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摘錦》~ 卷之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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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上 (1)

1. 論六經脈證治法·太陽經脈證治法

經曰: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內經》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之。巨陽者,諸陽之所屬也,其脈連於風府,故為諸陽主氣也,故頭項痛,腰脊強。太陽者,足膀胱,壬寒水也。一日巨陽,其標熱,其本寒,此經行身之後,從頭下至足,乃有頭疼、脊強、惡風寒之證,專主表,是一身之綱維,為諸陽之主氣,四通八達,貫五臟六腑之俞,邪從此入,能循經傳,亦能越經傳,治之若逆,其變不可勝言矣。其脈浮,經曰: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

浮而緩者為中風。風性解緩也。

浮而緊者為傷寒。寒性勁急也。

其證有汗惡風者,風傷衛,為表虛,宜解表。《內經》曰:汗出而身熱者,風也。

無汗惡寒者,寒傷營,為表實,宜發表。

凡太陽病,發熱惡寒,頭項痛,腰脊強,尺寸脈俱浮者,此風寒中在經,乃標病也,宜汗之,此證治之常也。若惡寒而蜷,身體疼痛,脈反沉者,此寒中在膀胱腑,乃本病也,宜溫之,此證之變也。

經曰: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主之。其證常自汗出,小便不數,手足溫和,或手足指稍露之則微冷,覆之則溫,渾身熱,微煩而又憎寒,可用桂枝湯。若身無汗,或小便數,或手足逆冷,或不惡寒反惡熱者,勿與服。

經曰: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主之。其證發熱無汗,或喘,骨節煩疼,憎寒,手足指末微厥,掌心不厥,可用麻黃湯。若自汗出,反惡熱者,勿與服。

經曰:太陽病,項背強𠘧𠘧,反汗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太陽病,項背強𠘧𠘧,無汗,惡風,葛根湯主之。汗出惡風者,中風表虛也,故桂枝湯,但加葛根一味治之。無汗惡風者,中風表實也,故以葛根湯發汗。

經曰: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服之則厥逆,筋惕肉瞤,此為逆也。此中風見寒脈也,識證之妙,在不汗出煩躁五字,若無煩躁,乃麻黃湯證也。

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青龍湯發之。此傷寒見風脈也,識證之妙,在無少陰證四字。若有惡寒自利之裡證,乃少陰四逆湯治也。

太陽病始得之,只有此六證屬表可汗者也,為病在經。若發汗,若吐,若下後,若二三日以後病者,或傳經,或只在本經,或隨經入腑,或入腑,或汗吐下逆證,又當各隨其脈證而治之,不可與始得病者同論也。

經曰: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瘥,身體疼痛,當救其里,宜四逆湯。此邪中太陽,虛寒證也,為病在本,故宜溫之,不可發汗吐下也,下二證同。

又,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者,此亦邪中太陽虛寒證,所謂證象陽旦者也,宜芍藥甘草附子湯。若小便難者,此真陽旦證,亦太陽虛寒也,宜桂枝加附子湯

凡可汗證,欲作湯藥,不可逾時。其發汗溫服湯藥,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促其間,可半日中盡三服。如服藥後病證猶在,當復作本湯服之。若可汗不汗,或汗之不徹者,邪傳於裡,寒變為熱,或衄,或發黃,或膀胱蓄血,或大便硬,譫語,或小便不利,諸熱證生矣。

經曰: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麻黃湯主之。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裡,乃在表也,當發汗。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服藥已微汗,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此三太陽證,乃在本經不傳者也。上二證是當汗不汗,下一證是汗之不徹,故致衄也。蓋可汗不汗,則邪無從出,壅甚於經,迫血妄行。

衄出於鼻,鼻為肺竅,手太陽之脈,其支別者,從頰上䪼抵鼻,會足太陽之脈於目內眥。熱久不解,連手太陽同病也。頭痛目瞑,皆太陽脈之經也。衄出解者,《針經》曰: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汗即血也,衄則熱隨血散矣。桂枝、麻黃湯非治衄藥也。衄者不可發汗,宜犀角地黃湯

仲景贅桂枝、麻黃湯,於衄證之下者,乃未衄之先宜服,非用於衄之後也。

經曰: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乾燥,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與五苓散主之。此亦太陽本經病不傳者也。言發汗後,大汗出,欲得飲水者,責以胃中乾燥也,少與之水以和胃氣。若發汗後,脈浮,小便不利,消渴者,責以汗出不徹,其邪隨經入腑而為尿澀之證也,故用五苓散利之。

經曰: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仁承氣湯方。此亦太陽本經病隨經入腑者也。此言病不解見失汗也,所以先解外而後攻之。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硬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抵當湯主之。此言表證仍在者見失汗也。

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抵當湯主之。此亦太陽本經病隨經入腑者也。此條當分二證,皆失汗也。夫風寒在表,宜以汗散,失汗則陽氣下陷以入於裡,寒變為熱,結於膀胱。小便自利者,氣行而血病也,其經多血,必為蓄血。

上下證同小便不利者,氣滯而津液不行也,津液不行復還於胃,胃者濕土,候在肌肉,濕熱相合,必發黃也,茵陳蒿湯主之。按此證如狂者輕,發狂者重,何以同如狂證而用藥反有峻緩耶?蓋桃仁承氣湯中焦藥也,乃蓄血在手太陽小腸,兼有表邪,里證尚微爾。抵當湯下焦藥也,乃蓄血在足太陽膀胱,表入里,里證獨急故耳。

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不可余藥,宜抵當丸。此條表證既無,里證又緩,無身黃、屎黑、喜忘、發狂,是未至於甚也,病在下焦,非桃仁承氣湯所能治,未至於甚,不可遽用抵當湯,故以抵當丸。丸者,緩也。

此上五證,皆太陽隨經入腑,為里證也,可下之。五苓散亦太陽里證之下藥也。邪入於本用此,利而去之。

經曰: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

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譫語,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此二證皆太陽本經病入胃者也,謂之太陽陽明是矣,用調胃承氣湯以和胃氣而愈。

凡與汗者,必脈證可汗而後汗之。若脈虛弱,其證咽乾、衄、淋、渴、小便數及素有熱疾或胃有寒者,雖見汗證,別作區處,不可與發汗,汗之為逆。

經曰: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何以知之?然以營氣不足,血少故也。此言脈之不可汗也。

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必便血,小便出血。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則額上陷脈急緊,直視不能眴,不得眠。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也。此皆言證之不可汗也。其渴不可汗者,以有裡熱也。

若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得湯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蛔。

此二者,言人素有熱疾、寒疾者之不可用也。

經曰: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痓。經曰:血虛則筋急,汗多亡血不能養筋,故筋急,其背反張成痙也。

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太陽氣不足,因發汗陽氣益虛而成此證也。

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瞤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此汗多亡陽證也。

以上三證,皆汗之逆也。

《此事難知集》曰:太陽禁忌不可犯,小便不利不可使利之,利之是謂犯本,犯本則邪氣入里不能解,此犯之輕也。大便不易動,動之是謂動血,動血是謂犯禁,此犯之重也。表在不可下,下之為逆,此犯之尤重也。

經曰:大下之後復發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不可利小便指汗後之證也,若桂枝湯證又不喜小便利矣。蓋汗後脈浮,小便不利而渴者,宜用五苓散利之,不利則邪熱入胃而發黃也。必脈微澀遲弱者,因汗下亡去津液,小便不利。非若以上虛寒、裡熱之證,五苓散忌藥也,強與利之是謂犯本,重亡津液而成蓄血之證矣,此所以禁利小便也。

經曰: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細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里也。脈沉亦在裡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不得復有外證,悉入在裡,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

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此太陽本經病漸入里者也。傷寒五六日,當入里之時也,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言其證也,脈細言其脈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言其治也。中間卻有許多比論者,蓋因大便硬,恐人誤作純陽結,又脈細,恐人誤作純陰結與少陰證也。夫大便硬為純陽結,此為陽微結,以有表,復有里也。

設使脈沉為在裡,有汗出證,只可為陽微結也。若純陽結,則無汗出之證矣。此所以斷其必為陽微結也。假令脈沉細,大便硬欲作純陰結而治,則不當復有外證,如汗出惡寒者,悉入在裡也。今有表,復有里,必斷其非純陰結也。少陰之脈沉而細,今脈沉緊不得為少陰病者,以陰不得汗,頭汗出,故知非少陰證,是陽微結之候也。先與小柴胡湯以除表裡之邪,邪則了了而和解矣。

尚不了了者,乃與湯,取其微利也。大便不易動者,言可下之證也,以在太陽經,雖有下證,不可大下,恐下多則亡血也,故忌之。此謂與湯取其微利而不言方者,不過以小柴胡加芒硝湯,或以大柴胡湯利之也。

經曰:太陽病外證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此以下皆言下之逆證也。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也。脈浮者必結胸也;脈緊者必咽痛;脈弦者必兩脅拘急;脈細數者,頭痛未止;脈沉緊者,必欲嘔;脈沉滑者,協熱利;脈浮滑者,必下血。下後諸證。

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因作痞。所以成結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表為陽,里為陰,假如桂枝、麻黃湯證,邪在表宜汗,反下之,則里之正氣為下所損,而表之餘邪乘虛以入於裡,結於心下,為結胸。又如柴胡湯證,邪在半表半裡宜和解,反下之,里之微邪雖除,而表之餘邪乘虛又入,雖不成結胸亦成痞也。表邪若甚,則又為結胸也。

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虛,頭痛發熱,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表未解也。醫反下之,動數變遲,膈內拒痛,胃中空虛,客氣動膈,短氣躁煩,心中懊憹,陽氣內陷,心下因硬,則為結胸,大陷胸湯主之。若不結胸,但頭汗出,余處無汗,齊頸而還,身必發黃也。

此條分二證,太陽病至表未解也,言當發汗醫反下之,治之逆也。動數變遲以下十句,言其病發於陽而下之,熱入因作結胸之候也。若不結胸以下,言其當汗不汗,熱不得越而發黃之候也。此亦太陽本經自病失於汗、下之逆證也。

太陽病重發汗而復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時小有潮熱,從心下至少腹硬滿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湯主之。

上言病在表當發汗反下,熱入因作結胸。此言重發汗則表應解矣,復下之,必有可下之證,何以覆成結胸也?經曰:如服一劑,病證猶在,故當復作本湯治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劑乃解。此言重發汗復下之,必因汗之不解,不與消息表邪有無,謂汗不能去其熱而反下之,表之熱邪乘虛入里,故亦成結胸也。從心下至少腹硬滿而痛不可近者,此大結胸之狀也。

小結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則痛,脈浮滑者,小陷胸湯主之。

此承上文而言,邪之甚者入里,則成大結胸,邪之微者入里,則成小結胸,曰正在心下,按之則痛,而陷胸之大小分矣。

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柴胡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證仍在者,復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若心下滿而硬痛者,此為結胸也,大陷胸湯主之。但滿而不痛者,此為痞,柴胡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

此太陽之邪傳於少陽,法當和,而反下之,逆也。五六日邪傳裡之時也,嘔而發熱,邪在半表半裡,乃少陽柴胡證也,當和解之,醫反下之,設使下後柴胡證仍在者,復與柴胡湯和解之。下之不為逆者,有里證也。若下後柴胡證罷,心下滿而硬痛者,此太陽在表之邪多,所謂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也。

但滿而不痛者,此少陽半表半裡之邪,所謂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因作痞也,當從結胸與痞論,故曰柴胡不中與之。觀心下滿而硬痛與滿而不痛,而結胸、痞氣別矣。

脈浮而緊,而復下之,緊反入里,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

心下痞,按之濡,其脈關上浮者,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

上言作痞之由,下言治痞之方。按心下滿而不痛者,此里之正氣已虛,邪氣作實,故於攻痞之藥內加入人參大棗者,補正氣也。心下濡者正氣尚強,邪氣未實,但氣為邪所結,自覺不暢,異於常時耳,故用大黃攻去邪氣,不使留於心下以為正氣之賊也。觀半夏瀉心湯與大黃黃連瀉心湯,而痞之虛實別也。心下痞而復惡寒汗出者加附子,名附子瀉心湯

結胸證,其脈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則死。結胸證,寸脈浮,關脈沉者,可下。

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

此二條乃治痞與結胸之法也。凡結胸與痞無表證者,便可攻之。若結胸脈浮大者,表邪未盡也,下之則裡氣益虛,邪氣復結,不可解救,所以死也。不云解表用何方者,以桂枝、柴胡皆不中與,宜少待之,令表邪自解而後攻之也。若痞,則輕於結胸,且有惡寒之證,故先解表而後攻痞也。使先攻痞,則表邪復入,痞變而成結胸矣。

問曰:病有結胸,有臟結,其狀何如?答曰:按之痛,寸脈浮,關脈沉,名曰結胸也。何謂臟結?答曰:如結胸狀,飲食如故,時時下利,寸脈浮,關脈小細沉緊,名曰臟結,舌上白苔滑者,難治。

此二者皆下後邪氣乘虛入里之證也。邪氣入里與陽相結者為結胸,與陰相結者為臟結。結胸可治,臟結不可治,陽主生,陰主殺也。又結胸在心之分,乃壬傳丁,為夫傳妻,故易治。臟結在腎之分,乃壬傳癸,為兄傳妹,故難治。

臟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舌上苔滑者,不可攻也。病脅下素有痞,連在臍旁,痛引少腹入陰筋者,此名臟結,死。

病在表而下之者,上則為結胸,下則臟結,是臟結者亦太陽誤下之逆證也。臟結舌上無白苔者,可以調胃承氣湯微和胃氣則愈;有白苔者,不可妄攻也。按結胸與痞皆下後逆證。經曰所以成結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何以只言結胸耶?蓋少陽證亦有胸脅痞硬者,恐人不知,以結胸視之也。

故曾經下而痞硬者,用結胸之法治之;未經下而痞硬者,用少陽證法治之。經只言結胸者,舉重以例輕也。

經曰: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蛔。此太陽汗後傳厥陰也。

經曰: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硬,乾噫食臭,脅下有水氣,腹中雷鳴,下利者,生薑瀉心湯主之。此言汗後胃虛,外傷陽氣之證也。

傷寒中風,醫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穀不化,腹中雷鳴,心下痞硬而滿,乾嘔,心煩不得安。醫見心下痞,謂病不盡,復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故使硬也,甘草瀉心湯主之。此言下後胃虛,內損陰氣之證也。按此二證瀉心湯是半夏瀉心湯加減法也。

經曰: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脅下滿痛,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與柴胡湯。後必下重,本渴而飲水嘔者,柴胡不中與也。食谷者噦。此言脈證不可下而下之逆證也。嘔噦者,少陽病也,可與小柴胡湯。此下後胃氣大弱,不納水穀,水入而嘔,谷入而噦,乃柴胡湯之戒也。

經曰:太陽病,桂枝湯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此太陽本經病宜汗而下之逆證也。

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結胸;未止者,四日復下之,此作協熱利也。此言太陽本經病,邪在表而下之,表邪乘虛入里。利止則作結胸,利不止則作協熱利也。

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裡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此上三條皆言太陽本經病不宜下而下,作協熱利之證也。凡下後利不止而表邪甚者,葛根黃連黃芩湯;利不止而表解心下痞者,甘草瀉心湯;利不止,心下痞而表裡不解者,桂枝人參湯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里;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救里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此太陽誤下傳太陰證也。上三證協熱而利,以熱為本,此證協寒而利,以寒為本。挾寒利為傳太陰,挾熱者似傳少陰也。

經曰: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微惡寒者,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此太陽經誤下而似結胸之證也。按論中下後脈促者三證。其言脈促不胸滿者,欲解之候也;脈促胸滿者,不解之候也。既不解則為結胸,不得為結胸者,以結胸之脈浮也,故經曰脈浮者為結胸。

脈促胸滿者,邪在裡也;脈促,喘而汗出者,邪在表也。此皆脈同而證異也。

經曰:太陽病,過經十餘日,醫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嘔不止,心下急,鬱郁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此太陽越經傳少陽之證也,所謂雖已下之,不為逆,而復可下之也。

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脅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此亦太陽越經傳少陽證,而醫誤以丸藥下之者也。

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譫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當硬,而反下利,脈調和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調胃承氣湯主之。此太陽經入胃腑者也。此上三證皆下後不為逆,而復可下之者,以日久不在太陽也。

經曰:傷寒五六日,大下之後,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解也,梔子豆豉湯主之。此言太陽本經病下後虛煩之證也。若身熱去而心結痛,結胸也。以有身熱,故知虛煩。

傷寒下後,心煩,腹滿,臥起不安者,梔子厚朴湯主之。成氏注妙。

此以上皆言犯太陽禁忌之逆證也,其未及者,詳見下文。

經曰: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脈微緩者,為欲愈也;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各半湯。此節當分作四段看。

太陽病五句,總言其證也,為本節下三段及後二節之綱領也。其人不嘔五句,承言若得此證此脈,為欲愈也。脈微三句,承言若得此脈此證不可妄治也。面色以下,承言若有此證宜用此治也。

若形如瘧,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上節承上文之證而言,若得此證,宜用此治也。下節即前節脈微者之治法也。

經曰: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

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此太陽汗出不徹,循經復轉陽明也。白虎湯,陽明和解藥也。此三節,皆汗後消息治法也。不渴在表,大渴入里。

經曰: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此太陽病,渴,表證未罷者也。

經曰: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此太陽病,渴,表證已罷而里證有熱者也。

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傷寒病若吐、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裡,表裡俱熱,時時惡風,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上節言口燥渴,心煩;下節言大渴,舌上乾燥而煩,皆裡熱太甚證也。惡風曰時時,惡寒曰微,在背則表邪輕矣。所以用白虎湯,不得謂表不解也。大抵表未解而渴五苓散,表已罷而渴白虎湯,半表半裡而渴小柴胡去半夏加瓜蔞根湯

經曰:發汗吐下後,虛煩不得眠,若劇者,必反復顛倒,心中懊憹,梔子豉湯主之。若少氣者,梔子甘草豉湯主之;若嘔者,梔子生薑豉湯主之。

傷寒,醫以丸藥下之,身熱不去,微煩者,梔子乾薑湯主之。此證卻與前大下之後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異其法也。

凡用梔子湯,病人舊微溏者,不可與服之。此皆言太陽經汗、吐、下後,邪入胸中之證也。

經曰: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過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飢,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此言太陽病以誤吐而傳陽明之證也。

太陽病吐之,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內煩也。此亦太陽表病以吐而邪入傳陽明者也。此二證以熱為主,皆吐之逆也。

病人脈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此以發汗,令陽氣微,膈氣虛,脈乃數也。數為客熱,不能消穀,以胃中虛冷,故吐也。

經曰: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有寒也,當吐之,宜瓜蒂散。此太陽里證吐藥也。凡汗吐下後之證為虛煩,用梔子豉湯吐之;若未經發汗吐下,又無表證者,此實邪也,用此吐之。瓜蒂散猛劑也,宜慎之。

經曰: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裡證,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經云:發汗後,飲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皆太陽經之水逆證也。

經曰: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此下二節皆言火邪也。

脈浮熱甚,反灸之,此為表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燥唾血。

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清血,名為火邪。上節言火邪迫血上行也,下節言火邪迫血下行也,乃太陽經之火逆證也。此以上皆言壞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