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摘錦》~ 卷之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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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下 (1)

1. 太陰經脈證治法

經曰: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

《內經》曰: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自利。太陰者,足脾,己濕土也。此經布腹中,貫胃上膈,絡咽連舌本,故有腹滿或痛,吐利,嗌乾之證;主營四末,又有四肢煩疼之證;脾屬土,其色黃,又有發黃之證。其經寒熱所分,不可混治。如本經自受病,為直中太陰之寒證;由三陽遞傳至太陰者,為傳邪之熱證。

故自少陽傳者,為循經傳,自太陽傳者為誤下傳,若本經亦能循經傳又入腑也。

凡病自陽經發者,為外感風寒,邪從表入,則太陽先受之。病自陰經起者,為內傷生冷,飲食過多,則太陰先受之。

其脈沉而細,經曰:尺寸俱沉細者,太陰受病也。沉細而強疾者為實,為熱,當下。強疾,謂有力也。沉細而遲弱者,為虛,為寒,當溫。遲弱,謂無力也。此二者里證見脈也。若太陰本經自受風寒者,其脈浮遲弱。

其證腹滿咽乾,手足自溫,發黃者,屬熱。此傳經之邪熱也。

自利不渴,或嘔吐,腹常痛者,屬寒。此直中太陰之邪也。

若外感風寒者,四肢煩疼。

經曰: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此太陰本經自受風寒之邪也,其病在經,屬表,故宜汗之。不言證者,經中已言,四肢煩疼是也。桂枝,太陰經表藥也,中有芍藥、甘草,酸甘相合。甲己化土,故入脾也。

經曰: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四逆輩。此太陰本經自受之寒邪也,其病在臟,屬裡,故宜溫之。凡自利而渴者屬少陰,為寒在下焦;自利不渴者屬太陰,為寒在中焦。不言脈者,當知沉遲而弱也。不言四逆湯,但言四逆輩,蓋太陰自利不渴者,師言用理中湯;甚者理中湯加附子

其言輩者,不過如此。夫四逆甘辛相合,乃大熱之劑,苟輕用之,恐有過度之失,所以漢守不為定投也,莫若以理中湯循次而用之更穩,如不得已,四逆方可用也。

經曰: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爾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主之。

此言太陽證誤下而傳太陰也。太陽原受病,脈緩有汗,當用桂枝湯。醫反下之,邪因乘虛傳於太陰。裡氣不和,表邪未罷,故腹滿時痛,四肢沉重,宜桂枝湯加芍藥以解表和里。

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經曰: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者,自可除下之。此承上證而言,非本有實證,以其誤下,脾復傳胃,故用桂枝湯加大黃以除下之也。

2. 太陰入腑欲解脈證

經曰:太陰中風,四肢煩疼,陽微陰澀而長者,為欲愈。此言太陽本經自中風之表證也。表少里和脈長者,為陽漸生也。陰得陽則解,故為欲愈。

經曰: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太陰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此言太陰傳經之邪不入胃腑自愈之證也。邪在三陽則手足熱,邪在三陰則手足寒,今手足自溫,則知屬太陰也。

太陰病,小便不利者,身當發黃。發黃者,茵陳蒿湯主之。至七八日小便自利,大便必硬。大便硬者,為太陰入腑傳於陽明也,調胃承氣湯主之。今暴煩下利則知脾氣和,遂下泄不復再傳也。

3. 太陰禁忌不可犯

經曰: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硬。此陽邪傳裡之證也。太陰之脈布胃中,邪氣壅而為腹滿。上不得降者,嘔吐而食不下;下不得升者,自利益甚。凡陰寒在裡而為腹痛者,則常痛不止。此陽邪於裡,但時時痛而不常也。此證未至於實,不可使下。

下之,胸下結硬者,下之早也。經曰: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因作痞,此之謂也。

太陰為病,脈弱,其人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此言太陰傳經里病,腹滿痛者,設當用桂枝湯加芍藥、大黃,須當審其脈證,不可輕忽也。如脈沉細有力便實者,不可減少;脈弱便調,不減用之,則下利不止。此其宜禁也。

4. 少陰經脈證治法

經曰: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

《內經》曰: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少陰者,足腎,癸水也,其本寒,位坎而屬寒水也。其標熱,配離而同君火也。此經水火統論,寒熱分治,須要明辨。今以本經自中者為寒證,陽經傳入者為熱證,庶幾可曉,自太陰者為循經傳,自太陽傳者為表傳裡。若本經受病,亦能傳經,又入腑也。經中首論並《內經》所言,皆傳經之證也,六經同。

其脈沉,經曰: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

脈沉疾有力者為熱,當下;脈沉遲無力者為寒,當溫。

經又言:脈微細者,以陽邪傳裡,深也,亦以遲疾分寒熱。

其證口燥,舌乾而渴者,大便實,胸腹硬痛,或下利清水者,俱是邪在裡也。

口中和,不渴者,無熱惡寒,厥冷蜷臥,吐利,臍腹絞痛者,俱是陰寒在裡也。凡三陰證,但喜厚衣便是惡寒。

凡傷寒一時初起,不入太陽,竟入少陰,無頭疼身熱,便惡寒蜷臥,四肢厥冷,或腹痛自利,小便清白,脈沉遲弱,微細無力,或伏不見,此陰寒直中少陰之真陰證也。在經者,宜溫發之,在臟者,宜溫補之。

經曰: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此少陰本經自受風寒之證也,為邪在經,屬表,故宜汗之。麻黃附子細辛湯乃少陰經表藥也,少陰本無熱,故云「反」。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里證,故微發汗也。此承上證而言,若得之二三日,只發熱脈沉無他證者,病還在經,不可用前湯發汗,當改用此湯以散發汗也。

按上證發熱為邪在表而當汗,脈沉屬陰而當溫,故以附子溫經,麻黃散寒,而熱須汗解,故加細辛乃汗劑之重者也。下證既無裡寒之可溫,又無裡熱之可下,求其所用麻黃附子之意,則是脈亦沉,方可名曰少陰病。身亦發熱,方可行發表藥。又,得之二三日,邪氣尚淺,比上始得病亦稍輕,故不重言脈證,而但曰微發汗,所以去細辛加甘草,是汗劑又輕者。向使脈不沉,身不熱,又無他證?是為無病人也,又何治焉。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黃連阿膠湯主之。此承上第一證而言,若得之二三日以上,身熱已除,復心中煩不得臥者,乃邪入於裡,上合於心,寒極變熱,心惡熱而煩不得臥也。若入於腎,則喜寐矣,可見心腎同經,寒熱兼化。此足傳手也,故用黃連阿膠湯扶陰散熱。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此亦承上第一證而言。若得之二三日,身熱已除,復背惡寒者,此少陰在經之邪隨經而傳於太陽經。太陽證,背惡寒,口中燥者,為熱邪,故用白虎湯;此證口中和,里無熱也,故用附子湯以溫經散寒。可見臟腑相配,表裡相通。此里傳表也。

按此四證,乃陰寒直中少陰者,分為四證,而治亦不同,其間兼化相通之理,輕重緩急之宜,悉可知焉。

經曰: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此陰寒直中少陰,真陰證也。若脈浮,則屬太陽麻黃證。今脈沉,知屬少陰也。蓋少陰與太陽為表裡,證同脈異也。

經曰: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此陰寒直中少陰之脈也。少陰病,寒邪在經者則發之,在裡者則溫之,並未云急。此云急溫者,彼雖寒甚,而證已形,治之則有成法;此初頭脈沉,未有形證,不知邪氣所之將發何病,是以急溫之也,故用四逆湯。此以上皆少陰直中,陰寒而無吐利者之證治也。

經曰: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此少陰自受寒邪而下利之證也,為病在裡,屬臟。凡陽病下利便膿血者,協熱也;少陰下利便膿血,裡寒也。裡寒何以有膿血也?蓋二三日至四五日,寒邪變熱,迫血下行,血流腐而為膿,下焦不闔,故大便注下也。桃花赤石脂以固脫;粳米以補正氣;乾薑以散腎之寒而闔下焦也。

成注未明。

經曰:少陰病,吐利,手足厥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此少陰自受寒邪而傳厥陰之證也,為循經傳,乃母傳子也。吳茱萸湯厥陰肝經藥也,故知。

經曰:少陰病,下利,脈微者,與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脈,乾嘔,煩者,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服湯脈暴出者死;微續者生。此陰寒直中少陰本臟,為真陰證也。腎主水,為胃之關,開竅於二陰。寒氣中之,不能閉藏出納,故少陰證多吐利也。

按白通湯加豬膽汁人尿者,《內經》啟玄子注曰,若調寒熱之逆,冷熱兼行,則熱物冷服,下嗌之後,冷體既消,熱性便發,由是病氣隨愈,嘔噦皆除,情且不違而致大益。此加二物鹹苦寒於白通湯熱劑中,要其氣相從,可以去格拒之寒也。

少陰病,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赤色,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利止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主之。此證大略與上證同,乃陰證似陽者也。此以上皆治裡寒吐利之證也。按白通湯姜附加蔥白,為脈沉細而微澀。姜附以治寒,蔥白之辛以潤之,為腎惡燥也。

何以知其脈之微澀也?經曰:少陰病,下利,脈微澀,必數更衣。白通湯治下利不止故知。四逆湯姜附加甘草,為脈遲細而遲弦。姜附以治寒,甘草之甘以緩之,為肝苦急也。何以知脈之遲弦也?經曰: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手足寒,脈遲弦者,宜四逆湯,故知也。

經曰:少陰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為有水氣。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嘔者,真武湯主之。此少陰自病兼有水氣者也。水氣氾濫,故有或為之證。

按太陽表證有水氣者小青龍湯;少陰里證有水氣者真武湯。六經中惟腎、膀胱主水,故二經有水氣之證也。

凡先見陽病,傳經至少陰者,口燥咽乾而渴,腹脹不大便,或自利純清水,心下硬痛,脈沉細有力,此傳經之邪熱也,宜下之;若無口乾燥,腹脹滿,大便實之證,宜和解之;若吐利,脈沉細無力者,又當溫之也。

經曰: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乾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此少陰經自受邪即與手經相合,或太陽經病即與少陰同病,是名兩感,而獨盛於少陰。曰二三日,熱之急也;口燥咽乾,邪甚也。熱甚於里,煎熬真陰,腎精幹涸,故宜急下以救腎水也。

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清,心下必痛,口乾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此少陰之邪傳厥陰也。《難經》曰:從前來者為實邪,自利色青,肝乘腎也。心下痛,燥屎也,宜急下。

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此少陰入陽明胃腑也。胃,土也。腹脹不大便,地道不通,胃土壅塞也,急下之,以去土之墩阜,救水之枯涸也。此上皆下證。

經曰: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此陽經所傳之證也。

凡邪在三陽則手足必熱,傳到太陰,則手足必溫,至少陰則邪熱漸深,故四肢逆而不溫也,及至厥陰則手足厥冷,又甚於四逆矣。四逆散,少陰和解藥也。

少陰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者,豬苓湯主之。此陽邪所傳,挾熱而利也。是二證者,既無裡虛之可溫,又無裡實之可下,所以和解之也。

經曰:少陰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屬少陰也。虛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此太陰循經傳少陰之證。凡自利不渴者屬太陰,理中湯證;自利而渴者屬少陰,豬苓湯證,此不確者,以小便別之,色黃為熱,色白為寒也。

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急溫之,宜四逆湯。此亦表邪傳裡之證也。

凡吐而有物者,為傳裡之邪留於胸中,宜瓜蒂散;吐之乾嘔無物者,為膈上有寒飲,宜四逆湯溫之。上證以小便分寒熱,此證以嘔吐分虛實,通用四逆湯溫之。四逆湯乃少陰里證虛寒溫補之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