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卷四 (9)

1戰汗諸證

(狂汗○戰慄振辨。見辨證篇中。陰證亦為戰。見少陰病中。當參。)

傷寒六七日欲解之時,當戰而汗出。其有但心慄而鼓頷,身不戰者,已而遂成寒逆,似此證多不得解。何者?以陰氣內盛,正氣太虛,不能勝邪,反為邪所勝也。非大熱劑,與其灼艾,又焉得而御之。(明理論○蘊要。若不發戰,心慄鼓頷云云,須用大建中湯主之。)

凡傷寒疫病戰汗者,病人忽身寒鼓頷戰慄,急與薑米湯熱飲,以助其陽。須臾戰定,當發熱汗出而解。或有病人惡熱,盡去衣被,逆閉其汗,不得出者,當以生薑豆豉紫蘇等,服過發之。有正氣虛不能勝邪,作戰而無汗者,此為難治。若過半日,或至夜而有汗,又為愈也。如仍無汗,而神昏脈漸脫者,急以人參薑棗煎服,以救之。又有老人虛人,發戰而汗不行,隨即昏悶,不知人事,此正氣脫,而不復蘇矣。(明條)

余見疫病,有五六次戰汗者,不為害也。蓋為邪氣深,不得發透故耳。又有二三次復舉者,亦當二三次作戰,汗出而愈。(同上)

應汗而脈虛弱者,汗之必難戰,不得汗,不可強助。無汗即死,當戰不得用藥,用藥有禍無功。要助其汗,多用薑湯。(繩墨○案續醫說。引王止仲文集云。一人病傷寒期月,體競競而振,齒相擊不能成語。仲賓以羊肉斤許熟之,取中大臠,別用水煮,良久取汁一升,與病人服,須臾戰止,汗大出而愈。是亦勿藥助汗之法歟。)

應下失下,氣消血耗,即下欲作戰汗,但戰而不汗者危。以中氣虧微,但能降陷,不能升發也。次日當期復戰,厥回汗出者生,厥不回汗不出者死,以正氣脫,不勝其邪也。戰而厥回無汗者,真陽尚在,表氣枯涸也,可使漸愈。凡戰而不復,忽痙者必死。痙者,身如屍,牙關緊,目上視。凡戰不可擾動,但可溫覆,擾動則戰而中止,次日當期復戰。(溫疫論)

狂汗者,伏邪中潰,欲作汗解,因其人稟賦充盛,陽氣衝擊,不能頓開,故忽然坐臥不安,且狂且躁,少頃大汗淋漓,狂躁頓止,脈靜身涼,霍然而愈。(同上)(○類編曰。戰汗已屬欲解之候,然尚有戰而不得汗者,狂汗則不然。看來狂汗,未有不愈者,故不須服藥,所以無方。此竟系輕症。)

病六七日候,至寒熱作汗之頃,反大躁擾,復得汗而解。蓋緣候至之時,汗已成而未徹,或者當其躁擾,誤用冷劑,為害非輕,不可不審也。(要訣)

白話文

《戰汗諸證》

狂汗
當內伏的邪氣潰散欲透過汗出而解時,若患者體質強健、陽氣旺盛,邪氣一時無法宣散,便會突然出現坐立難安、狂躁不安的狀態。不久後大汗淋灕,狂躁隨之停止,脈象平穩、身體轉涼,疾病豁然痊癒。(此類狂汗多屬輕症,通常無需服藥。)

戰汗與寒顫的辨識
(相關鑑別可參考《辨證篇》。陰寒證亦會出現寒戰,詳見《少陰病》篇,宜綜合參照。)

傷寒戰汗的機理與危證

  1. 病程與轉歸
  • 傷寒第六七日為病邪欲解之期,此時可能出現寒戰繼而汗出的「戰汗」現象。
  • 若僅見心慄(心悸恐懼)、下巴顫抖(鼓頷)而未全身寒戰,後續可能轉為「寒逆」(陽氣衰敗)。此類病情多難自癒,因陰寒內盛、正氣過虛,無力驅邪,反被邪氣壓制。此時需以大熱藥劑或艾灸急救,否則難以回陽。
  1. 治療與禁忌
  • 外感病(傷寒、疫病)戰汗時,患者突發畏寒、顫抖,應立即給予薑米湯熱飲以助陽氣。待寒戰停止後,通常會發熱汗出而解。
  • 若患者因怕熱掀被導致汗閉,可用生薑、豆豉、紫蘇等發散藥助汗。
  • 危重症候
  • 正氣極虛而戰汗無汗者,屬難治。若半日或夜間得汗可癒;若持續無汗且神昏脈弱,速用人參、薑、棗煎服救逆。
  • 老人或體弱者,若戰汗後無汗並昏迷不醒,多為正氣脫絕,預後極差。
  1. 特殊情況
  • 疫病可能反覆戰汗五六次,或因邪深需多次透發(甚至二三次戰汗)方癒。
  • 體虛脈弱本不易發汗,若強行助汗恐致危險。無汗者多預後不良,此時不宜用藥乾預,可多飲薑湯輔助。古法記載以羊肉汁助汗的案例,亦屬「勿藥助汗」之法。

戰汗與誤治風險

  • 應瀉下而延誤治療者,氣血耗傷後若戰汗無汗,提示中氣衰微無力升發,極其危險。次日若再戰汗而手腳轉暖、得汗可生;反之厥冷無汗者必死。
  • 戰汗時不可驚擾患者,僅需保暖。若中途打斷,次日恐復發戰汗。

誤治警示
病程六七日,寒熱交替將汗之際,若患者突現嚴重躁動(實為汗將出而未透),誤用冷藥壓制將釀大禍,必須謹慎辨識。

(按:戰汗雖為邪解之兆,但無汗者預後較差;狂汗則多屬正氣充盛之自癒現象,一般無須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