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堅

《傷寒論述義》~ 卷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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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1)

1. 卷一

2. 敘述

傷寒論一部。全是性命之書。所以使學者見病知源。是以深切而著明。平易而直達。誠匪有牽紐艱隱之故者也。蓋仲景之旨。先辨定其病。辨病之法。在察脈證。故必就脈證。以定其病。而後治法有由設焉。所謂病者。何也。三陽三陰。是也。熱為陽。寒為陰。而表裡虛實。

互有不同。則六者之分。於是立焉。所謂脈者。何也。其位。寸口關上。尺中趺陽。其體。浮沉遲數。緊緩滑澀之類。是也。證者。何也。發熱惡寒。讝語腹滿。下利厥冷之類。是也。脈有常變。證有真假。故脈證並示。而病之情機盡焉。(脈有常變。詳論於卷末答問中。病情字。

素問多見。如形之疾病。莫知其情類。情之言猶性。蓋病之寒熱虛實。皆謂之情也。病機字。見本草經。曰。欲療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機。蓋邪之進退消長。勢之緩急劇易。皆謂之機也。程氏以病人之苦喜。指為病情。柯氏論翼。又論病有名證情機之別。並與此所稱異。)所謂治者。

何也。汗下涼溫。及刺灸之法。是也。六病之中。自有緩急劇易之不等。故方亦有大小緊慢之不同。以相對治。加之人不能無宿恙相得。醫或誤措。以致變逆者。凡皆隨其脈證。而備之治法。其深切而著明。平易而直達。固既如是。始非有艱隱難知者也。雖然。其書實三代之遺。

是以言高而旨邃。苟不通其義例。則未免乎盲者之擿埴。索塗冥行而已矣。盡嘗論之。取之岐扁。變而通之。此名稱之例也。自熱而寒。自表而里。自實而虛。此篇第之例也。六病各有提綱。而次以細目。又次以本病來路。傳變證候。及誤逆諸態。疑似各病。或舉其正。而承以其奇。

或說其輕。而續以其重。有法有案。有戒有論。參互錯綜。縷分條析。此章次之例也。語有主客。辭有詳略。或數條相參。而其義始悉。或一章之中。文互照對。證以方省。方以證略。有理趣明白。不假復述者。有事緒繁雜。須人引伸者。此辭句之例也。四者之例。極為謹嚴。

而俱是莫不深意所存矣。今不憚弇陋。本於輯義之著。按諸四者之例。推究病之情機。以述其大要。始陰陽總述。終差後勞復。脈證治法。具為辨析。顧猶未免注家更定之氣習。然不分其派。無由以達其源。不疏其類。無由以認其別。故務去拘鑿之談。敢從坦明之說。庶通其可通。

疑其可疑。耑以擴充家庭之遺教。闡揚性命上之神理矣。後之讀者。或由此入手。其於臨病處療之方。未必無小補云。(是書之作。以辨全經大義為主。故每病每證。不必具列各章。特舉其梗概。以俟人隅反。蓋敘大綱。則用大書。而其所以為說。及援據諸說。則夾註其下。

要旨不過於述輯義之餘意。則輯義既載者。亦不復錄出。如撰述之例。更有三端。一發輯義之覆。輯義固主慎重。故於情機傳變之委。前人說不具者。大抵缺而不論。今鑽研經旨。覈核事理。略加辨訂。以為貂續。一酌諸家之中。輯義所引諸說。或一條而異同兼臚。或數條而前後異其義。

白話文:

《傷寒論》這本書,完全是關乎性命的寶典,它讓學習的人能夠看見疾病就了解其根源,因此解釋得既深入又明白,簡單又直接,絕對沒有任何牽強、隱晦不清的地方。仲景的用意,首先是要確定疾病是什麼,而辨別疾病的方法,在於觀察脈象和症狀。所以必須根據脈象和症狀來確定疾病,然後才能有治療方法的依據。

所謂的「病」是什麼呢?就是三陽和三陰。熱屬於陽,寒屬於陰,而表、裡、虛、實之間又各有不同,因此就確立了六種疾病的區分。所謂的「脈」是什麼呢?它所處的位置,在寸口、關上、尺中和趺陽;它的狀態,有浮、沉、遲、數、緊、緩、滑、澀等等的區別。所謂的「症」是什麼呢?就是發熱、怕冷、胡言亂語、腹部脹滿、腹瀉、手腳冰冷等等的現象。脈象有正常和變異,症狀有真實和假象,所以脈象和症狀要一起觀察,才能完全掌握疾病的狀況。(脈象的常變,在書末的問答中有詳細論述。「病情」這個詞,在《素問》中常常看到,就像描述疾病的性質,讓人可以了解疾病的寒熱虛實,都可以稱作「情」。「病機」這個詞,在《本草經》中看到,說要治療疾病,必須先觀察它的源頭,先了解疾病的「機」,就是邪氣的進退消長,病勢的緩急輕重,都稱為「機」。程氏認為病人的痛苦或喜悅,可以稱為病情。柯氏在《傷寒論翼》中,又提出疾病有名、症、情、機的區別,和這裡說的有所不同。)

所謂的「治」是什麼呢?就是用發汗、瀉下、清涼、溫熱,以及針刺、艾灸的方法來治療。六種疾病中,它們的輕重緩急各有不同,所以治療的方劑也有大小快慢的不同,要根據情況來對應治療。再加上人不可能沒有舊病,如果醫生又錯誤的治療,導致病情發生逆轉,這些情況都要根據病人的脈象和症狀,制定相應的治療方法。它的深入、明白、簡單、直接,確實就是這樣,原本就沒有艱澀難懂的地方。

雖然如此,這本書其實是古代流傳下來的,因此文字深奧,含義深刻。如果不能理解其中的原則,就難免像盲人摸象,在黑暗中摸索道路。所以要仔細研究,從《岐伯》和《扁鵲》的著作中汲取知識,加以變通。這是書中名稱的規則。疾病從熱到寒,從表到裡,從實到虛,這是篇章順序的規則。六種疾病各有綱領,然後再列出詳細的條目,再接著說明疾病的來龍去脈、傳變過程、誤治後的情況、以及各種疑似疾病,有時候提出正確的論點,接著又提出特殊的例外,有時候說的是輕微的病情,接著又說到嚴重的病情,有方法、有案例、有告誡、有論述,相互參照,詳細分析,這就是章節編排的規則。文字的敘述有主有次,有詳有略,有時候用幾條來說明一個道理,才能完全理解它的含義。有時候一章之中,文字互相對照,用證狀來解釋方劑,用方劑來補充證狀的不足,有些道理很明白,不需要重複說明,有些事情很複雜,需要別人引申發揮,這是文字表達的規則。這四種規則都非常嚴謹,而且都蘊含著深刻的意義。

現在我不怕自己淺薄,根據《輯義》的著作,按照這四種規則,推究疾病的性質和變化,來闡述其中的要點。從陰陽的總論開始,到最後的病後勞復,脈象、症狀、治療方法,都詳細地辨別分析。但仍然不能避免前人注釋的習慣,然而不分清他們的派別,就無法了解疾病的根源,不梳理清楚它們的類別,就無法辨別它們的不同,所以要摒棄牽強附會的說法,勇於採用明白的道理,希望能夠理解那些可以理解的,懷疑那些可以懷疑的,專門為了擴充家族的傳統教誨,闡明性命之理。後來的讀者,如果能從這裡入手,對於臨床治療疾病,或許能有些許幫助。(這本書的寫作,以辨別整部經典的大義為主,所以每個疾病、每個症狀,不一定在各章節中都一一列出,只是提出它的梗概,希望讀者能夠舉一反三。總結綱領時,會用大字,而說明解釋和引用的說法,則會用小字註解在下面。要點都是在《輯義》的基礎上闡述,所以《輯義》已經有的內容,就不再重複列出。至於撰寫的方式,還有三點,第一,補充《輯義》的不足。《輯義》的作者主要謹慎,所以對於疾病變化和傳變的細節,前人沒有說清楚的,大多都省略不談。現在鑽研經典,核實事理,略加辨別訂正,作為補充。第二,斟酌各家的說法。《輯義》所引用的各家說法,有的在一條中同時列出相同和不同的意見,有的在幾條中前後所說的含義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