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國綱

《羅氏會約醫鏡》~ 卷之一·脈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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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脈法 (4)

1. 十七、脈有相似宜辨

洪與虛,皆浮也。浮而有力為洪;浮而無力為虛。○沉與伏,皆沉也。沉脈行於筋間,重按即見;伏脈行於骨間,必推筋至骨,乃可見也。○數與緊,皆急也數脈以六至得名,而緊則不必六至,惟弦緊而左右彈然,如切緊繩也。○遲與緩、皆慢也。遲則三至,極其遲慢;緩則四至,徐而不迫。

○實與牢,皆兼弦、大、實、長之四脈也。實則浮中沉,三按皆有力;牢則但於沉候取也。○洪與實,皆有力也。洪則重按小衰;實則按之亦強也。○革與牢,皆大而弦也。革則浮取而得;牢則沉取而見也。○濡與弱,皆細小也。濡在浮分,重按即不見也;弱主沉分,輕取不可見也。

○細與微,皆無力也。細則指下分明;微則似有若無,模糊難見也。○促、結、澀、代,皆有止者也。數時一止為促;緩時一止為結;往來遲滯,似止非止為澀;動而中止,不能自還,止有定數為代。

2. 十八、論脈陰陽生死寒熱

凡脈浮、大、數、動、滑為陽,沉、澀、弱、弦、微為陰。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寸口脈微,為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則惡寒也;尺脈弱,為陰不足,陽氣下陷陰中,則發熱也。

3. 十九、論氣血衰微脈

其脈沉者,榮血之微也。其脈浮,而汗出如流珠者,衛氣之衰也。○陽脈浮,陰脈弱,為血虛,為病筋急。

4. 二十、癰疽脈

諸脈浮數,當發熱,而反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當發其癰。○脈數不時,則生惡瘡。

5. 二十一、論脈之有神無神

有病之脈,則當求其神之有無。如六數、七極,熱也,脈中有力,即有神矣,當泄其熱;三遲、二敗,寒也,脈中有力,即有神矣,當去其寒。若數、極、遲、敗中,不復有力,為無神也。苟不知此而泄之、去之,神將何依為主?故經曰:」脈者,血氣之充。血氣者,人之神也。」善夫!

6. 二十二、總論脈證四條

脾胃屬土,脈本和緩。土惟畏木,脈則弦強。凡脈見弦急者,此為土敗木賊。六脈皆然,俱無胃氣,(不僅論脾脈也。)大非佳兆,若弦急之微者,尚可救療;弦急之甚者,胃氣其窮矣。

脈微弱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發汗更吐下也。

陰症無脈,溫之用附子理中、四逆、回陽之類,而脈微續者生,暴出者死。

寸關尺三部,浮沉、大小、遲數同等,雖有寒熱不解者,然陰陽和平,雖劇必解。(又宜參診尺脈過指與否。)故經言:」獨小、獨大、獨疾、獨遲、獨熱、獨寒、獨陷下者,病。」診在何經,便知是此經之病。

7. 二十三、虛實憑脈辨

治病須以虛實為主。虛實者,有餘不足也。有表裡之虛實,有氣血之虛實,有臟腑之虛實,有陰陽(先天水火)之虛實。凡外入之病多有餘,內出之病多不足。實,言邪氣實,則當瀉;虛,言正氣虛,則當補。夫疾病之實,固為可慮,而元氣之虛,慮尤甚焉。故凡診疾者,必先察其元氣,而後察疾病。

若實而誤補,隨可解救;虛而誤攻,不可生矣。欲辨虛實,莫逃乎脈。如脈之真有力有神者,方是真實症;脈之似有力有神者,便是假實症,矧脈之無力無神者哉!臨症者萬毋忽此。

8. 二十四、脈宜沉候

凡症既難憑,當參之脈理。脈若難憑,當取之沉候。彼假症之發見,皆在表也。故浮取脈,而脈亦假焉。真症之隱伏,皆在裡也。故沉候脈,而脈可辨耳。脈辨已真,猶未敢恃,更察稟之厚薄,症之新久,醫之誤否,夫然後濟以湯丸,可以十全。

9. 二十五、脈以沉取為根

經曰:「脈浮無根者,死。」是謂有表無里,陰即絕矣,孤陽豈能獨存乎!又須參診兩尺絕否,(尺脈論見第六條。)生死昭然。

10. 二十六、老少脈異

老者,脈宜衰弱,若過旺者,病也;倘旺而不躁,此稟之厚,壽之徵也;如其躁疾,有表無里,此名孤陽,死期近矣。少者,脈宜充實,若衰弱者,病也,倘細而和緩,三部同等,此稟之靜,福之徵也;若細而弦數,木強乘土,死期至矣。

11. 二十七、胎脈歌括

(在婦科第二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