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摘錦》~ 卷之上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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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上 (5)

1. 少陽經脈證治法

經曰:少陽之病,口苦,咽乾,目眩也。

《內經》曰: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少陽者,足膽,甲風木也,此經行身之側,後有太陽,專主乎表;前有陽明,專主乎里。在於表裡之間,故曰不從標本,從乎中治也。太陽之本寒,陽明之本熱,少陽居其中,乃有寒熱往來之症。

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復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下胸,循脅裡,出氣街,乃有目眩、耳聾、胸脅痛之證。《內經》曰:有病口苦者,名曰癉。《甲乙經》曰:五臟取決於膽,咽為之使,所以有口苦、咽乾之證也。自陽明傳來者名循經傳;自太陽傳來者名越經傳;有本經自受病者,亦能傳經併入胃腑也,其脈弦。經曰:尺寸俱弦者,少陽受病也。

其證耳聾目眩,胸脅痛,寒熱,嘔而口苦,咽乾,為在半表半裡,宜和解之,惟小柴胡湯一湯,更無別方。

按:十二經絡,惟少陽膽經絡,縈纖盤屈,出入循行,其支別所踞,多於各經,何證治之獨少也?蓋經絡所踞,足太陽在後,表病多;足陽明在前,里病多。汗下分屬二經,該之盡矣。少陽在二經之間,既無表之可汗,又無里之可下,只有半表半裡之證,和解一法而已也。雖雲和解一法,實兼統乎太陽、陽明,未可少其法而輕議之也。

經曰:血弱氣盡,腠理開,邪氣因入,與正氣相搏,結於脅下,正邪分爭,往來寒熱,休作有時,默默不欲飲食,臟腑相連,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嘔也,小柴胡湯主之。此言少陽本經自受病也。少陽屬膽,無出入之道,不宜汗下,惟柴胡半夏能利、能汗,消解血熱,黃芩佐之也。又膽為清淨之腑,其湯去滓再煎,取其清以入膽也。

經曰: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硬滿,乾噦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吐下,脈沉緊者,與小柴胡湯。此言太陽在經之邪越經而傳少陽也。蓋未經吐下而脈沉緊,為傳裡雖深,未至入腑,猶宜和解;若曾經吐下脈沉緊者,此邪氣入腑,為裡實,宜大柴胡湯下之也。按大柴胡湯證,汗之則里已急,下之則表未解,故以小柴胡中,藥兼表裡而和解之。

加芍藥以安太陰,使邪氣不納;以大黃去地道之不通;以枳實去胸脅之痞滿也。

2. 少陽傳經合病欲解脈證治法

經曰: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陰故也。此言少陽傳經之邪復傳於三陰也。陽去入陰者,表為陽,里為陰,言表邪盡,傳於入里也。

經曰: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此言少陽傳經之邪不傳三陰,只在陽經自病也。

經曰: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也,以法治之。此言少陽本經之邪入胃腑也。

經曰:三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但欲眠睡,目合則汗。前三陽合病以證分,此三陽合病以脈分也。關脈以候少陽之氣,太陽之脈浮,陽明之脈大,脈浮大上關上,知三陽合病也。凡欲眠睡目合無汗者,此少陰證也。目合則汗者,此名盜汗,乃少陽證也,膽熱則睡。

經曰: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此言傳經之邪,至少陽而微,為自己也。

3. 少陽禁忌不可犯

經曰: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者,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此少陽本經自中風之證也,宜小柴胡湯。不可吐下,吐下為犯禁。故以吐除煩,吐則傷氣,氣虛者悸。以下除滿,下則亡血,血虛者驚。治悸以小柴胡湯茯苓、炙草,治驚以小柴胡湯加龍骨牡蠣也。

經曰: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此屬胃,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悸。此少陽本經自傷寒之證也。不可發汗,汗之為犯禁。汗則譫語,此屬胃,乃少陽之邪入胃腑也,謂之少陽陽明,當與調胃承氣湯以和胃氣則愈。

經曰:若已吐下發汗溫針,譫語,柴胡湯證罷,此為壞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凡小柴胡怔,吐下發汗後,柴胡證不罷者,則不為逆,柴胡證罷者,此為逆,乃壞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