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玠

《松崖醫徑》~ 卷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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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1)

1. 雜病准傷寒治法

人病不止於傷寒。而特立傷寒一法。凡有病而治之。皆當準此。以為之繩度也。

2. 傷寒傷風辨證

傷寒無汗。惡寒面色慘。脈浮、緊。鼻壅閉而干。傷風自汗。惡風面色光澤。其脈浮而緩。鼻注清涕。凡遇新得之病。須要如此別之。

3. 傷寒證

足太陽經。頭項痛。腰脊強。以少陽、陽明、太陽三經通論。則此經為表。以本經專論。又當分表之表、表之裡之異焉。此經受邪最先。外來之邪。莫甚於寒。寒不傷衛。而傷榮。衛不受傷則強。寒主收斂閉藏。所以無汗。無汗衛強。表之實也。太陽之經。有標有本。標病。

則身熱。本病。則惡寒。凡傷寒邪。其候必頭項痛。腰脊強。脈浮疾。大略與內傷同。內傷則右關以上。脈大於左口腹為之不利。傷寒則左關以上。脈大於右。鼻息為之不利。一二日宜麻黃湯主之。此特舉其常數而已。然有一日之內。就傳經者。亦有二三日。只在一經者。不可越經而治。

4. 傷風證

風。陽邪也。風喜傷衛。衛既受傷。則腠理為之不密。所以自汗而惡風。與寒邪傷人不同。寒為肅殺之氣。其色必慘。風為鼓舞之氣。其色必和。各從其類也。衛者。外衛也。對榮而言。為表之表。對無汗而言。為表之虛。脈來浮緩。然其所可對者。經絡標本而已。是以頭項腰脊俱疼。

身表亦為之熱。一二日間。宜用桂枝主之。其傳經與傷寒無異。當以脈證辨之。但桂枝湯頗燥。非通於脈者。不可用也。遇此經症。莫若用易老神術湯。尤為穩當。

5. 傷寒見風傷風見寒

太陽症。頭痛。腰脊強。發熱。惡寒。無汗。本傷寒也。又感風邪。其脈浮、緩。是傷寒見風也。太陽症。頭項腰脊俱疼。發熱。惡風。自汗。本傷風也。又感寒邪。其脈浮、緊。是傷風見寒也。舊用各半湯。今用九味羌活湯

傷寒。傷風。始得之症不同。至傳經皆同。故此後混為一治。

6. 傷寒傷風傳至肌肉

太陽經。傷寒。傷風。失於解表。則傳肌肉之間。肌肉之間者。衛榮之下是也。衛榮屬太陽之標。肌肉屬陽明之標。邪傳至此。當三二日發。其經夾鼻。絡於目眥額中。從頭下至足。行身之前。以太陽一經而論。則衛為表之表。榮為表之裡。以太陽少陽陽明三經而論。則少陽為半表半裡。

陽明為表之裹。太陽為表之表也。去太陽未遠。其脈尚浮。已入陽明。其脈乃長。未至陽明之本。是以几几而熱目疼鼻乾。不得臥也。惡寒症已罷。不可純用辛熱之劑以發之。若誤用麻黃桂枝。則有發黃等症。葛根湯主之。

7. 傳筋

風寒之襲人。有傷經之邪。有傳經之邪。其傷經之邪。在衛則桂枝湯。在榮則麻黃湯。其傳經之邪。在肌肉。則葛根湯。在筋。則用大青龍湯。高下淺深各不同。蓋榮衛為表之表。肌肉為表之裡。至於筋。邪入深矣。恃其未入腑。故亦屬表之裡焉。表症未已。故頭項腰脊強痛。

身發熱脈浮緊。里症將作。故煩躁引飲。過飲則停水。所以大青龍湯內。用石膏以解煩躁。用杏仁以去水逆。其有身熱嘔噦。脈來浮而滑者。則用小青龍湯主之。

8. 傳少陽

身之後屬太陽。身之前屬陽明。身之側屬少陽。邪之襲人。在太陽。則惡寒。在陽明。則惡熱。少陽居中。介乎二者之間。其經循脅絡於耳。始於目銳眥。終於竅陰交膻中。邪傳至此。一寒一熱。胸脅痛。耳聾。嘔逆。脈弦。太陽在標。可汗而解。麻黃湯是也。在本可滲而解。

五苓散是也。陽明在標。可以解肌。葛根湯是也。在本可下而解。三承氣湯是也。獨少陽居中。不表不里。開竅於膽。有入無出。故禁發汗。禁下。禁利小便。唯宜和之以小柴胡湯。然此方冷熱均平。從乎中而治也。苟里證居多。表證居少。又非此方所能也。當治之以大柴胡湯

9. 傳陽明經

邪之傷經。有高下之不同。邪之傳經。有淺深之不一。高則桂枝湯。下則麻黃湯。淺則葛根湯青龍湯。半深半淺。則小柴胡湯。深則大柴胡湯。三承氣湯。自柴胡湯以前。皆表之劑也。自小柴胡湯以後。皆下之劑也。未入腑發之。固有微甚矣。已入腑下之。豈無輕重乎。故大柴胡湯。

治二分里一分表。小承氣湯。治痞實兩證。調胃承氣。治痞燥實三證大承氣。治痞滿燥實四證。各各不同也。苟不審而行之。不失之過。則失之不及矣。夫豈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