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琴

《傷寒來蘇集》~ 卷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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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4)

1. 卷一

當陽明病,若不見陽明表證,是陽明之熱不傳於表也,三日少陽當病,不見少陽

表證,是少陽之熱不傳於表也。

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受寒三日,不見三陽表症,是其人陽氣沖和,不與寒爭,寒邪亦不得入,故三

陽盡不受邪也,若陰虛而不能支,則三陰受邪氣,岐伯曰,中於陰者,從臂胻始,

故三陰各自受寒邪,不必陽經傳授,所謂太陰四日,少陰五日,厥陰六日者,亦

以陰經之高下,為見症之期,非六經部位以次相傳之日也,三陰受邪,病為在裏,

故邪入太陰,則腹滿而吐,食不下,邪入少陰,欲吐不吐,邪入厥陰,飢而不欲

食,食即吐蚘,所以然者,邪自陰經入藏,藏氣實而不能容,則流於府,府者胃

也,入胃則無所復傳,故三陰受病,已入於府者,可下也,若胃陽有餘,則能食

不嘔,可預知三陰之不受邪矣,蓋三陽皆看陽明之轉旋,三陰之不受邪者,藉胃

之蔽其外也,則胃不特為六經出路,而實為三陰外蔽矣,胃陽盛,則寒邪自解,

胃陽虛,則寒邪深入陰經而為患,胃陽亡,則水漿不入而死,要知三陰受邪,關

係不在太陽而全在陽明。

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陰故也。

[上文論各經自受寒邪,此條是論陽邪自表入裏症也,凡傷寒發至六七日,熱退

身涼為愈,此無大熱則微熱尚存,若內無煩躁,亦可云表解而不了了矣,傷寒一

日即見煩躁,是陽氣外發之機,六七日乃陰陽自和之際,反見煩躁,是陽邪內陷

之兆,陰者指裏而言,非指三陰也,或入太陽之本,而熱結旁光,或入陽明之本,

而胃中乾燥,或入少陽之本,而脅下硬滿,或入太陰而暴煩下利,或入少陰而口

燥舌乾,或入厥陰而心中疼熱,皆入陰之謂。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再作經者,鍼足陽明,

使經不傳則愈。

[舊說傷寒日傳一經,六日至厥陰,七日再傳太陽,八日再傳陽明,謂之再經,

自此說行,而仲景之堂無門可入矣,夫仲景未嘗有日傳一經之說,亦未有傳至三

陰而尚頭痛者,曰頭痛者,是未離太陽可知,曰行則與傳不同,曰其經,是指本

經而非他經矣,發於陽者七日愈,是七日乃太陽一經行盡之期,不是六經傳變之

日,歧伯曰,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有明證也,故不曰,傳足陽明,而曰欲

再作經,是太陽過經不解,復病陽明而為併病也,鍼足陽明之交,截其傳路,使

邪氣不得入陽明之經,則太陽之餘邪亦散,非歸併陽明,使不犯少陽之謂也。

本論傳經之說,惟見於此,蓋陽明經起於鼻額旁,納太陽之脈,故有傳經之義,

目疼鼻乾,是其症也,若腳攣急,便非太陽傳經矣,陽明經出大指端內側,太陽

白話文:

[卷一]

陽明病若沒有出現陽明表證的症狀,是因為陽明的熱邪沒有傳到表層。少陽病三日,若沒有出現少陽表證的症狀,是因為少陽的熱邪沒有傳到表層。

傷寒三日,三陽經都走過了,接下來應該輪到三陰經受邪,但病人卻還能正常進食不嘔吐,這表示三陰經並未受邪。

受寒三日,沒有出現三陽經的表證,是因為此人陽氣充沛,不與寒邪爭鬥,寒邪也無法入侵,所以三陽經都沒有受邪。但如果陰氣虛弱,無法抵禦寒邪,則三陰經會受邪。岐伯說:「邪氣侵入陰經者,從手臂開始。」所以三陰經各自受寒邪,並不需要陽經依次傳遞。所謂太陰四日、少陰五日、厥陰六日,是指陰經的部位和發病時間,並不是指六經依次傳變的日期。三陰經受邪,病邪在裡,所以邪氣入太陰經,則腹部脹滿嘔吐,飲食不下;邪氣入少陰經,想吐卻吐不出來;邪氣入厥陰經,飢餓卻不想吃,吃了就吐蟲。原因是邪氣從陰經入侵臟腑,臟腑之氣充實而無法容納,則流向腑,腑指胃。入胃後就沒有地方再傳播了,所以三陰經受病,邪氣已進入胃腑,可以用瀉下法治療。如果胃陽充足,則能進食不嘔吐,就可以預知三陰經沒有受邪。總之,三陽經的變化都看陽明經的轉移,三陰經不受邪,是依靠胃氣的屏障作用。因此,胃不僅是六經的通路,更是三陰經的外層屏障。胃陽盛則寒邪自解,胃陽虛則寒邪深入陰經而致病,胃陽亡則水液不入而死。要知道,三陰經受邪,關鍵不在太陽經,而在陽明經。

傷寒六七日,沒有大熱,病人卻煩躁不安,這是陽氣轉入陰經的緣故。

上文論述了各經各自受寒邪,此條是論述陽邪從表層入侵裡層的症狀。凡是傷寒發病到六七日,熱退身涼,就算是痊癒了。這裡指的不是沒有大熱,而是微熱尚存,如果內裡沒有煩躁,也可以說表證消退,但病邪未盡根除。傷寒發病第一天就出現煩躁,是陽氣外發的徵兆;六七日是陰陽自和的時機,反而出現煩躁,是陽邪內陷的徵兆。「陰」指裡而言,不是指三陰經。陽邪可能進入太陽經的本經,而熱邪鬱結在旁;可能進入陽明經的本經,而胃中乾燥;可能進入少陽經的本經,而脅下硬滿;可能進入太陰經而暴躁腹瀉;可能進入少陰經而口乾舌燥;可能進入厥陰經而心中疼痛發熱。這些都是陽邪入陰的表現。

太陽病,頭痛持續七日以上而自愈,是因為太陽經氣運行完成的緣故。如果病症想要再次發作,就針刺足陽明經,使經氣不傳,則可痊癒。

舊說傷寒每日傳一經,六日傳到厥陰,七日再傳到太陽,八日再傳到陽明,稱為再經。自從這種說法流行後,張仲景的學說就沒有人能理解了。張仲景從未說過每日傳一經,也沒有說過傳到三陰經還頭痛。頭痛,說明病邪還沒有離開太陽經;「行」與「傳」不同;「其經」是指本經,而不是其他經。陽邪發於陽經,七日痊癒,這七日是太陽經氣運行完成的期限,不是六經傳變的日期。岐伯說:「七日太陽病衰,頭痛減輕」,有明確的證據。所以不是說「傳到足陽明經」,而是說「想要再次發作」,這是太陽經氣運行不通,又犯陽明經而形成併發症。針刺足陽明經的交接處,阻斷傳播途徑,使邪氣不能進入陽明經,則太陽經的餘邪也會散去,這不是將病邪歸於陽明經,而是阻止病邪侵犯少陽經。

關於經絡傳變的說法,只在這裡提到。因為陽明經起於鼻旁額旁,接受太陽經的脈氣,所以有經絡傳變的說法。眼睛疼痛、鼻乾,是其症狀。如果腳抽筋,就不是太陽經傳變了。陽明經從大拇指內側末端出來,太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