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惟忠

《傷寒之研究》~ 卷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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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1)

1. 寒五名

凡人之所病者。通謂之疾。指曰邪。名曰寒。寒即邪之名也。而義之所歧。凡五焉。邪有輕重。而統以為寒。析以為風。風其最輕焉者也。寒其最重焉者也。故風自寒析。惟寒統之矣。是乃傷寒中風之辨也。寒又有內外之別矣。而其自外焉者。必能為熱。此為之陽也。其自內焉者。

必能為寒。此之為陰也。寒即裡寒之寒。以吐利言之矣。是乃內外之辨也。寒也者。邪之名也。而義之所歧。凡五焉。有指邪氣者。有指痰飲者。有指吐利者。或對熱。或對溫。如曰傷寒。曰寒去欲解。曰寒實。曰被寒。曰胸有寒。曰里有寒。曰寒格。則皆指邪氣者也。如曰寒飲。

曰久寒。曰胃上有寒。則皆指痰飲者也。如曰寒分。曰寒下。曰裡寒。曰藏有寒。曰寒多。則皆指吐利者也。如曰惡寒。曰往來寒熱。曰寒少。則皆對熱者也。如曰手足寒。曰厥寒。曰藏寒。則皆對溫者也。凡寒之歧為五義者若此矣。而統為傷寒。析為中風。外焉而熱。內焉而寒。

雖如不均。而其實則一也。一也者何。一寒而已。寒也者。邪之名也。能為此數者之疾。而病人者。惟邪而已。故以寒為邪之名者。正義為然矣。後之說傷寒者。深泥寒字。以為非觸冒冬時嚴寒之氣。則不得名為寒也。於是乎遂至有其即病者為傷寒。不即病。而其寒毒藏於肌膚。

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之說。嗚呼。此何以知其即病之與其不即病。而其寒毒之藏於肌膚。至春至夏而變乎。倘能知焉乎。不若速施之治。而不使其寒毒之藏於肌膚也。又何俟其至春至夏而變乎。誰謂素難之不妄乎。今審仲景氏之所論。未嘗問四時。雖其邪之或自外焉。

或自內焉。而統名為傷寒焉。寒也者。邪之名也。故不問四時。統名為傷寒者。是為正義矣。奚翅觸冒冬時嚴寒之氣焉已矣哉。傷寒之名。蓋自古有之矣。仲景氏據而述焉已矣。風溫溫病。雖載之於太陽篇。而徒論其被下被火之逆。不及其方法也。然則其所謂風溫溫病者。何方之處乎。

此惟以寒為嚴寒之寒。不辨傷寒中風之為輕重。與自內自外之為寒熱。而不知一寒之統名於邪之為古義。而強為之說者也。不可從矣。

2. 三陽三陰

三陽三陰者。表裡之統名也。外內之分也。凡疾病之於變。千狀萬態。不可得而窮極焉。雖然。其所統者。不出乎陰陽也。雖乃不出乎陰陽。而又不能無淺深緩急。於是各歧而為三矣。而又喚三陽以表裡。是惟喚之在三陽。而非謂陰陽以統之表裡也。夫三陽之為表也固矣。而其所主在熱。

而其脈則浮。然其熱亦不一。而其所名而喚者凡十二。而其所統者五。雖乃統之於五。而非若配之五藏之類也。要亦不出其表裡之二焉。惡寒發熱。為太陽為表。是其在三陽。最淺而最緩也。往來寒熱。為少陽為表裡。是其在三陽。其表稍深於太陽。而其里稍淺於陽明。所以為之半也。

此二者。必兼惡風寒也。論曰。有熱惡寒者。發於陽是也。身熱惡熱潮熱。為陽明為里。是其在三陽。最深而最急也。此獨無有惡風寒也。若尚有焉。則是為其表未解也。例曰微惡寒者。表未解是也。故太陽為表之表。而陽明為表之裡也。若乃以其淺深緩急之次。則當自太陽及少陽。

自少陽及陽明。而反篇少陽於後者。蓋欲先示其為表裡也。三陰之為里也固矣。而其所主在寒。而其脈則沉。寒即裡寒之寒。而以吐利厥冷言之也。然其寒亦不一。而其以淺深緩急。歧而為三者。亦猶三陽也。而不可復以表裡言之也。則直舉其形狀而示之也。腹滿而吐。食不下。

自利腹痛。手足溫而不渴。是為太陰。此其於三陰。甚淺而甚緩也。此無有發熱也。若脈浮發熱。則取之於表也。例曰。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是也。脈微細。但欲寐。欲吐不吐。心煩。自利而渴。手足寒。或咽中痛。是為少陰。比之太陰。則稍深而稍急也。此亦無有發熱也。

若反發熱。則亦取之於表也。論曰。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又曰。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里證故。微發汗是也。脈太微。或全無。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不飲食。吐利甚。四支厥逆。是為厥陰。

比之少陰。則太深而太急也。此雖有發熱微熱外熱。而皆屬身熱。頗殊太陽之發熱也。且其脈之與厥冷。亦不相似也遠矣。三陰亦有惡風寒。而無發熱為其分。論曰。無熱惡寒者。發於陰是也。此專乎少陰而言之也。如厥陰。則篤危之極也。而有寒有熱焉。少陰亦不為不篤危。

而不若厥陰之甚。少陰亦不為無寒熱。而不若厥陰之甚。不惟寒之極能為厥。而熱之極亦能為厥。是以特擅之厥陰也。雖均為厥乎。寒熱之分。不可不辨矣。夫三陽之主熱也。惟以惡風寒。辨其表裡。三陰之主寒也。惟以發熱辨其表裡。此為法矣。且有始於熱而之於寒者。有客於寒而主於熱者。

乃三陽中論三陰之方證。三陰中載三陽之方證。交往交來。而能變能化。是乃張仲景氏之術之機活也。亦不可不審矣。由是而觀之。雖於三陰不言表裡。而在其淺深緩急之次。太陰則里之初也。少陰則里之本也。厥陰則里之末也。本末。猶表裡也。若以三陽三陰。合而言之。

二陽則始。而二陰則終也。而二陽為表裡。二陰為本末。惟少陽太陰為之間。而少陽間於二陽。太陰間於陰陽。此其所以篇少陽於後。媲之於太陰也。凡是皆統之於陰陽。各歧而為三。次其淺深緩急。以示之轉機。使人易辨別者也。夫三陽三陰者。表裡之統名也。外內之分也。

而表裡之外。非更有陰陽也。如曰發於陽。曰發於陰。曰陰陽俱虛。曰陰陽自和。皆以三陽三陰言之。豈在表裡之外乎。夫疾病之於變。雖千狀萬態。不可得而窮極乎。靡不惟陰陽之統焉。體之於大。而為陰陽。體之於小。而為表裡。大以創之。小以成之矣。故陰陽者。表裡之統名也。

表裡豈非外內之分乎。後世陰陽之說。紛紛紜紜。加之以五行。欲以中仲景氏之論。豈其不益迂也矣哉。

六經之名。出於素問。本是經絡之義。各有其部位存焉。蓋自古有之矣。仲景氏乃假此以分表裡之部位。配其脈證。而為之統名也。惟是假之於經絡。是以視以為經絡。則莫之非經絡也。雖然。尋仲景氏之所論。專在外內之分。而非取之於經絡。則其於本旨。宜喚為三陽三陰爾。

又奚以六經稱之之為。或曰或稱六經。或喚三陽三陰。本是一也。則稱六經。宜如無害然。奚更喚三陽三陰之為。曰不然。六經本以經絡名焉。而仲景氏假之表裡之統名。則雖其所指之不異。而其所推之不同也。故取之經絡焉。則遠推之於理也。取之表裡焉。則邇推之於事也。

推於事之與推於理也。固非無徑庭矣。與其趨理於遠。寧從事於邇。是故不稱六經。而喚為三陽三陰者。此蓋仲景氏之本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