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昌

《尚論篇》~ 卷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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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7)

1. 陽明經上篇

(31)脈浮發熱,口乾鼻燥,能食者則衄。原文

脈浮發熱,口乾鼻燥,陽明邪熱熾矣。能食為風邪,風性上行,所以衄也。

(32)陽明病,發熱汗出者,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也;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渴引水漿者,此為瘀熱在裡,身必發黃,茵陳蒿湯主之。原文

(33)陽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必發熱,色黃,小便不利也。原文

(34)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下懊憹者,身必發黃。原文

(35)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發黃。原文

合四條觀之,陽明病濕停熱鬱,而煩渴有加,勢必發黃。然汗出,熱從外越,則黃可免;小便多,熱從下泄,則黃可免。若誤攻之,其熱邪愈陷,津液愈傷,而汗與小便愈不可得矣;誤火之,則熱邪愈熾,津液上奔,額雖微汗,而周身之汗與小便愈不可得矣,發黃之變,安能免乎?發黃與前谷癉,本同一症,但彼因脈遲胃冷而得,則與固瘕及噦同源,而與此異。

(36)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濈然汗出則愈。原文

婦人病傷寒,經水適來、適斷,則邪熱乘之,而入於血室,譫語如見鬼狀,當刺期門。乃男子陽明經病,下血而譫語者,亦為熱入血室,亦刺期門。詳後少陽篇末。

(37)陽明症,其人喜忘者,必有畜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屎雖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宜抵當湯下之。原文

太陽經熱結膀胱之症,輕者如狂,重者發狂。如狂者血自下,但用桃核、桂枝加入承氣湯,因勢利導,血去則愈;發狂者血不下,須用抵當湯亟下其血乃愈,詳太陽上篇。此條陽明喜忘之症,本差減於如狂,乃用藥反循發狂之例者何耶?蓋太陽少血,陽明多血,陽明之血一結,則較太陽更為難動,所以宜用抵當湯峻攻之法耳。但太陽云主之,則確乎不易;此云宜用,則症有輕重不等,在於臨時酌量矣。

(38)病人無表裡症,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消穀善飢,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宜抵當湯。若脈數不解,而下利不止,必協熱而便膿血也。原文

雖云無表裡症,然發熱則浮數,表症尚在也。其所以可下者,以七八日為時既久,而發熱、脈數,則胃中熱熾,津液盡亡,勢不得不用下法,如大柴胡湯之類是也。若下後脈數不解,可知果胃中熱熾,其候當消穀善飢。然穀食既多,則大便必多,乃至六七日竟不大便,其症非氣結,而為血結明矣,所以亦宜於抵當湯也。若數不解,而下利不止,注謂用抵當湯下之,數仍不解,大謬。

此乃對假令已下,脈數不解五句之文。見已下脈數不解,反六七日不大便,則宜抵當以下其血;若已下脈數不解,而下利不止,則不宜抵當之峻,但當消悉以清其血分熱邪,若血分之邪不除,必協熱而便膿血矣。

白話文:

陽明經上篇

(31)脈象浮弱,發熱,口乾舌燥,鼻子乾燥,如果還能進食,就會流鼻血。 這是陽明經的邪熱盛極的表現。能夠進食是風邪的表現,風邪向上走,所以會流鼻血。

(32)陽明經的病症,發熱並出汗,這是熱邪從體表排出,不會發黃;但是只有頭部出汗,身體不出汗,汗液停留在頸部,小便不利,口渴想喝水,這是瘀熱積聚在體內,身體一定會發黃,應該用茵陳蒿湯治療。

(33)陽明經的病症,臉色發紅,不能用攻邪的方法治療,否則會持續發熱,臉色發黃,小便不利。

(34)陽明經的病症,不出汗,小便不利,心下煩悶,身體一定會發黃。

(35)陽明經的病症,如同被火灼傷一般,額頭微微出汗,小便不利,一定會發黃。

綜合以上四點來看,陽明經的病症是因為濕邪停滯、熱邪鬱結,導致煩躁口渴加重,必然會發黃。但是如果出汗了,熱邪從體表排出,就能避免發黃;如果小便量多,熱邪從下排出,也能避免發黃。如果錯誤地使用攻邪的方法,熱邪會更加深入,津液會更加受損,汗液和小便都會更加減少;如果錯誤地使用溫熱的方法,熱邪會更加熾盛,津液會向上奔湧,雖然額頭微微出汗,但是全身的汗液和小便都會更加減少,發黃的症狀又怎麼能避免呢?發黃和前谷癉(一種疾病)本質上是同一個病症,只是前谷癉是因為脈象遲緩、胃寒引起的,它與固瘕(一種疾病)和噦(一種疾病)同源,與此病症不同。

(36)陽明經的病症,出現下血和神志不清,這是熱邪侵入血室的表現。如果只有頭部出汗,應該針刺期門穴,隨著氣血的運行瀉去邪熱,大量出汗後就能痊癒。婦女患傷寒,月經剛好來潮或剛好結束,邪熱就會乘虛而入,侵入血室,神志不清,像看到鬼一樣,應該針刺期門穴。男子患陽明經的病症,出現下血和神志不清,也是熱邪侵入血室,也應該針刺期門穴,詳見後面的少陽篇末尾。

(37)陽明經的症狀,患者容易健忘,一定有瘀血。這是因為原本就有久積的瘀血,所以導致健忘,大便雖然堅硬,但是排便卻容易,大便顏色一定是黑色,應該用抵當湯來治療。太陽經熱邪結聚在膀胱的症狀,輕者像發狂一樣,重者真的發狂。像發狂一樣的,血會從下排出,只要用桃核、桂枝加入承氣湯,順勢導引,血排出後就能痊癒;真的發狂的,血不會排出,必須用抵當湯迅速排出淤血才能痊癒,詳見太陽經上篇。這一條陽明經健忘的症狀,本質上比像發狂一樣的輕,卻要用治療發狂的藥物,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太陽經血少,陽明經血多,陽明經的血液一旦瘀結,就比太陽經更難疏通,所以應該用抵當湯峻猛攻邪。但是太陽經那條說「主之」(用藥主治),是確切不易改變的;這一條說「宜用」(應該使用),則症狀的輕重不一,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斟酌。

(38)病人沒有表裡症狀,發熱七八天,雖然脈象浮數,可以用下法治療。假設已經用下法治療了,脈象仍然浮數,熱邪沒有消除,而且能吃能喝,甚至六七天沒有大便,那就有瘀血,應該用抵當湯。如果脈象仍然浮數,而且下痢不止,必然是熱邪與瘀血互相交結導致膿血便。雖然說沒有表裡症狀,但是發熱且脈象浮數,表症仍然存在。之所以可以用下法治療,是因為已經發熱七八天,時間較長,而且發熱、脈象浮數,說明胃中熱邪熾盛,津液已經耗盡,不得不使用下法,比如大柴胡湯之類。如果下法治療後脈象仍然浮數,可以知道確實是胃中熱邪熾盛,其表現應該是能吃能喝。但是如果飲食增多,那麼大便也應該增多,結果六七天竟然沒有大便,那麼這種症狀就不是氣結,而是血結,所以也應該用抵當湯。如果脈象仍然浮數,而且下痢不止,說明用抵當湯下法,脈象仍然浮數,這是很大的錯誤。這是針對「假設已經用下法治療了,脈象仍然浮數」這句話的解釋。已經用下法治療,脈象仍然浮數,六七天沒有大便,就應該用抵當湯來排出瘀血;如果已經用下法治療,脈象仍然浮數,而且下痢不止,就不應該用抵當湯這種峻猛的方法,而應該使用清熱解毒的藥物來清除血分中的熱邪,如果血分中的邪氣不清除,必然會熱邪與瘀血互相交結導致膿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