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岩

《六氣感證要義》~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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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1. 凡例

醫不明傷寒,不可以治百病。以百病不離乎六經,而六經之證,惟傷寒傳變出入,最易混淆,最宜詳審,能洞徹於傷寒,尚有何證之不易知。然南陽《傷寒論》,淵微精奧,必得將全書熟讀深求,方有悟入,遇病不至迷惑。若撮其大略,聊備一類,不徒贅如懸瘤,抑且誤人祈向。故本集不列傷寒一門,欲學者以全書究傷寒,誠重之也。

外感之證,不出風寒暑濕燥火六氣。曰傷寒者,對雜證而言之。若對內傷而言,則傷寒亦同為外感。傷寒之方,多可施於六氣,六氣之病,亦可統於傷寒。(《難經》傷寒有五。)是故欲明傷寒,當先詳六氣。六氣者,傷寒之先河也。

傷寒一經訣治,變狀遂多,且有合病並病與兩感諸下同之證。外感雖一至如是,然病隨藥變,感以時增,或爽有內傷,或勾起風疾,無始終不易之情,無一法可該之理。本集但為學者喤引,故止就六氣之初感者辨論之。余則概不暇及。

六氣而止感一氣,則有一氣之病,為風,為寒,為暑,為濕,為燥,為火。復以兩氣,則有兩氣之病,為風溫,為風濕,為濕溫,此即以六氣之名為病名者。其他雖感六氣,而別有病名,不純屬外感,如痙,如痹,如疸,如痿躄,如霍亂,如痎瘧,如咳嗽瀉痢之類。若一律編入,反致六氣之本病亦滋眩惑,則非愚著是集之意矣。茲故從略。

中風中寒,中字非病因,而稱名特重,故別列之。不以隸風寒兩門,庶學者知其為大證而謗之於心也。

暑火二氣之病最夥,然後世稱名取雜,其中不過稍分微甚,或竟名異而實不異。本集於外感伏氣之溫熱病,詳列暑火兩門外。其寒疫冬溫,與燥熱濕熱之疫癘,但熱無寒之溫瘧,病因各異,並附見於暑火濕溫三門。學者但就此數證,潛心參究,渠矱已具,隅反不難。故如溫毒溫疫時行大頭諸名目,概棄之以省枝節,非掛漏也。

凡集中義理,有愚所創護,用以質海內名賢者,皆末注拙似二字。若無關切要,雖拙似不注。

凡說解出自前賢者,醫所共知,概不加註。其或於文內提明某氏云者,以義有所擊,勢不得略也。

凡集中有敘入《黃帝內經》《神農本經》《名醫別錄》《傷寒論》《金匱要略》,及前人醫集等語,而不曰某書云者,亦以醫家習見,且冀免於繁蕪,絕非有臆造也。

藥名不用本字,而以他字代者,或取省筆,或取易識,相衍已久,今亦從欲,不復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