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之研究》~ 卷五 (9)
卷五 (9)
1. 古今方
不可不隨以制之。臨機應變之術。當如此矣。此豈非眩於百乎。及其最甚者。則建二三之主方。而加減以施於百病。自謂醫之術盡於此矣。此其方之與加減。皆自乎己者也。疾病之於情狀。有止於一焉者。有之於二三焉者。以其之於二三焉者而一之。則不可也。以其止於一焉者而二三之。
亦不可也。彼亦一不可。此亦一不可。於其不得其要則一也。欲得其要。則莫若循仲景氏之規則焉。乃其於規則也。有不必兼治。而分治各證者。有因一二異同。而懸殊其所之者。有一方而二三其脈證者。有證相類而方不相類者。有藥多而證少者。有證多而藥少者。凡是皆仲景氏之所以能極其變化。
能致其妙用。使後人據以行之者也。豈非規則哉。不可不循焉。夫疾有形。而方無形。故方有移。而隨其疾之形。以為之制也。故方有形。則不足以制矣。若有經驗之挾於意。則方先疾而有形。方既有形。則疾無形矣。聞無形之能制有形。不聞有形之能制無形。是故其似而類者之多。
雖既驗於彼。而未必驗於此也。方本無有善否。能得其宜。則皆善矣。是故雖不驗於彼。而又驗於此矣。此經驗之不足貴也。而方豈有善否哉。夫雖仲景氏之非聖人乎。方法之肇於此。而吾儕之據於此。則於我乎不得不尊奉。既尊奉之。則不得不竊比諸聖人。竊比諸聖人。不敢侵先王之尊。
假微於我之醫。則誰敢為強僭哉。且視傷寒論。方匯之不如。是皆窺仲景氏之輕忽。未始信其書。是以不能通會終始。截取其意之所應。至其所不應。則必罪叔和。曰此必渠之所攙入。以塗竄之欲罪叔和之意。先翳膜其目。是以仲景氏之所要論。亦或塗竄以斥之。不辨其所論之脈證。
即為規則。去其規則。特取其方。豈不亦妄乎。脈證本也。處方末也。去本而取末。是以忽看藥味。而推之於理。謂方有某某之藥。宜治某某之證。此其妄之始也。既配每藥於每證而不厭。加之以加減。此其妄之終也。是所謂無寸之尺。無星之稱已。惡識仲景氏之規則哉。大抵古人之舉事以述義也。
撰其可以規則於後來者。編之於書。以傳焉而已。豈若後之專貪名利之比哉。不可不信矣。孟軻氏有言云。盡信書。不若無書。此惟疑尚書之言之侈已。非博斥書籍之言也。觀下文顯曰。於武成取二三策。可以見矣。後人誤以為博斥書籍者也。設令博斥書籍。我則反孟軻氏。
幡然而更曰。不盡信書。不若無書。嗚呼難哉。生於今之時。而明於古之術也。若不信其書。將何之信乎。我之於仲景氏。雖未能盡明其義。以行其術於今乎。獨信其書。而不疑者也。且其不稱仲景氏之流。而稱古方家者。豈亦有所忌耶。無論其取之於仲景氏。他雜取諸氏之方法。
白話文:
古今方
不必拘泥於單一療法,臨症應變才是關鍵。如果只追求簡單的處方,來治療各種疾病,認為醫術已臻完美,那是不對的。這種自己創立的處方和加減法,都是主觀臆斷。疾病的症狀表現,有的只有一個方面,有的則有兩三個方面。如果把有兩三個方面症狀的疾病簡單化,是不行的;如果把只有一個方面症狀的疾病複雜化,也是不行的。這樣做都是不對的。要掌握治療的要領,就要遵循張仲景的規則。張仲景的規則體系中,有不必同時治療,而分別治療各種症狀的;有根據一兩個方面異同,而有所側重的;有一個處方而治療兩種以上脈症的;有症狀相似而處方不同的;有藥物多而症狀少的;有症狀多而藥物少的。這些都是張仲景能夠做到變化多端,妙用無窮,使後人可以據此實踐的原因,這不就是規則嗎?不可不遵循。
疾病有形,而處方無形,所以處方可以靈活運用,根據疾病的形態來制定治療方案。如果處方也有固定的模式,就不能靈活應用了。如果治療者有豐富的經驗,那麼處方就能先於疾病而有明確的形式,處方既已成形,疾病的形態就沒那麼重要了。我聽說無形的東西能控制有形,卻沒聽說有形的東西能控制無形的。所以,雖然有些治療方法在別的情況下有效,但不一定在眼前的情況下有效。處方本身並無好壞之分,只要能恰當地使用,都是好的。所以,即使在別的情況下無效,在眼前的情況下也可能有效,這就是經驗的可貴之處。處方本身根本沒有好壞之分。
雖然張仲景不是聖人,但治療方法始於他,我們也依據他的方法,所以不得不尊崇他。既然尊崇他,就不得不把他比作聖人。把張仲景比作聖人,並不是僭越前賢,只是借用他來提升自身的醫術,誰敢妄自尊大呢?而看《傷寒論》,處方彙集不如張仲景,這都是因為輕忽張仲景的思想,沒有真正相信他的著作,所以不能通曉始終,抓住其要點,至於不符合要點的地方,就一定會怪罪張仲景的弟子王叔和,說這一定是王叔和添加篡改的。這種想要怪罪王叔和的想法,就像蒙蔽自己的眼睛一樣。因此,張仲景的重要論述,也可能被篡改或斥責。不辨別其論述中的脈證,就認為是規則,拋棄規則只取其方,豈不是太妄為嗎?脈證是根本,處方是手段,拋棄根本而取手段,因此忽視藥物的效用,而憑藉推測,認為某個處方中的藥物,能治療某種症狀,這就是妄為的開始。既要將每種藥物與每種症狀一一對應,還要不停地加減,這就是妄為的終結。這就像沒有準繩,沒有標準一樣,哪能懂得張仲景的規則呢?
總之,古人做事是為了闡明道理,撰寫可以作為後人遵循的規則,編寫成書傳下來而已,哪裡像後世那些專門貪圖名利的人呢?不可不信。孟子說:「盡信書,不如無書。」這只是對過於迷信書本的斥責,並不是全面否定書籍。從下文「於武成取二三策」可以看出,後人誤以為這是全面否定書籍的。假設是全面否定書籍,那我就反對孟子的觀點,徹底改口說:「不盡信書,不如無書。」唉,真是難啊!生活在現代,卻要理解古代的醫術,如果不信書,又該信什麼呢?我對張仲景雖然未能完全明白其道理,但在現代實踐他的醫術,我只能相信他的著作,而不懷疑。而且那些不稱自己是張仲景的傳人,而稱自己是古方家的,是不是有什麼顧忌呢?無論他們是從張仲景那裡,還是從其他醫家的方法中學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