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穴纂要》~ 經穴纂要骨度 (1)
經穴纂要骨度 (1)
1. 經穴纂要骨度
醫統曰。人有大小長短不等。惟周身尺寸可以取之。人長則寸長。人短則寸短。嬰孺老幼皆然。又曰。今世之醫。惟取中指中節謂之同身寸。凡取諸穴。悉依之。其亦未之思耳。殊不知同身之義。隨身之大小肥瘦長短。隨處分折而取之。則自無此長短之弊。而庶幾乎同身之義有準矣。
若以中指為法。如瘦人指長而身小。則背腹之橫寸豈不太闊耶。如肥人指短而身大。則背腹之橫寸。豈不太狹耶。古人所以特謂同身寸法者。蓋必同其身體隨在而折之。固無肥瘦長短之瘥訛也。)
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銅人經六作八。非。)
胸圍四尺五寸。(兩乳間。)
腰圍四尺二寸。(平臍周圍曰腰。)
發所覆者顱至項一尺二寸。(甲乙經。尺字上有一字。)
類經曰。發所覆者。謂髮際也。前髮際為額顱。後髮際以下為項。前自顱後至項長一尺二寸。
明堂灸經曰。定髮際法曰。如是患人。先因疾患後脫落盡髮際。或性本額項無發。難憑取穴。今定患人兩眉中心。直上三寸為髮際。後取大椎。直上三寸為髮際。以此為準。
醫統曰。前髮際至後髮際。折作十二節為一尺二寸。前髮際不明者。取眉心直上三寸後。髮際不明者。取大椎上行三寸。前後共不明者。折作一尺八寸。頭部直寸。並依此法。
發以下至頤。長一尺。男子終折。
甲乙經。男作君。終作參。注。又作三折。馬氏曰。君子終折。言士君子之面部三停齊等。可以始中終而三折之也。眾人未必然耳。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
營昇按。因頭之俯仰也。仰則其寸長。俯則其寸短。且自結喉尖頭量之。則其寸長。自結喉之下端量之。則其寸短也。今詳之。結喉下大骨兩突骨之中間是穴。
缺盆以下。至𩩲𩨗長九寸。過則肺大。不滿則肺小。
本藏篇曰。無𩩲𩨗者心高。𩩲𩨗舉者心下。𩩲𩨗長者心下堅。𩩲𩨗弱小以薄者心脆。𩩲𩨗直下不舉者心端正。𩩲𩨗倚一方者心偏傾也。
類經曰。𩩲𩨗一名尾翳。亦鳩骨蔽骨也。
𩩲𩨗以下至天樞。長八寸。過則胃大。不及則胃小。
銅人經曰。𩩲𩨗下至臍。長八寸。
神應經曰。人若無心蔽骨者。取岐骨下至臍心。共折九寸取之。
針方六集曰。上取岐骨。下至臍心。共折作九寸取之。
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過則迴腸廣長不滿則狹短。橫骨長六寸半。
甲乙經陰交臍下一寸。氣海臍下一寸五分。石門臍下二寸。關元臍下三寸。中極臍下四寸。曲骨橫骨上中極下毛際陷者中。凡五寸。類經醫統神應經針方六集金鑑等。臍心下至毛際。橫骨穴折作五寸為是。
橫骨上廉以下至內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尺。
圖翼曰。骨際曰廉。膝旁之骨突出者曰輔骨。內曰內輔。外曰外輔。
內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
白話文:
經穴測量標準
古籍《醫統》說:人的體型有大有小、有高有矮,只有全身的尺寸可以作為測量的依據。人高,寸的長度就長;人矮,寸的長度就短。不論是嬰兒、兒童或老人,都是如此。《醫統》又說:現在的醫生,只取用中指中間的指節長度作為「同身寸」的標準,來測量全身的穴位,實在是沒有仔細思考啊!其實,「同身寸」的意義是隨著身體的大小、胖瘦、高矮,在不同部位做分割測量,這樣就能避免長短不一的弊病,也比較接近「同身寸」的真正含義。
如果用中指長度作為標準,那麼瘦的人手指長但身體小,背部和腹部的橫向距離不就太寬了嗎?反之,胖的人手指短但身體大,背部和腹部的橫向距離不就太窄了嗎?古人特別強調「同身寸」的測量方法,就是要根據每個人的身體狀況,在不同部位做分割測量,才能避免因肥瘦高矮而產生誤差。
頭骨的周長是二尺六寸(《銅人經》記載為二尺八寸,是錯誤的)。
胸部的周長是四尺五寸(兩乳之間)。
腰部的周長是四尺二寸(肚臍周圍)。
被頭髮覆蓋的頭頂到後頸的長度是一尺二寸(《甲乙經》記載,尺字上面還有一個字)。
《類經》說:被頭髮覆蓋的,指的是髮際線。前面的髮際線是額頭,後面的髮際線是後頸。從前面的髮際線到後頸的長度是一尺二寸。
《明堂灸經》說:確定髮際線的方法是:如果病人因為疾病而導致頭髮脫落,或是天生額頭和後頸沒有頭髮,難以找到髮際線作為測量基準,那麼可以取兩眉中心直上三寸作為前髮際線,後取大椎直上三寸作為後髮際線,以此為標準。
《醫統》說:從前髮際線到後髮際線,分割成十二等份,長度是一尺二寸。如果前髮際線不明顯,可以取眉心直上三寸;如果後髮際線不明顯,可以取大椎直上三寸。如果前後髮際線都不明顯,就把這段長度分割成十八等份,長度是一尺八寸。頭部的其他直向距離,都可以用這個方法測量。
從髮際線到下巴的長度是一尺。男子將這段距離分成三等分。
《甲乙經》記載,男子應分為三等分。註釋又說,可以分三等分。馬氏說,男子應該分為三等分,意思是說,士大夫的面部上中下三等分的長度是相同的。一般人則不一定如此。
從喉結下方到鎖骨中間凹陷處的長度是四寸。
營昇認為:由於頭部會抬頭或低頭,所以測量時長度會有變化。抬頭時,長度會比較長;低頭時,長度會比較短。而且,從喉結尖端測量,長度會比較長;從喉結下方測量,長度會比較短。現在仔細研究,喉結下方兩塊突出的骨頭中間的部位是穴位。
從鎖骨中間凹陷處到胸骨下端的長度是九寸。如果超過這個長度,代表肺部比較大;如果不足,則代表肺部比較小。
《本藏篇》說:沒有胸骨下端的人,心臟位置偏高;胸骨下端向上翹起的人,心臟位置偏低;胸骨下端較長的人,心臟位置較堅實;胸骨下端較弱小的人,心臟比較脆弱;胸骨下端垂直向下而不翹起的人,心臟位置端正;胸骨下端向一側傾斜的人,心臟位置偏斜。《類經》說:胸骨下端又稱為「尾翳」,也叫做「鳩骨」。
從胸骨下端到天樞穴(肚臍兩旁)的長度是八寸。如果超過這個長度,代表胃部比較大;如果不足,則代表胃部比較小。
《銅人經》說:從胸骨下端到肚臍的長度是八寸。
《神應經》說:如果沒有胸骨下端,可以取兩叉骨下方到肚臍中心,總共分割為九寸來測量。
《針方六集》說:上取兩叉骨,下至肚臍中心,總共分割為九寸來測量。
從天樞穴到恥骨聯合上緣的長度是六寸半。如果超過這個長度,代表迴腸比較寬長;如果不足,則代表迴腸比較狹短。恥骨聯合上緣的長度是六寸半。
《甲乙經》記載,陰交穴在肚臍下方一寸,氣海穴在肚臍下方一寸五分,石門穴在肚臍下方二寸,關元穴在肚臍下方三寸,中極穴在肚臍下方四寸,曲骨穴在恥骨聯合上緣,中極穴下方,毛際凹陷處。總共長度為五寸。《類經》、《醫統》、《神應經》、《針方六集》、《金鑑》等書籍都認為,從肚臍中心到毛際的長度應該分割為五寸來測量。
從恥骨聯合上緣到膝蓋內側突出骨頭上緣的長度是一尺八寸。
《圖翼》說:骨頭的邊緣叫做「廉」,膝蓋旁邊突出的骨頭叫做「輔骨」。內側的輔骨叫做「內輔」,外側的輔骨叫做「外輔」。
從膝蓋內側突出骨頭上緣到下緣的長度是三寸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