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國綱

《羅氏會約醫鏡》~ 卷之一·脈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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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脈法 (3)

1. 五、胃脈論

《玉機真藏說》曰:」脈弱以滑,是有胃氣,命曰易治。」○《終始篇》曰:」邪氣來也,緊而急;穀氣來也,徐而和。」

2. 六、尺脈論

叔和曰:「寸關雖無,尺猶不絕,如此之流,何憂殞滅。」蓋以人之有尺,猶樹之有根也。水為天元之一,先天命之根也。(於尺脈按之,至於將止之間,指下猶有一線之滑而欲過者,雖危無傷。此余之心得也,有論在脈法神門條下。)若尺脈兩頭雖動,按之即伏,指下又不見滑而欲過者,必死之兆。但日之遠近,在人心會,不可以言傳也。

3. 七、論脈陰陽真假

《至真要大論》:「帝曰:脈從而病反者,其診若何?岐伯曰:脈至而從,按之不鼓,諸陽皆然。帝曰:諸陰之反,其脈若何?曰:脈至而從,按之鼓甚而盛也。」曰脈至而從者,如陽症見陽脈,陰症見陰脈,是皆謂之從也。若陽症見陽脈,但按之不鼓,而指下無力,則脈雖浮大,便非真陽之候,不可誤認為陽症。

凡諸脈之似陽非陽者皆然也。或陰症雖見陰脈,但按之鼓甚而盛者,亦不得認為陰症。

4. 八、論脈虛實

景岳曰:「脈者血氣之神,邪正之鑑也。有諸中必形諸外,故血氣盛者脈必盛,血氣衰者脈必衰。無病者脈必正,有病者脈必乖。矧人之疾病,無過表裡、寒熱、虛實,只此六字業已盡之,然六者之中又惟虛實二字為最要。」蓋以四症,無不皆有虛實,能以二字決之,則千病可以一貫矣。

且治病之法,無逾攻補。用攻用補,無逾虛實。欲察虛實,惟憑脈息。雖脈有二十七種,皆有虛實。能辨虛實,則陰陽、標本,萬無一失。其或脈有疑似,又必兼症兼理,以察其孰客孰主,孰緩孰急。能知本末先後,是即神之至也矣。

5. 九、胃脈關病吉凶

欲察病之進退吉凶者,當以胃氣為主。察之之法,如今日尚和緩,明日更弦急,知邪氣之愈進,則病愈甚矣。如今日甚弦急,明日稍和緩,知胃氣之漸至,則病漸輕矣。即如頃刻之間,初急後緩者,胃氣之來也。初緩後急者,胃氣之去也。胃氣來或不藥而愈,胃氣去大非佳兆。

6. 十、脈須辨真

據脈法所言,凡浮為在表,沉為在裡;數為熱,遲為寒;弦強為實,微細為虛,是固然矣。然多疑似,必須辨真。如浮雖屬表,而凡陰虛氣虧者,必浮而無力,是浮不可以概言表;沉雖屬裡,而凡感邪之深者,寒束皮毛,脈不能達,其必沉緊,是沉不可以概言里;數為熱,而真熱者,脈只滑大而實,凡陰陽虧損,虛甚者數必甚,是數不可以概言熱;遲為寒,凡傷寒初退,餘熱未清,脈多遲滑,是遲不可以概言寒;弦強類實,而真陰胃氣大虧,及陰陽關格等症,脈必豁大而弦健:是強不可以概言實;微細類虛,而凡痛極氣閉,榮衛壅滯不通者,脈必伏而微,是細不可以概言虛。由此推之,則不止是也。

凡諸脈中皆有疑似,診能辨真及此,則為司命良工。

7. 十一、脈證真假辨

脈有真假,症亦有真假。病而遇此,最難明析。症實脈虛者,必其症為假實也;脈實症虛者,必其脈為假實也。何以見之?如外雖煩熱,而脈見微弱者,必火虛也;(火即陽也。)腹雖脹滿,而脈見微弱者,必胃虛也。虛火虛脹,其堪攻乎!宜從脈之虛,不從症之實也。其有本無煩熱,而脈見洪數者,非火邪也;本無脹滿,而脈見弦強者,非內實也。

無熱無脹,其堪瀉乎!此宜從症之虛,不從脈之實也。凡此之類,但言假實,不言假虛,果何意也?蓋實有假實,虛無假虛。假實者,病多變幻,此其所以有假也;假虛者,虧損即露,此其所以無假也。大凡脈症不合者,中必有奸。必先察共虛以求根本,庶乎無誤。此不易之要法也。

8. 十二、從證從脈辨

古有從證從脈之說,為病之輕重言也。如病本輕淺,別無危候者,但因見在以治其標,自無不可,此從症也。若病關臟氣,稍有疑難,則必詳辨虛實,憑脈下藥,方為切當。所以輕者從症,十惟一二;重者從脈,十當八九,此脈之關係非淺也。雖云脈有真假,而實由人見之不真耳,脈亦何從有假哉!

9. 十三、脈有所忌

凡內出不足之症,脈宜和緩柔軟,忌見陽脈,如洪大浮數之類是也。外入有餘之病,脈宜有力有神,忌見陰脈,如微澀細弱之類是也。

10. 十四、論脈順逆

凡暴病,脈以浮、洪、數、實者為順;久病,脈以微、緩、虛、弱者為順。反此者為逆。蓋脈症貴乎相合,若症有餘而脈不足,脈有餘而症不足,輕者亦必延綿,重者即至危亡。

11. 十五、論一歲之中脈象不得再見

如春弦、夏洪、秋澀、冬石,脈隨時令,此為平也。如春宜弦,而得洪脈者,至夏必死;得澀脈者,至秋必死;得石脈者,至冬必死,為真臟之氣先泄也。其象先見於非時,當其時不能再見也。

12. 十六、論脫陰脫陽

六脈有表無里,如濡脈之類,此名脫陰。六脈有里無表,調之陷下,如弱脈之類,此名脫陽。六脈暴絕,此陰陽俱脫也。經曰:「脫陰者目盲,脫陽者見鬼,陰陽俱脫者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