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倬

《傷寒兼證析義》~ 疝證兼傷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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疝證兼傷寒論

1. 疝證兼傷寒論

問:七疝之名,各有不同且所治諸藥,多寒熱錯雜此屬何意,曰:疝瘕之症,因《內經》有任脈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句,致元方、子和各立七疝之名,咸非《內經》所謂。《內經》以邪留諸經,腹中引急,諸痛通名。曰:疝近世惟以睪丸之病為疝,外此皆置而不論也。詳經中雖有贓腑諸疝,統而言之不離任與厥陰。

蓋肝則任之生化,任之陰氣為疝,肝之陽氣為風,故治疝多用風藥,觀金匱大烏頭煎烏頭桂枝湯,並不用附而用烏,義可見矣。夫疝之受病,多由寒熱不和,所以經脈緩急,即使濕熱必因寒束而痛,伏寒必由火鬱而發,但須詳偏寒則從寒,偏熱則從熱,如烏頭梔子湯,治本寒標熱,少腹中緩急,痛引心脅之疝,蒼朮五苓加枳實檗皮湯治頹癃脹墜之疝,皆寒為熱引熱為寒導之法,然其症各有所挾,必非空氣作痛,故有血則兼攻血,有積則兼攻積,能識此義,方可與言治疝諸法。

問:疝症多兼風治表症,自可無虞,不識里症有所禁否?曰:在無客邪時,治其本病多兼風藥。若一有風寒,則表藥反難恣用。常見有疝瘕人,服羌防柴葛之類升動陰邪,每致喘脹嘔呃,善治者必兼桂、苓、枳實等味於香蘇、芎蘇、小建中、蔥白香豉諸方中,則陳氣不至於上逆。

若有陳寒必加烏附細辛、薑、桂之屬,裡氣不溫,外邪必不得散,倘見里症,切禁苦寒峻攻,與積聚等法無異。

白話文:

有人問道:七種疝氣的命名各有不同,而且治療這些病症的藥物,多數是寒性與熱性藥材混用,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我回答說:疝氣與瘕癥,源於《黃帝內經》中有任脈生病,男子會產生七種疝氣的描述,導致元方、子和各自定義了七種疝氣的名稱,然而這些並非《黃帝內經》原本所指的意思。《黃帝內經》將邪氣留在各條經絡中,腹部感到緊繃,各種疼痛都統一命名為疝氣。現在的人們通常只把睪丸的疾病視為疝氣,除此之外的疝氣疾病都被忽略了。詳細地說,經典中雖然提到了臟腑疝氣,但總的來說,都不離開任脈和厥陰兩者。

因為肝臟與任脈息息相關,當任脈的陰氣出現問題時,就會產生疝氣,而肝臟的陽氣問題則會形成風病,因此治療疝氣時,多半會使用具有祛風效果的藥材,例如《金匱要略》中的大烏頭煎和烏頭桂枝湯,並未使用附子而是選擇烏頭,其中的道理就可見一斑。疝氣的形成,大多是由於身體內外的寒熱失調,因此經絡的運行就會變得緩慢或緊繃,即便是在濕熱的環境下,也會因為寒冷的束縛而感到疼痛,潛藏的寒冷,也可能因火氣的鬱積而爆發。在治療上,應詳細判斷是偏寒還是偏熱,再根據情況選擇相應的藥物,例如烏頭梔子湯可以治療本質上寒但表面熱的疝氣,以及小腹緩急、疼痛延伸至心臟和脅部的疝氣;蒼朮五苓加枳實檗皮湯可以治療下垂腫脹的疝氣,這些都是利用寒熱相互制約的原理。然而,每種疝氣都有其特定的成因,絕不是空氣造成的疼痛,因此在治療時,如果發現有血液問題,就要同時處理血液問題;如果發現有積滯,就要同時處理積滯。只有理解了這個道理,才能真正掌握治療疝氣的方法。

又有人問:疝氣症狀多伴隨風病,治療表面症狀自然沒有問題,但不知道內在症狀有沒有什麼禁忌?我回答說:在沒有外來邪氣的情況下,治療疝氣時多會使用具有祛風效果的藥物。但如果一旦有風寒,表面的藥物反而難以隨意使用。常常可以看到有疝氣的人,服用羌活、防風、柴胡、葛根等藥物後,反而會引起喘息、脹滿、噁心、嘔吐等症狀,這是因為這些藥物可能促使陰邪上升。有經驗的醫生在開處方時,會在香蘇飲、芎蘇飲、小建中湯、蔥白香豉湯等方子中加入肉桂、茯苓、枳實等藥物,這樣就不會讓氣血逆流。

如果患者有舊寒,必須加入烏頭、附子、細辛、薑、肉桂等溫熱的藥物,因為如果體內的氣溫不足,外面的邪氣就不易散去。如果出現內在症狀,千萬不能使用苦寒的藥物進行猛烈攻擊,否則會與積聚等疾病的治療方法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