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廣要》~ 卷十 (11)
卷十 (11)
1. 勞復(食復,女勞復,自復)
車口何姓者。在濟患傷寒。後食肉復。醫與利藥下之。下後身熱耳聾。口乾不渴。喜漱水不欲咽。是熱在經。予視之曰。此誤下亡陰。猶有表證。與小柴胡。去半夏。加天花粉。山梔。麥冬。五味。歸。芍。生地。一服減半。四劑良愈。(類案○以上食復)
夫傷寒病新瘥。未滿百日。氣力未平復。而以房室者。略無不死也。有得此病愈後六十日。其人已能行射獵。因而房室。即吐涎而死。病雖云瘥。若未平復。不可交接。必小腹急痛。手足拘拳。二時之間亡。範汪方云。故督郵顧子獻得病。已瘥未健。詣華敷視脈。敷曰。雖瘥尚虛未平復。
陽氣不足。勿為勞事也。能勞尚可。女勞即死。臨死當吐舌數寸。獻婦聞其瘥。從百餘里來省之。住數宿止。交接之。間三日死。婦人傷寒雖瘥。未滿百日。氣血骨髓。未牢實。而合陰陽快者。當時乃未即覺惡。經日則令百節解離。經絡緩弱。氣血虛。骨髓空竭。便恍恍吸吸。
氣力不足。著床不能動搖。起居仰人。食如故。是其證也。丈夫亦然。其新瘥虛熱未除。而快意交接者。皆即死。(巢源)
男子房勞復。發熱口噤。臨死舌出數寸。又始得病。百節痛如被打。渾身沉重。恍惚失措。脈促而絕。不可治。或有吐涎不止。或有讝妄煩亂者。皆不可治。(總病)
仲景止言陰陽易。而千金復增女勞復證。昔賢相傳。陰陽易猶可生。若女勞復必死者。何也。愚以復病。由病後正氣大虛。餘邪不能傳易於人。因而自病。則多死。以其人不堪再病故也。易病。由病人正氣稍復。不病之人。正氣久虛。餘邪遂至傳易。因而忽病。然猶可生。以其人病尚初發也。(辨注)
逍遙湯。治有患傷寒瘥後。血氣未平。勞動助熱。復還於經絡。因與婦人交接。搖欲而復發。不易有病者。謂之勞復。
人參,知母,黃連,甘草,滑石,生地黃,韭根,柴胡,犀角,竹青,如卵縮腹痛。倍加。
水二鍾。棗二枚。姜三片。煎之。(六書)
若犯內事陰虧者。宜六味生乾地黃湯。氣少者。倍加人參湯主之。(金鑑○案以上諸復治法。當通用之。)
嘗治傷寒病未平復。犯房室。命在須臾。用獨參湯。調燒裩散。凡服參一二斤余。得愈者三四人。信哉。用藥不可執一也。(準繩○案原文引張兼善。論用燒裩散之理。文繁不錄。又案此證。蓋是脫陽。當考少陰病四逆變方。○以上女勞復)
若無故自復者。以伏邪未盡。此名自復。當問前得某證。所發亦某證。稍與前藥。以徹其餘邪。自然獲愈。(溫疫論○右自復)
白話文:
車某氏患傷寒痊癒後,吃肉後病情復發。醫生用瀉藥治療,之後出現發熱、耳聾、口乾但不渴、喜歡漱口卻不想吞嚥的症狀,這是熱邪滯留在經絡裡。我診斷認為這是誤用瀉藥導致陰液虧損,但仍有表證,於是給他服用小柴胡湯,去掉半夏,加入天花粉、山梔子、麥冬、五味子、當歸、芍藥、生地黃,一劑減半,四劑後痊癒。
傷寒病剛痊癒,未滿一百天,體力尚未恢復,就房事,幾乎無一生還的。有人傷寒痊癒後六十天,已經能打獵,卻行房事,結果吐涎而死。即使病癒,若體力未恢復,不可行房事,否則會小腹劇痛、手腳抽搐,很快就會死亡。範汪的醫案也記載了此事。
陽氣不足,切勿勞累,稍勞尚可,女子勞累則必死,臨死會吐出數寸長的舌頭。顧子獻的妻子聽說他病癒,從一百多里外來看望,住了幾晚,便與他行房事,三天後就死了。婦女傷寒痊癒後未滿一百天,氣血骨髓尚未充實,就縱慾行房,當時可能沒什麼感覺,但過一天就會全身關節疼痛、經絡鬆弛無力、氣血虛弱、骨髓空虛,神志恍惚,氣力不足,臥床不起,飲食如常,這就是它的症狀。男子也一樣,如果新癒後虛熱未消就縱慾行房,都會立即死亡。
男子因房事勞累而復發,出現發熱、口噤,臨死時舌頭伸出數寸;或者剛開始生病,全身關節疼痛如被打,渾身沉重,神志恍惚,脈搏急促而亡,不可治療。有的還會不停地吐涎,有的神志不清,胡言亂語,都無法治療。
仲景只記載了陰陽互易的病症,而《千金方》又增加了女子勞復的病證。古人相傳,陰陽互易尚可活命,但女子勞復則必死,這是為什麼呢?我認為,復發的疾病,是因為病後正氣大虛,餘邪無法傳給別人,而自身再次發病,所以大多會死亡,因為身體無法承受再次生病。而陰陽互易之所以可以活命,是因為病人正氣略有恢復,而未生病的人,正氣長期虛弱,餘邪乘虛而入,因此突然生病,但尚可活命,因為疾病才剛開始。
逍遙湯用於治療傷寒痊癒後,氣血未復,勞動導致熱邪加重,又回到經絡中,或與婦女交接,縱慾而復發,這類不易治癒的疾病,稱為勞復。
方劑:人參、知母、黃連、甘草、滑石、生地黃、韭根、柴胡、犀角、竹茹各適量,如出現卵縮腹痛,藥量加倍。水二鍾,大棗二枚,生薑三片,煎服。
如果因房事內傷陰虛,宜用六味地黃湯,氣虛者,加倍人參湯治療。
曾經治療過傷寒病未痊癒而行房事的病人,病情危急,用獨參湯和燒裩散治療,服用人參一到二斤多,治愈了三四人。可見,用藥不能拘泥於一種方法。
如果無故自行復發,是因伏邪未盡,稱為自復,應詢問之前患何種病證,此次復發的病證為何,稍加調整之前的藥方,以徹底清除餘邪,自然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