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昌

《尚論篇》~ 卷三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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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7)

1. 並病

並病者,兩經之證連串為一,如貫索然,即兼併之義也。並則不論多寡,一經見三五證,一經見一二證,即可言並病也。然太陽證多,陽明、少陽證少,如秦之並六國者,乃病之常。若陽明、少陽證多,太陽證少,則太陽必將自罷,又不得擬之為六國並秦矣。

(1)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熏之。

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也。原文

(2)二陽並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原文

按:二陽並病二條,皆是太陽與陽明並也。上條證初入陽明,而太陽仍未罷,宜小汗。此條證已入陽明,而太陽亦隨罷,宜大下。所以宜小汗大下之故,昌言之已悉,可以無贅。但上條之文,從前未有註釋,茲特明之。太陽初得寒傷營之病,以麻黃湯發其汗,汗出而邪去,病不傳矣。

因汗出不徹,故傳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陽明熱熾,似乎當用下法,以太陽之邪未徹,故下之為逆,謂其必成結胸等症也。如此者,可小發汗,然後下之。設面色緣緣正赤者,寒邪深重,陽氣怫鬱在表,必始先未用麻黃湯,或已用麻黃湯而未得汗,所以重當解之、熏之,又非小發汗所能勝也。若是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也,畢竟當汗不汗。

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方是陽氣不得越耳。短氣者,因汗而氣傷也;脈澀者,因汗而血傷也。汗雖未徹,其已得汗可知,其不拂鬱又可知,所以宜更他藥,以小發其汗。更字讀平聲,與太陽中篇傷寒發汗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互發。

然則彼更桂枝湯,此更桂枝加葛根湯,並可推矣。

(3)太陽與少陽並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硬者,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脈弦,五六日譫語不止,當刺期門。原文

少陽之脈絡脅脅間,併入太陽之邪,則與結胸證似是而實非也。肝與膽合,刺肝俞,所以瀉膽也。膀胱不與肺合,然肺主氣,刺肺俞以通其氣,斯膀胱之氣化行,而邪自不能留矣。發汗則譫語,與合病木盛剋土之意同,注謂木盛則生心火,節外生枝,反失正意。脈弦亦即合病內,少陽勝而陽明負之互詞,此所以刺期門,隨木邪之實而瀉之也。

仲景通身手眼,後人只泥於一手一目,可乎!

白話文:

[並病]指的是兩條經絡的病症連在一起,像一條線穿過許多珠子一樣,也就是病症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的意思。並病並不是看有多少個症狀,只要在一條經絡上出現了三五個症狀,在另一條經絡上出現了一兩個症狀,就可以說是並病。然而,通常太陽經的症狀會比較多,而陽明、少陽經的症狀較少,就像秦國吞併六國一樣,這是常態。但如果陽明、少陽經的症狀多,而太陽經的症狀少,那麼太陽經的症狀很可能就會消失,這就不能和秦國吞併六國相比了。

(1)如果太陽經和陽明經同時出現病症,剛開始在太陽經出現病症時,我們會讓病人出汗,但如果汗沒有完全排出,病症就會轉移到陽明經,之後病人會持續微微出汗,不再怕冷。如果太陽經的病症仍然存在,就不能讓他排便,因為這樣會讓病情惡化。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讓他稍微出些汗。如果臉色呈現正常的紅色,表示陽氣鬱結在皮膚表面,應該要讓他出汗或者薰蒸。

如果汗沒有完全排出,就不算什麼,因為陽氣鬱結無法散發,應該出汗卻不出汗,這個人會感到焦躁煩躁,不知道疼痛在哪裡,可能一會兒在肚子裡,一會兒在四肢上,按壓也找不到疼痛的地方,而且呼吸短促,只能坐在那裡,這都是因為汗沒有完全排出所導致的。再讓他出一次汗就會好,怎麼知道汗沒有完全排出呢?因為脈搏會變得沉澀,所以就知道了。

(2)如果太陽經和陽明經同時出現病症,太陽經的病症已經消失了,但是病人會出現潮熱,手腳一直出汗,排便困難並且會胡言亂語,這種情況下,讓他排便就能治癒,應該使用大承氣湯。

(3)太陽經和少陽經同時出現病症,頭部和頸部會劇烈疼痛,或者會感到暈眩,有時候會像結胸一樣,心下會感覺到硬塊。這種情況下,應該在大椎穴、肺俞穴、肝俞穴進行針刺治療,千萬不能讓他出汗,如果讓他出汗,他可能會胡言亂語,脈搏會變得緊繃,如果五、六天後胡言亂語的情況還沒有停止,就應該在期門穴進行針刺治療。

(4)太陽經和少陽經同時出現病症,心下會感覺到硬塊,頸部和頭部會感到僵硬和暈眩,這種情況下,應該在大椎穴、肺俞穴、肝俞穴進行針刺治療,千萬不能讓他排便。

(5)如果太陽經和少陽經同時出現病症,卻誤讓他排便,可能會導致結胸,心下會感覺到硬塊,並且會出現下痢的情況,水和飲料都無法下嚥,這個人會感到非常煩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