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堅

《傷寒廣要》~ 卷十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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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7)

1. 小兒傷寒

小兒傷寒。始因壯熱不除。被湯丸下後。其項強眼翻。弄舌搐搦。如發癇狀。久則哽氣。啼聲不出。醫以為驚風。屢服硃砂水銀。牛黃汞粉巴類(○疑巴豆)竹瀝之類。藥皆無效。此由誤下後。毒氣結在心胸。內熱生涎。裹諸藥不能宣行所致也。蕩涎散。

粉霜(一錢),膩粉(一匝),芫花(一分)

細末。暖漿水調下。一歲半錢。病熱大者。再服。白色著底者。粉霜也。宜盡唯之。(○唯字。疑。)良久得睡。取下黑黃涎。裹包丹砂之類。皆成顆塊。啼聲便出。立安。(總病)

小兒結胸。亦如前狀。但啼聲出。醫亦多作驚風治之。其脈浮滑。試以指按心下。則痛而啼。宜半夏黃連栝蔞湯斟酌服。當下黃涎便差。(總病)

小兒傷寒里不解。發驚妄語。狂躁潮熱。鉤藤大黃湯。

鉤藤皮,當歸,甘草(炙),芍藥(各半兩),大黃(三分)

粗末。每三錢。水一盞煎六分。溫溫服。以利為度。(總病)

白話文:

小兒傷寒,一開始是持續高燒不退。服用湯藥丸劑後,脖子僵硬、眼睛上翻、吐舌抽搐,像發羊癇一樣。時間久了,就會呼吸困難,哭不出聲。醫生誤以為是驚風,多次服用硃砂、水銀、牛黃、汞粉、可能還有巴豆(此處存疑)、竹瀝等藥物,都無效。這是因為錯誤服用瀉藥後,毒氣積聚在心胸部位,內熱產生黏稠的唾液,裹住藥物使其無法發揮作用造成的。使用蕩涎散治療:

藥方:粉霜一錢,膩粉一撮,芫花一分。研成細末,用溫開水調服。一歲的孩子服半錢,病情發熱嚴重者,可以再服用一次。藥末中白色沉澱物是粉霜,應儘量服用完畢(此處「唯」字存疑)。服用後不久就能睡著,排出黑色黃色的黏稠唾液,這些唾液包裹著硃砂等藥物,結成顆粒狀。孩子就能哭出聲,病也就好了。

小兒結胸的症狀也和上述相似,只是還能哭出聲。醫生也大多當作驚風治療。脈象浮滑,用手指按壓心窩處,孩子會感到疼痛而哭鬧。應該服用半夏黃連栝蔞湯,劑量需酌情調整,服用後就能排出黃色黏稠唾液,病情好轉。

小兒傷寒裡熱不解,出現驚厥、胡言亂語、狂躁、潮熱等症狀,可用鉤藤大黃湯治療:

藥方:鉤藤皮、當歸、炙甘草、芍藥各半兩,大黃三分。粗研成末,每次服用三錢,用一杯水煎成六分,溫溫服下,以通便為度。

2. 雜載

3. 炙艾

大抵不可刺者。宜灸之。一則沉寒病冷。二則無脈。知陽絕也。三則腹皮急。而陽陷也。舍此三者。余皆不可灸。蓋恐致逆也。若表見寒證。身汗出。身常清。數慄而寒。不渴。欲覆厚衣。常惡寒。手足劂。皮膚乾枯。其脈必沉細而遲。但有一二證。皆宜灸之。陽氣下陷故也。

若身熱惡熱。時見躁作。或面赤面黃。咽乾嗌乾口乾。舌上黃赤。渴。咽嗌痛。皆熱在外也。但有一二證。皆不宜灸。其脈必浮數。或但數而不浮。不可灸。灸之災害立至。若有鼻不聞香臭。鼻流清涕。眼瞼時癢。或欠或嚏。惡寒。其脈必沉。是脈證相應也。或輕手得弦緊脈者。

是陰伏其陽也。雖面赤宜灸之。不可拘於面赤而禁之也。(玉機)

白話文:

總的來說,當不能使用針刺療法時,應該考慮使用灸法。具體有以下三種情況適合使用灸法:一是對於深沉的寒症和冷性病症;二是脈搏無法觸及的情況,這顯示體內的陽氣已極度衰弱;三是腹部皮膚緊繃,且伴有陽氣內陷的症狀。除了這三種情況之外,其他大多數情況都不建議使用灸法,因為可能會導致病情反轉。

如果出現表面的寒症,如身體發汗,體溫偏低,頻繁顫抖感覺寒冷,想要穿厚重衣物,持續感到寒冷,手腳冰冷,皮膚乾燥,且脈搏深沉、細弱且緩慢。只要出現上述的一兩個症狀,都應使用灸法,因為這顯示陽氣在體內下陷。

然而,如果出現身體發熱、怕熱、焦躁不安,或者面色紅赤、黃色,咽喉乾燥、口乾,舌頭上有黃色或紅色,口渴,咽喉疼痛等症狀,這表示體內熱氣過盛。只要出現上述的一兩個症狀,就不適合使用灸法。如果脈搏浮動且快速,或者僅僅快速但不浮動,也不可使用灸法,因為灸法會立即帶來危害。

另外,如果出現鼻子無法辨別香臭,鼻涕清稀,眼睛時常癢,打噴嚏,怕冷等症狀,且脈搏深沉,這顯示脈象和症狀相吻合。或者輕按手腕時,發現弦緊的脈象,這表示陰氣潛藏在陽氣之下,即使面色紅赤,也應該進行灸法治療,不能單純因為面色紅赤就禁止使用灸法。(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