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國綱

《羅氏會約醫鏡》~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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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1. 凡例

一、是書之作,因古來醫書最多,且有用詩詞歌賦體者,在初學固難遍閱,而淺學亦難會悟。(綱)本《內經》,兼集名言,著為是書,名之曰《會約醫鏡》,差去群籍之精蘊,約千百言為一二言云。

一、是書各症敘論之內,必明是病屬風、屬寒,屬表、屬裡,屬虛、屬實,屬何經、何臟之類。以後照前論各方治之,不敢貽漏。

一、是書本生平之心得者以立言,不敢捃摭以競繁多,隱晦以彰深遠;務令一見能解,以便取用。

一、是書所載某湯某丸,必詳明其症之與脈若何,未敢孟浪。湯散下有書一新字者,是(綱)照脈照症制之,屢試屢驗者。

一、是書所載古方新方之後,詳明加減,不得謂病必無兼症。緒方之上標題數字,以便披閱,令人見是方治是病,不致誤月。

一、是書立論方略,必取其中正平穩,切於病症之治法者為要。詭僻之方,怪險之法,毫不敢登。

一、是書於淺易之症,必慮及深遠,不得仿本以貽後患。即有難措處者,亦必多方設法以救之,不忍輕置之也。

一、是書於每症之後,備揀古來調治單方,詳細廣集。恐地分南北,有無各異;又恐荒村僻野,難以辦藥,勢急事迫,即揀是症單方用之,取效最捷。

一、是書所載單方,細為揣摩,必於脈之虛突,病之表裡,俱無妨焉,方敢摘錄,閱者詳之。

一、是書於症之宜參者,或有未便,酌以他藥代之,亦不得已而變化之耳。至於牛黃天竹黃珊瑚琥珀之類,雖或有之,而不甚真,用之無益,故方內不輕載焉。

一、是書詞句篇章,不能工雅,(綱)學淺故也。然亦只求明達,不尚虛文,閱者期我諒焉。

一、是書於脈法、治法、傷寒、瘟疫、雜症、婦科、本草似為詳盡;至於兒科、痘科、外科,備揀古來切要方論,無一不驗者,錄之以備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