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堅

《傷寒廣要》~ 卷五 (3)

回本書目錄

卷五 (3)

1. 應下脈證

治傷寒欲下之。切其脈牢。牢實之脈。或不能悉解。宜摸視手掌。濈濈汗濕者。便可下矣。若掌不汗。病雖宜下。且當消息溫暖。身體都皆津液。通掌亦自汗。下之即了矣。(巢源)

脈朝夕駃者。實癖也。可下之。朝平夕駃者。非癖也。(○案此本出千金。)不可下。駃者。謂數脈六七至者也。若脈數一息八九至。慎不可下。若下之。則煩躁。下利不止而死。凡數脈與皮毛相得。亦不可下也。若下證悉見。而見四逆者。是失下後。氣血不通便然。但手足微厥。

掌心常溫。時復指梢溫。便下之不可拘忌也。(○活人云。大抵熱厥。須脈沉伏而滑。頭上有汗。其手雖冷。時復指爪溫。須便用承氣下之。不可拘忌也。當參第四卷厥條。),凡下症。小便不利。或尚少。未可攻之也。(總病)

不惡寒反惡熱。手掌心並腋下濈濈汗出。胃中乾涸。燥糞結聚。潮熱大便硬。小便如常。腹滿而喘。或譫語。脈沉而滑者。里證也。里證者。此屬陽明也。宜下之。傷寒始發熱惡寒。今汗後不惡寒。但倍發熱而躁。始脈浮大。今脈洪實。或沉細數。(○案沉細數。恐非應下之診。

考朱氏此語。本之素問次注。引正理傷寒論。又總病云。或汗後脈雖遲。按之有力。活人又云。脈浮滑而數。蓋總病最為親切。)始惺靜。今狂語。此為胃實陽盛。再汗即死。須下之即愈。亦有始得病。便變陽盛之證。須便下之。不可拘以日數。更有心胸連臍腹。大段疰悶。

腹中疼。坐臥不安。冒悶喘急極者。亦不候他證。便下之。(活人○案此本於總病。殊為明約。),大抵下藥。必切脈沉實。或沉滑沉疾有力者。可下之也。再以手按臍腹硬者。或叫痛不可按者。則下之無疑也。凡下後不解者。再按臍腹有無硬處。若有硬處。手不可按。下不盡也。

須再下之。(蘊要)

凡瘟疫宜下者。必陽明邪實於腑。而秘結腹滿。或元氣素強。胃氣素實者。方可下。若大便雖數日不行。而腹無脹滿。及大便無壅滯不通之狀。或連日不食。而臍腹坦然。軟而無疑。此陽明胃腑。本無實邪。切不可妄下以泄中氣。(說疫)

溫疫伏邪。傳入胃中。水穀得疫邪而蒸熱。疫邪附水穀而熾盛。上薰三陽。而陽經之證漸生。下陷三陰。而攻下之證又現。熱傷血分。或畜血。或斑疹。熱瘀水道。或溺閉。或發黃。熱傷神氣。則譫語狂亂。熱傷津液。則燥渴便硬。蜂起變症。皆因胃中疫熱而然。故善治者。

宜急清其胃中之熱。胃熱一清。諸症悉愈。如釜底無薪。沸自不作。不煩揚湯之誚也。(傷寒翼○案此云上薰三陽。蓋謂自汗惡熱等證。下陷三陰。即是邪實於裡者。)

舌白胎漸變黃胎(邪在膜原。舌上白胎。邪在胃家。舌上黃胎。胎老變為沉香色也。白胎未可下。黃胎宜下。)

白話文:

關於可以使用瀉下藥的情況:

判斷是否適合使用瀉下藥,需要觀察脈象和手部情況。

如果想用瀉下藥治療傷寒,要先摸脈,如果脈象是牢脈,表示脈象有力且堅硬。但有時候脈象並不能完全確定,這時可以摸手掌,如果手掌濕漉漉的出汗,就可以用瀉下藥。如果手掌沒有出汗,即使病情適合用瀉下藥,也要先溫養身體,等身體的津液充足,手掌也會自然出汗,這時再用瀉下藥就可以治癒了。

脈搏的快慢也可以作為判斷依據。

如果早晚脈搏都很快,表示體內有實邪,可以使用瀉下藥。如果早上脈搏正常,晚上脈搏才變快,就不是實邪,不宜用瀉下藥。這裡說的快脈,是指一息之間脈搏跳動六七次。如果脈搏一息跳八九次,就更不能用瀉下藥,用了會引起煩躁、腹瀉不止,甚至導致死亡。如果脈象快,又加上皮膚毛孔張開,同樣不能用瀉下藥。如果所有可以用瀉下藥的情況都符合,但出現手腳冰冷的四逆現象,那是因為用瀉下藥太遲,導致氣血不通。這時如果只是手腳稍微冰冷,而且手掌心是溫熱的,有時手指尖也溫熱,就可以用瀉下藥,不必有太多顧慮。

(補充說明,熱厥的情況,通常脈象是沉伏而且滑,頭部有汗,手雖然冷,但有時指甲會溫熱,這時就要用承氣湯等瀉下藥,不要有太多顧慮。)

其他判斷依據:

如果出現小便不順暢,或者小便量很少的情況,也不宜用瀉下藥。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更應考慮使用瀉下藥:

  • 不覺得怕冷反而怕熱,手掌心和腋下濕漉漉的出汗,胃裡乾燥,大便乾結,發潮熱,大便硬,小便正常,肚子脹滿而且呼吸急促,或者出現胡言亂語,脈象沉而滑,這些都屬於裡證,是陽明腑實的表現,可以使用瀉下藥。

  • 傷寒剛開始發病時發熱怕冷,現在出汗後不再怕冷,反而更發熱而且煩躁,剛開始脈象浮大,現在脈象洪大而有力,或者變為沉細而快。 (補充說明:脈象沉細而快,可能不是適合用瀉下藥的情況。)

剛開始意識清醒,現在卻說胡話,這是胃實陽盛的表現,如果再發汗就會死亡,需要馬上用瀉下藥才能治癒。也有些病一開始就呈現陽盛的症狀,也需要馬上用瀉下藥,不要拘泥於發病的天數。

  • 如果心胸和肚臍周圍腹部都感到悶脹,肚子痛,坐立不安,胸悶氣喘,這些情況也應立即用瀉下藥,不必等待其他症狀出現。

總結來說,使用瀉下藥必須要脈象沉實,或者沉滑、沉疾而且有力。

再用手按壓肚臍周圍的腹部,如果感到堅硬,或者按壓時疼痛難忍,就可以確定要用瀉下藥。如果用瀉下藥後病情沒有好轉,要再按壓肚臍周圍的腹部,看是否有硬結,如果還有硬結,而且按壓時很痛,就說明瀉下藥沒有完全發揮作用,需要再次使用。

關於溫疫(傳染性疾病)使用瀉下藥的原則:

對於瘟疫可以使用瀉下藥的情況,必須是陽明腑實,腹部脹滿,或者本身元氣很足,胃腸功能強的人才可以考慮。

如果雖然好幾天沒有大便,但是肚子不脹滿,也沒有大便堵塞不通的情況,或者連續幾天沒有吃飯,但肚臍周圍的腹部卻是平坦柔軟的,這表示陽明胃腑本身沒有實邪,千萬不能隨意使用瀉下藥,否則會損傷中氣。

溫疫的邪氣潛伏在體內,傳到胃裡,食物受到疫邪的蒸騰而產生熱,疫邪附著在食物上而更加強盛。向上侵襲三陽經脈,產生各種陽經病症;向下侵襲三陰經脈,出現可以用瀉下藥治療的情況。熱邪傷害血分,可能造成血瘀,出現斑疹;熱邪阻礙水道,可能導致小便不通或黃疸;熱邪傷害神氣,會出現胡言亂語;熱邪傷害津液,會出現口渴、大便乾燥。各種症狀變化都是因為胃裡有疫熱。因此,善於治療的人,要及時清除胃裡的熱邪。胃熱一清除,各種症狀都會好轉,就像釜底沒有柴火,水自然不會沸騰。

(補充說明:這裡說的向上侵襲三陽經脈,是指出現自汗、怕熱等症狀;向下侵襲三陰經脈,是指出現實邪在內的症狀。)

最後,關於舌苔的判斷:

  • 如果舌苔是白色的,表示邪氣在膜原(身體的淺層組織),還不適合用瀉下藥。
  • 如果舌苔是黃色的,表示邪氣在胃裡,可以使用瀉下藥。 (補充說明:舌苔顏色變老變深,會呈現沉香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