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卷十一
2別證
3感冒
感冒本與傷寒。治證一同。但有輕重之分耳。故重者為傷。輕者為感。感冒之中。有風有寒。又須詳別。夫感寒則必惡寒。面色黯慘。項背拘急。亦或頭痛發熱。其脈沉遲。當以五積散。藿香正氣散。養胃湯表之。感風則必惡風。面色光浮。身體發熱如瘧。鼻塞聲重。時出清涕。
或咳唾稠黏。其脈多浮數。當以十神湯。敗毒散治。或風寒兼之。又當用和解之藥。體虛之人。不可過於發散。恐致他疾。(醫方集成)
感冒為病。亦有風寒二證。即是傷寒外證。初感之輕者。故以感冒名之。若入里而重。則是正傷寒。初感用藥。與太陽證一同。今病人往往惡言傷寒。不知輕則為感。重則為傷。又重則為中。有其病而諱其名。甚為無義。特以俗呼為大病。故諱言之耳。有微惡風微發熱。起居飲食自如常。
但不甚清快。又不可過用表劑。若投以和解養胃對金之頭。不效者。宜神朮散。有虛人感冒發熱。僅得一日。熱不為久。又不為重。便見讝語。此乃虛不禁熱。不可遽用十分冷劑。(要訣)
內經曰。卑下之地。春氣常在。故東南卑濕之區。風氣柔弱。易傷風寒。俗稱感冒。受邪膚淺之名也。由鼻而入。在於上部。客於皮膚。故無六經形症。惟發熱頭痛而已。(醫方集解)
傷寒見證,輕者。咳嗽有痰。咽乾聲重。鼻燥作癢。或流清涕。腹脹額悶。口燥喉痛。重者。頭痛項強。肢節煩疼。憎寒壯熱。頭眩嘔吐。心煩潮熱。自汗惡風。亦有無汗而惡風者。(匯補)
傷寒大汗宜禁,傷風症。腠理疏泄。但宜輕揚之劑。徹越其邪。不可與傷寒家大汗之藥。恐蹈亡陽之弊。(同上)
傷風久虛宜補,如虛人傷風。屢感屢發。形氣病氣俱虛者。又當補中。而佐以和解。倘專泥發散。恐脾氣益虛。腠理益疏。邪乘虛入。病反增劇也。(同上引立齋○案此即陶節菴所謂勞力感寒。主以補中益氣湯者也。)
傷風寒甚者。遍傳經絡。已見傷寒論。此言其輕淺者。邪止犯皮毛。皮毛為肺之合。皮毛開。則肺氣不得外泄。故上壅而嚏。蒸成涕液。壅塞鼻中。故聲出重濁。肺氣鬱而成熱。故肺癢而咳。其人平素體氣。寒者則無汗。熱者則有汗。或發熱。或不發熱。或頭痛。或不頭痛。
蓋雖輕證。其中又分輕重也。(醫碥)感冒固輕。惟人以其輕忽之。亦足以傷生。其致不醒之故。亦各有因。我將為子備言之。以告知命者。當防微而杜漸也。今人感冒。每率己見用藥。病未除而元氣先傷。以致困者。一也。有未冒之前。元氣先虛。既冒之後。乘虛陷里。虛邪並病。
醫者未及辨明。而誤藥者。二也。有稟性怯弱。情志多郁。素有骨蒸虛熱之恙。重冒風寒。而咳傷肺絡。痰紅癆嗽者。三也。有沉湎酒色。濕熱內傷。當風露臥。復感風邪。而成癆瘵者。四也。有行房不謹。汗出當風。邪入三陰。傳為虛萎。或成癆風者。五也。有童子室女。
感冒
感冒原本與傷寒的治療方法相同,只是病情有輕重之分。嚴重的稱為「傷」,輕微的稱為「感」。感冒之中,又可細分為風邪與寒邪,需仔細辨別。
- 感受寒邪:必定怕冷,面色晦暗,頸背僵硬,或伴隨頭痛發熱,脈象沈遲。治療可用五積散、藿香正氣散、養胃湯等發散表邪的方劑。
- 感受風邪:必定怕風,面色浮亮,身體發熱如瘧疾,鼻塞聲啞,時流清涕,或咳嗽痰黏,脈象多浮數。治療可用十神湯、敗毒散等方。若風寒兼雜,則應使用和解之藥。體質虛弱之人不宜過度發散,以免引發其他疾病。
感冒雖屬於外感輕症,但亦有風寒兩類,屬於傷寒的初期輕微表現,故名「感冒」。若病情深入加重,即為真正的傷寒。初期的治療用藥與太陽病證相同。現今病人常忌諱「傷寒」一詞,卻不知輕者為「感」,重者為「傷」,更重者為「中」。若因忌諱病名而影響治療,實在不智。
若僅輕微惡風、低熱,日常生活如常,但精神不佳者,不宜過度使用發散藥物。可選用和解、養胃等溫和方劑;若無效,則宜用神朮散。體虛之人感冒發熱,即使僅持續一日,若出現胡言亂語,是因虛弱不耐熱邪,不可急用大寒藥物降熱。
《內經》指出,低濕之地氣候多潮,風勢和緩,容易受風寒侵襲,俗稱「感冒」。此病邪由鼻而入,停留體表,未深入經絡,故僅顯現發熱頭痛等表證。
傷寒輕證表現:咳嗽有痰、喉嚨乾澀、聲音沙啞、鼻癢流涕、腹脹胸悶、咽喉疼痛。
重證表現:頭痛頸僵、關節痠痛、畏寒高熱、頭暈嘔吐、心煩潮熱、自汗惡風,或無汗但怕風。
注意事項:
- 傷風症因腠理疏鬆,治療宜用輕揚藥物透散邪氣,不可用傷寒的強力發汗藥,以免耗損陽氣。
- 體虛者反覆感冒,病久氣血皆弱時,應以補益為主,輔以和解。若一味發散,恐脾氣更虛,邪氣乘虛深入,病情加重(如勞力感寒者,可用補中益氣湯)。
- 風寒嚴重時會傳遍經絡(如傷寒論所述),輕症則僅侵犯皮毛。肺主皮毛,邪犯皮毛則肺氣不通,導致打噴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狀。患者體質偏寒者無汗,偏熱者有汗,或有無發熱、頭痛等差異。
感冒雖屬輕症,但若輕忽也可能危及生命。常見原因包括:
- 自行濫用藥物,未治病反傷元氣。
- 原本體虛,外邪乘虛入裡,醫者誤判用藥。
- 體質虛弱或長期抑鬱者,感冒後引發肺癆咳血。
- 酒色過度濕熱內傷,再感風邪轉為癆瘵。
- 房事後汗出受風,邪入三陰經導致虛損或癆風。
- 青少年或未婚女子因調理不當而致病。
以上提醒重視小病,防微杜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