非是傷產也。

折衝飲方

芍藥,桃仁,桂枝(各一錢),紅花(半錢),當歸,芎藭,牛膝(各八分),牡丹皮延胡索(各五分),甘草(一分)

上十味。以水二合半。煮取一合半服。

病候曰。婦人每孕。三四月必墮胎。

治法曰。膠艾四物湯主之。

膠艾四物湯

當歸,生地黃(各三錢),芍藥(二錢),芎藭(一錢五分),艾葉(三分),阿膠(二錢)

上六味。以水二合半。煮取一合半服。

病候曰。子癇。

測法曰。其人七情鬱結過度。則內火煽盛。熱薰大腸。怒撣憤起。上動委食之府。是為子癇。故其病必右。

治法曰。救癇術主之。(術見下)

病候曰。過期不產者。

測法曰。經行不來者久之。而忽又受孕也。

病候曰。心下逼而嘔吐者。

治法曰。虎翼飲伏龍肝汁煎服。

虎翼飲方

半夏(八錢),茯苓(四錢),青皮(一錢),生薑(一錢半)

上四味。以汁二合半。煮取一合半服。

病候曰。妊娠胎動。則足痛而痿。

測法曰。妊娠過食。若物壓其胎。則動甚者痛痿。但動未至甚者。至八九月。旋自止矣。

治法曰。整胎術主之。(術見下)

病候日。飲食停滯。或吐或下。

治法曰。吐則虎翼飲。瀉則第三和劑湯主之。(虎翼飲方見前)

第三和劑湯方。

白朮,黃蓍(各一錢),乾薑(五分),芍藥(一錢),桂枝(一錢),半夏(一錢),甘草(一分),茯苓(五分)

上以八味。水二合半。煮取一合半。去滓溫服。

病候曰。煩燥口渴浮腫有熱而大便秘或麻痹者。

治法曰。龍翔飲主之。

龍翔飲方

麻黃(一錢),大棗(一錢),蒼朮(一錢),石膏(三錢半),甘草(一分),生薑(一錢)

上六味。以水二合半。煮取一合半服。

病候曰。孕而遺精。

測法曰。得之子宮受寒冷也。

治法曰。牡蠣湯主之。

牡蠣湯方

桂枝,澤瀉龍骨,牡蠣(各三錢),甘草(一分)

上五味㕮咀。以水二合半。煮取一合半服。

病候曰。轉胞。

治法曰。玄英湯主之。

玄英湯方(丸則亦名玄英丸

乾地黃(一錢),薯蕷(五分),茯苓(一錢),山茱萸(三分),牡丹皮(三分),澤瀉(一錢),牛膝(八分),車前子(五分),桂枝(一錢),附子(八分)

上十味。以水二合半。煮取一合半服。

病候曰。大便下利。

治法曰。第四和劑湯主之。兼用青陽丸

第四和劑湯方

附子,白朮,黃蓍,芍藥(各一錢),桂枝(一錢),乾薑,茯苓,半夏(各五分),甘草(一分)

上九味。以水二合半。煮取一合半服。

青陽丸方

黃柏(熬二兩燒二兩生二兩)

上一味。糊丸。每服一錢匕。一晝夜數服。以大便利黑為度而止。

病候曰。鬼胎血塊病。

測法曰。或在臍下之左。或章門邊。形類娠六七月者。按之其物似有尖稜矣。

治法曰。折衝飲主之。(方見前)

病候曰。渴病難治。

治法曰。專以天花粉與之。不與他食而愈。

病候曰。妊娠腹滿。

測法曰。大便燥結也。

治法曰。朱明丸主之。

朱明丸方

蕎麥(一兩),大黃(三兩)

上二味。為末糊丸。每服一錢。

病候曰。妊娠腹內覺如鐘鳴。

測法曰。大便燥結而氣逆也。世蓋謂兒哭於腹中者妄矣。夫兒在胎者。其頭與手足皆包白膜。安得作聲。故其臨生也。其膜內破而里漿外迸。乃亦有生尚舉體被覆者。而人爪其頷下之膜。而發露其唇。然後兒得一啼。而舉體之膜。自破裂而脫。故兒未嘗哭於腹內也。

病候曰。右腿痛不可忍。而不能行步者。

測法曰。胎之處偏也。

治法曰。整胎之術主之。但痛者朱明丸主之。(術見後方見前)

病候曰。孕而顛仆者。

治法曰。整胎之術主之。

病候曰。小便澀滯者腫滿。

測法曰。得之數浴下身。而浴後溫已則塞也。

治法曰。玄英湯主之。(方見前)凡孕婦忌數浴。浴者無久處之。孕至九月。法當斷浴。但以熱湯濡巾。拭之可也。

病候曰。孕而淋。

測法曰。以浴下身得之。

治法曰。治淋醴主之。兼與玄英丸。(方見前)

作醴方

曲(四合),白砂糖(一合)

上二味。以水八合。煎如飴狀。一晝夜溫服。

病候曰。孕婦頭暈甚者不治。

病候曰。妊娠五六月傷產者。其痛必自腰間八髎。發而陳疼。而肚下痛甚者是也。

病候曰。熱利或水腫病其胎多墮。

病候曰。熱病胎死於腹中者。必下血。

病候曰。妊婦遽苦腰間重。若負任者。胎死也。

病候曰。時行病及其佗雜病。

治法曰。皆隨症治之。用藥勿拘俗戒。凡有其症者。雖毒藥無傷。若遲緩不治者。產後三四日必復大發。而不可救矣。產前十日而病愈者。則不再發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