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元御

《傷寒說意》~ 卷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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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 (2)

1. 營衛解

肺主氣,氣行皮毛則為衛,肝主血,血行經絡則為營。然肺藏衛氣,肝藏營血,而實則皆出於中焦,以氣血乃水穀之變化。中焦者,消磨水穀,變化氣血之樞軸也。《靈樞·營衛生會》:人受氣於谷,谷入於胃,以傳於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在脈中,衛在脈外,營周不休,五十而復大會,陰陽相貫,如環無端。

蓋水穀之氣,有清有濁。水穀入胃,脾陽消磨,散其精華,化生氣血,內自臟腑,外達經絡。精專者,行於脈中,命之曰營,剽悍者,行於脈外,命之曰衛。營者,脈中之血,血中之氣,是謂營氣。營氣在脈,隨宗氣流行。穀精之化營氣,其大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名曰宗氣。宗氣者,貫心肺而行呼吸。營氣之行,以息往來,血之流動,氣送之也。

平人一日一夜一萬三千五百息,一息脈六動,氣行六寸。人之經脈,六陰六陽以及任、督、兩蹺,計合一十六丈二尺。一日之中,漏下百刻,以分晝夜。二百七十息,水下二刻,氣行十六丈二尺,是謂一周。一萬三千五百息,水下百刻,脈行八百一十丈,人氣五十營於身,一日之度畢矣。

營氣初行,常於平旦寅時從手太陰之寸口始,以肺主氣而朝百脈也。自手之太陰陽明,注足之陽明太陰,自手之少陰太陽,注足之太陽少陰,自手之厥陰少陽,注足之少陽厥陰,終於兩蹺、督、任。周而復始,陰陽相貫,營周五十,明日寅時,又會於氣口。此營氣之度也。

衛氣者,不隨宗氣,而自行於脈外,晝行陽經二十五周,夜行陰臟二十五周。其行於陽也,常於平旦寅時從足太陽之睛明始,睛明在目之內眥。《靈樞·衛氣行》:平旦陰盡,陽氣出於目,目張則氣上行於頭,循項下足太陽,至小指之端。其散者,別於目銳眥,下足少陽,至名指之端。

其散者,別於目內眥,循手太陽,至名指之端。別者,至耳前,合於頷脈,注足陽明,下至跗上,入中指之端。其散者,從耳下下手陽明,入次指之端。其至於足也,入足心,出內踝下,入足少陰經。陰蹺者,足少陰之別,屬於目內眥,自陰蹺而復合於目,交於足太陽之睛明,是謂一周。

如是者,二十五度,日入陽盡而陰受氣矣。其入於陰也,常從足少陰之經而注於腎,腎注於心,心注於肺,肺注於肝,肝注於脾,脾復注於腎,是謂一周。如是者,二十五度,平旦陰盡而陽受氣矣。於是從腎至少陰之經,而復合於目。陰陽一日一夜,亦周五十。故少陰主內,太陽主外,衛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出乎陽則寤,入乎陰則寐。

此衛氣之度也。

營起於氣口,衛起於睛明,營氣之行,陰陽相間,衛氣之行,夜陰晝陽。起止不同,道路各異,非同行於一經也。

2. 風寒解

風者,天地之生氣,寒者,天地之藏氣。四時之氣,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木旺於春,木氣發生則風動,水旺於冬,水氣蟄藏則寒作。蓋春木司令,陽自地下東昇,風動而冰解,則生氣得政,冬水當權,陰自地上西斂,寒凝而凍合,則藏氣得政,是風乃陽氣之發揚,寒乃陰氣之翕聚,氣不同也。

風之中人,必由金水之外斂。金水主衛,衛性收斂,而風性發泄,衛氣不啟,泄之以風,而愈欲收斂,斂而莫達,則內閉營血,而生裡熱。寒之傷人,必因木火之外泄。木火主營,營性發泄,而寒性閉蟄,營血不秘,閉之以寒,而愈欲發泄,泄而不透,則外束衛氣,而生表寒。

風為春氣,三春之月,天溫日明,人血淖液而衛氣浮宣,襲之以風,不能傷也,值氣涼而竅閉,得風氣之疏泄,是以傷衛。寒為冬氣,三冬之月,天寒日陰,人血凝澀而衛氣沉藏,感之以寒,不能傷也,值氣溫而竅開,得寒氣之閉斂,是以傷營。營傷則衛郁,宜麻黃以瀉衛,衛傷則營郁,宜芍藥以瀉營,營衛發達,則表邪退矣。

《素問·玉機真臟論》: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當是之時,可汗而發也,桂枝、麻黃,發汗之方。

汗貴乎早,「陰陽應象論」: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臟,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營衛感傷,在皮毛之部,桂枝、麻黃,治皮毛之方,皮毛邪散,後日之變,無由生矣。於此失治,未幾而或入陽明之腑,或入三陰之臟,於是乎治腑治臟,危證叢生,工之至下而法之至拙者也。

風寒,客邪也,病則不關於客氣,而視乎人身之主氣。主氣偏陽,則陽郁為熱而入腑,主氣偏陰,則陰鬱為寒而入臟,無非主氣為之也。其始感也,風寒之裹束在表,遷延日久,入陽明而傳三陰,則皆本氣之為病,非盡系風寒之力也。麻黃、桂枝,表散風寒之劑,此外則悉因主氣立法,不專表散之方矣。

解風寒外感,則知氣血內傷,仲景《傷寒》立法,非第為外感之金書,而併為內傷之玉訣。內傷之人,未必盡由於外感,而外感之家,無不悉本於內傷,解此則內外同歸,主客一致,十病九全而不止也。

3. 傳經解

人之經脈,自皮毛以至筋骨,不過六層,太陽在表,次為陽明,次為少陽,次為太陰,次為少陰,次為厥陰,厥陰者,經脈之在裡者也。風寒感襲,受自皮毛,故太陽先病。經氣鬱隆,不得外泄,次第內浸,相因而發,日傳一經,六日而遍。此一定之事,不以風寒溫熱而異同也。

溫病內熱素積,感必盡傳,風寒之家,起於外感,不緣內傷,或有一經兩經而即已者。此本氣之旺而外感之輕,不至成病者,及其成病,則捱次遍傳。此風寒之大凡也。

雖遍傳六經,而未經汗解,則太陽表證,必不能罷。太陽不罷,則不拘傳至何經,凡在六日之內,總以太陽為主,寒宜麻黃,風宜桂枝,無用余方也。若在經失解,裡氣和平,則不至內傳,如裡氣非平,表郁里應,陽盛則入陽明之腑,陰盛則入三陰之臟。腑熱則宜涼瀉,臟寒則宜溫補。

凡人陽盛則生,陰盛則死。風寒傳臟,陰盛而滅微陽,早用溫補,固難盡生,風寒傳腑,陽盛而爍微陰,遲用涼瀉,亦或致死。較之前在營衛,逆順霄壤,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

仲景為六經分篇,而太陽一經,不皆表證,其間有陽盛而入腑者,有陰盛而入臟者。但病入臟腑,而經證未罷,是以屬之太陽,雖屬太陽,而內入臟腑,是皆太陽之壞病也。至於陽明之篇,則全是腑病。陽明經證,乃腑病連經,而非止經病也。三陰之篇,則全是臟病。三陰經證,乃臟病連經,而非止經病也。

少陽之篇,則半是腑病,半是臟病。少陽居表陽里陰之介,陽盛則傳腑,陰盛則傳臟,故臟腑兼有。少陽經證,乃臟病腑病之連經,而非止經病也。若但是經病,則全統於太陽一經,不必另分立六經之篇也。

此義自仲景而後,千載無知者。郊倩程氏,比之諸家,微有一線螢光,而誤以臟腑之病為經證,因謂傷寒不傳經,謬矣。至喻嘉言輩,醉魔迷濛,其於此理,一字不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