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熱
傷寒發熱。何以明之?發熱者,謂怫怫然發於皮膚之間,熇熇然散而成熱者,是也。與潮熱寒熱,若同而異,與煩躁相類而非。煩躁者,在內者。潮熱之熱,有時而熱,不失其時。寒熱之熱,寒已而熱,相繼而發。至於發熱,則無時而發也。有謂翕翕發熱者,有謂蒸蒸發熱者。
此則輕重不明,表裡之區別爾。所謂翕翕發熱者,謂若合羽所覆,明其熱在外也。與桂枝湯,發汗以散之。所謂蒸蒸發熱者,謂若熏蒸之蒸,明其熱在內故也。與調胃承氣湯,攻下以滌之。其發熱屬表者,即風寒客於皮膚,陽氣怫鬱所致也。觀其熱所從來,而汗下之證,明其辨焉。
若熱先自皮膚而發者,知邪氣之在外也。若熱先自里生,而發達於表者,知邪氣之在裡也。舉斯二者,為邪氣在表在裡,而發熱也。惟其在表在裡,俱有發熱,故邪在半表半裡者,亦有發熱之證。何者?以表證未罷,邪氣傳裡,里未作實,是為半表半裡。其發熱者,或始自皮膚,
而漸傳裡熱,或始自內熱,而外連於表。蓋邪氣在表發熱者,則表熱里不熱也。邪氣在裡發熱者,則裡熱甚,而達於表也。其在半表半裡發熱者,則表裡俱發熱,而但熱又輕於純在表者也。經雖云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然少陰病始得之,亦有反發熱者。
然亦屬其表也。特與麻黃細辛附子湯,發其汗者,是已。發熱為傷寒之常也。一或陰陽俱虛,與下利新汗後,又皆惡其發熱也。經云:「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死。」下利發熱者亦死。內經云:「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此名陰陽交,交者死也。」斯亦發熱也。
詎可與尋常發熱,一概而論耶?醫者更當明辨之。(明理)
發熱
傷寒發熱該如何理解?所謂發熱,是指熱氣輕微浮散於皮膚之間,逐漸擴散而明顯發熱的現象。這種發熱與「潮熱」、「寒熱」看似相似,實則不同;也與「煩躁」類似,卻並非同一症狀。煩躁是體內的不適感;潮熱的發熱是有規律性地定時發作;寒熱則是先發冷後發熱,交替出現。至於一般的發熱,則是沒有固定時間地發作。有些人描述發熱為「翕翕發熱」,也有人說是「蒸蒸發熱」。
這些說法其實是為了區分發熱程度的輕重及病位的表裡。所謂「翕翕發熱」,就像羽毛覆蓋般輕微,表示熱在體表,可用桂枝湯發汗驅散熱邪;「蒸蒸發熱」則像熏蒸般強烈,代表熱在體內,適合用調胃承氣湯攻下以清除熱邪。發熱若屬表證,是因風寒邪氣侵襲皮膚,導致陽氣鬱滯所致。觀察熱的來源,就能辨明該用汗法或下法治療。
如果熱是先從皮膚發出,表示邪氣在外;如果熱是先從內部產生,再透發至體表,則說明邪氣在裡。這兩種情況分別對應邪氣在表或在裡的發熱。正因發熱可能在表、在裡,甚至邪氣在半表半裡時也會發熱。為什麼?因為表證未退,邪氣向裡傳遞,但尚未完全入裡,形成半表半裡狀態。此時的發熱,可能從皮膚開始,逐漸轉為裡熱;或從內熱產生,再向外影響體表。
邪氣在表發熱時,僅表熱而裡不熱;邪氣在裡發熱時,裡熱旺盛,進而擴散至體表;半表半裡發熱時,則表裡皆熱,但熱勢比單純表證輕微。經典雖提到:「發熱惡寒屬陽證,無熱惡寒屬陰證」,但少陰病初期也可能出現發熱,仍屬表證範疇,可用麻黃細辛附子湯發汗治療。
發熱是傷寒的常見症狀,但若陰陽兩虛,或發生下利、剛發汗後又發熱,則需特別警惕。經典記載:「脈象陰陽俱虛而熱不退者,預後不良;下利伴隨發熱者也凶險。」《內經》也說:「汗出後熱不退,脈象躁急,症狀未緩解,言語狂亂且無法進食,稱為『陰陽交』,屬危證。」這類發熱豈能與普通發熱相提並論?醫者務必仔細辨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