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述義》~ 卷五 (10)
卷五 (10)
1. (附)答問
而施治之際。果有何益。譬猶涔熯然。求其所以然之故於茫昧之間。遂無補於凶荒也。是以醫病之法。就其脈證。而認得寒熱表裡虛實之真。則左右逢原。病無遁情。固不拘風寒時氣溫疫之辨也。寒熱表裡虛實之所以有分。必因其人體氣之如何。譬猶田疇之有涔熯歟。高者旱。
下者水。必然之數也。故治田者。因其高下。以為之防足矣。豈何須彼不急之察哉。然則病以人而論。是求本也。是實學也。仲景未嘗就邪分病。而一以傷寒括之。意其在於此乎。
問。子以病情釋陰陽。然藏府經絡。經有其文。則從前注家之說。詎可廢乎。曰。藏府經絡。仲景豈敢屏卻。唯全經大旨。在於彼不在於此爾。蓋仲景假之內經。以為標識。而各自有義矣。陰陽者。數之可千。推之可萬。故內經以分表裡。而仲景則為寒熱之名。如太陽。在內經。
則為邪初傷表者。故仲景假之。亦以為表熱之名。少陽為表之最深者。故假之以為半表半裡之名。陽明為胃經。故假之以為裡熱之名。太陰為脾經。故以為裡寒之名。少陰腎經。為陰中之陰。而腎主液。故以為虛寒而液脫之名。厥陰為陰之所盡。物極則變。故以為寒熱相錯之名。
顧其意義如是而已。如曰陽明居中。主土也。曰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曰以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之類。亦是不過姑假其名。以示病位病情也。至經絡之說。則如曰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曰太陽病過經。曰到經不解。曰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之類。
不出僅僅數章。則明自為一義矣。亦活看之可也。注家或堅執其文。又憑諸證中間有與經絡合者。遂律全經以經絡藏府之義焉。雖然倘一以經絡讀之乎。其義往往窒而不通。如每病必分經腑之類。則尤失之支離牽強矣。唯以病情讀之。無所之而不通。而其與經絡合者。亦無庸煩說。
迎刃而解。假令如頭項強痛之邪熱在表。勢必上浮使然。余可隅反也。且如陽明太陰之治。但涼溫之差。而無脾胃之分。少陰專任溫中。而不專滋腎。是可見其不必要分各藏各府也。此經文之所以不皆主張藏府經絡也。抑又由此而推。知內經之以經絡。仲景之以病情。其理一如王程二氏之言焉。
故今自提綱至勞復。一以病情貫之。徵之經文。既無前後之牴牾。驗之事為。亦莫切近乎此。是愚所以立此說。而實本諸庭聞云爾。
白話文:
(附)答問
治療疾病時,如果有效,就好比沼澤燒焦了一樣,去探究它之所以然的原因於茫茫然之中,最終於危急之時毫無幫助。所以醫治疾病的方法,應該根據脈象和病症,認清寒熱、表裡、虛實的真相,就能左右逢源,疾病無處可逃,根本不必拘泥於風寒、時氣、溫疫的區分。寒熱、表裡、虛實之所以有區別,必然是因為人體氣機的差異,就像田地一樣,高的地方旱,低的地方水多,這是必然的規律。所以治理田地的,根據高低不同,做好防護就足夠了,何必去考察那些不重要的細節呢?那麼,根據病人本身來論病,這就是探求根本,這就是真正的醫術。張仲景從未根據邪氣來分類疾病,而是一概用傷寒來概括,他的用意大概就在這裡吧。
有人問:您用病情來闡釋陰陽,然而藏府經絡,經書中有記載,那麼以前的注釋家的說法,豈可廢棄呢?我說:藏府經絡,張仲景豈敢捨棄?只是全經的大旨,在於此,不在於彼而已。張仲景借用《內經》的說法,作為標識,而各自有其意義。陰陽的變化,可以多達數千種,推演可以達到萬種。所以《內經》用表裡來區分,而張仲景則用寒熱來命名。比如太陽,在《內經》中,是指邪氣初犯表證,所以張仲景借用它,也作為表熱的稱謂。少陽是表證最深的一種,所以借用它作為半表半裡的稱謂。陽明是胃經,所以借用它作為裡熱的稱謂。太陰是脾經,所以用它作為裡寒的稱謂。少陰是腎經,屬陰中之陰,而腎主水液,所以用它作為虛寒而水液不足的稱謂。厥陰是陰氣的極致,物極必反,所以用它作為寒熱錯雜的稱謂。
總而言之,其意義就是如此。比如說陽明居中,主土,是因為脾胃實熱腐敗的邪氣應該去除;說下焦虛寒,不能制約水液等等,這些都只是暫時借用其名稱,來表示病位和病情。至於經絡的說法,例如說太陽病頭痛,七天以上自愈的,是因為經氣循行完畢的緣故;說太陽病超過經脈循行範圍,說經脈循行到某處病症未解,說太陽病邪熱滯留在裡證等等,這些不過短短幾章,就能明白其自身的意思了,活學活用即可。注釋家有的死板地拘泥於經文,又憑藉證候之中與經絡相符的部分,於是規定全經都以經絡藏府的意義來解釋。雖然如此,如果一味地以經絡來理解,其義理往往會阻塞不通,例如每種病都必須區分經腑等等,那就更是支離破碎、牽強附會了。唯有以病情來理解,沒有什麼地方不通,而那些與經絡相符的,也不必費力解釋,就能迎刃而解。假使像頭項強痛的邪熱在表,勢必上浮而致使如此,這也可以反過來推導。而且像陽明、太陰的治療,只是涼溫的差別,而無須區分脾胃;少陰專職溫中,而不專門滋補腎臟,這就可以看出不必區分各個臟腑。這就是《傷寒雜病論》不都主張藏府經絡的原因。而且由此推之,可以知道《內經》重在經絡,《傷寒雜病論》重在病情,其道理如同王氏和程氏二位先生所說的。
所以,我從提綱到勞復,都以病情貫穿其中,考證經文,既無前後矛盾,驗之於實踐,也沒有比這更貼切的了。這就是我建立這個說法的依據,而實際上是本於我所聽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