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方六集》~ 卷之一·神照集 (1)
卷之一·神照集 (1)
1. 卷之一·神照集
敘曰:元戎不熟諳山陵川澤,疆界險易,則寇之巢穴部落,出沒遠邇,有所未知。良醫不精明經絡孔穴,陰陽逆順,則邪之表裡溪谷,原會俞募,有所未達,而欲戡亂去疾,均悖之矣。古昔神工,洞照五內,至今育之。惟是考述明堂經穴如下,署曰「神照集」。
白話文:
敘曰:
元戎若是不熟悉山川河流、疆域險阻,就無法得知敵人的巢穴部落,以及他們出沒的遠近,將會有許多未知。同樣地,良醫如果不精通經絡穴位、陰陽的逆順變化,就無法了解邪氣在身體表裡、溪谷、原穴、俞穴、募穴的運行,也無法精準地診斷治療,想要平定亂局、解除疾病,都是違背道理的。
古時候的神醫,能夠洞察五臟六腑,他們的醫術至今仍然被後人奉為圭臬。因此,我們特地考證明堂經穴,將其整理成集,並命名為「神照集」。
2. 手足三陰三陽流注總論一
凡人兩手足各有三陰脈三陽脈,以合為十二經也。手之三陰從臟走至手,手之三陽從手走至頭,足之三陽從頭走至足,足之三陰從足走入腹。絡脈傳注,周流不息。故經脈者,行血氣,通陰陽,以榮於身者也。
其始從中焦注手太陰(肺)、陽明(大腸),陽明注足陽明(胃)、太陰(脾),太陰注手少陰(心)、太陽(小腸),太陽注足太陽(膀胱)、少陰(腎),少陰注手心主(包絡),少陽(三焦),少陽注足少陽(膽)、厥陰(肝),厥陰復還注手太陰(肺)。其氣常以平旦為紀,以漏水下百刻,晝夜流行,與天同度,終而復始也。
白話文:
人體的雙手雙腳各有三條陰經和三條陽經,合起來就是十二經脈。手部的三條陰經從臟腑出發,流向手掌;手部的三條陽經從手掌出發,流向頭部;腳部的三條陽經從頭部出發,流向腳部;腳部的三條陰經從腳部出發,進入腹部。經脈之間相互連接,氣血循環不息。所以,經脈是運行氣血,溝通陰陽,滋養全身的重要通道。
經脈的運行規律是:從中焦開始,氣血先流向手太陰經(肺)和陽明經(大腸);陽明經再流向足陽明經(胃)和太陰經(脾);太陰經再流向手少陰經(心)和太陽經(小腸);太陽經再流向足太陽經(膀胱)和少陰經(腎);少陰經再流向手心主經(包絡)和少陽經(三焦);少陽經再流向足少陽經(膽)和厥陰經(肝);厥陰經最後回到手太陰經(肺)。經脈的氣血運行週期是以平旦(凌晨三點到五點)為起點,晝夜循環,與天體運行節奏一致,周而復始。
3. 十二官相使貴賤
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脾胃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大腸者,傳導之官,變化出焉。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
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故主明則下安,以此養生則壽,歿世不殆,以為天下則大昌,主不明則十二官危,使道閉塞而不通,形乃大傷,以此養生則殃,以為天下,其宗大危,戒之戒之。
白話文:
心臟是人體的主宰,精神意識由此而生;肺臟是輔助心臟的器官,負責調節呼吸;肝臟如同將軍,負責謀劃思考;膽囊則掌管決策,幫助人做出判斷;膻中部位是心臟的助手,負責調節喜悅的情緒;脾胃如同倉庫,負責消化吸收各種食物;大腸負責傳輸食物,並進行轉化;小腸則負責接收消化後的食物,並將其轉化為精華;腎臟是強壯之源,負責維持身體的活力和技巧;三焦負責調節水液的代謝,控制水道流通;膀胱是儲存水分的器官,負責排泄廢液。這十二個臟腑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心臟功能良好,則其他器官也能正常運作,這樣才能長壽健康,造福天下。反之,如果心臟功能失常,則十二個臟腑都會受到影響,導致身體衰弱,甚至危害天下。因此要謹慎小心,時刻注意保養心臟。
4. 手足六陰經及任脈經穴起止(詳後)
手太陰肺經,起於中府穴,終於少商穴。手少陰心經,起於極泉穴,終於少衝穴。手厥陰心包絡,起於天池穴,終於中衝穴。足太陰脾經,起於隱白穴,終於大包穴。足少陰腎經,起於湧泉穴,終於俞府穴。足厥陰肝經,起於大敦穴,終於期門穴。任脈起於會陰穴,終於承漿穴。
白話文:
手太陰肺經從中府穴開始,到少商穴結束。手少陰心經從極泉穴開始,到少衝穴結束。手厥陰心包絡從天池穴開始,到中衝穴結束。足太陰脾經從隱白穴開始,到大包穴結束。足少陰腎經從湧泉穴開始,到俞府穴結束。足厥陰肝經從大敦穴開始,到期門穴結束。任脈從會陰穴開始,到承漿穴結束。
5. 手足六陽經及督脈經穴起止(詳後)
手陽明大腸經,起於商陽穴,終於迎香穴。
手太陽小腸經,起於少澤穴,終於聽宮穴。
手少陽三焦經,起於關衝穴,終於絲竹空穴。
足太陽膀胱經,起於睛明穴,終於至陰穴兌穴。
足陽明胃經,起於頭維,經於歷兌穴。
足少陽膽經,起於瞳子髎穴,終於竅陰穴。
督脈起於長強穴,終於齦交穴。
白話文:
手陽明大腸經從商陽穴開始,在迎香穴結束。手太陽小腸經從少澤穴開始,在聽宮穴結束。手少陽三焦經從關衝穴開始,在絲竹空穴結束。足太陽膀胱經從睛明穴開始,在至陰穴兌穴結束。足陽明胃經從頭維開始,經過歷兌穴。足少陽膽經從瞳子髎穴開始,在竅陰穴結束。督脈從長強穴開始,在齦交穴結束。
6. 《靈樞》骨度四
法以人長七尺五寸為則。
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
胸圍四尺五寸。
腰圍四尺二寸。
發所復者顱至項,長尺二寸。
發以下至頤,長一尺。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
缺盆以下至𩩲骭,長九寸。𩩲骭即鳩尾。
𩩲骭以下至天樞,長八寸。
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
橫骨上廉以下至內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
內輔之上廉以至下廉,長三寸半。
內輔下廉至內踝,長一尺三寸。
內踝以下至地,長三寸。
膝膕以下至跗屬,長一尺六寸。
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
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
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
白話文:
以人身高七尺五寸為標準,頭骨周長二尺六寸,胸圍四尺五寸,腰圍四尺二寸。頭髮從頭頂到後頸長一尺二寸,從頭髮到下巴長一尺,從喉結到鎖骨中央長四寸,從鎖骨中央到尾閭(即鳩尾)長九寸,從尾閭到天樞穴長八寸,從天樞穴到橫骨長六寸半,從橫骨上緣到內輔穴上緣長一尺八寸,從內輔穴上緣到下緣長三寸半,從內輔穴下緣到內踝長一尺三寸,從內踝到地面長三寸,從膝蓋後窩到腳踝骨長一尺六寸,從腳踝骨到地面長三寸,從肩胛骨下角到脊柱長一尺,腋窩到手臂內側看不见的地方長四寸。
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
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
髀樞以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
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
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
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
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三寸。
兩顴之間,相去七寸。
兩乳之間,廣九寸半。
兩髀之間,廣六寸半。
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
肩至肘,長一尺四寸。
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
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
本節至其末,長四寸半。
項發以下至背骨,長二寸半。
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上七節每節長一寸四分分之一;中七節每節長一寸六分分之一;下七節每節長一寸二分之六。
以上為眾人骨度,取穴者准而分之,則無差矣。
白話文:
從腋窩往下到肋骨下緣,長一尺二寸。肋骨下緣往下到髖骨上緣,長六寸。髖骨上緣往下到膝蓋中央,長一尺九寸。膝蓋中央往下到外踝,長一尺六寸。外踝往下到跟骨,長三寸。跟骨往下到地面,長一寸。耳朵後面靠近完骨處,寬九寸。耳朵前面靠近耳門處,寬一尺三寸。兩顴骨之間,相距七寸。兩乳頭之間,寬九寸半。兩髖骨之間,寬六寸半。腳長一尺二寸,寬四寸半。肩膀到手肘,長一尺四寸。手肘到手腕,長一尺二寸半。手腕到中指第一節,長四寸。中指第一節到指尖,長四寸半。後腦勺頭髮邊緣往下到脊椎骨,長二寸半。脊椎骨往下到尾骨,共二十一節,長三尺:上面七節每節長一寸四分之一;中間七節每節長一寸六分之一;下面七節每節長一寸二分之六。
以上是人體骨骼尺寸,取穴時按比例分清楚,就不会出错。
7. 明堂取穴法五
頭面腹背手足,橫用橫尺寸,直用直尺寸,橫法不可以准直,直不可以准橫。
前髮際至後髮際,均作一尺二寸,其髮際不明者,取眉中心後至大椎,共折作一尺八寸。
頭部橫寸,以眼內眥角至外眥角為一寸。
神庭至曲差,曲差至本神,本神至頭維,各一寸五分。
自神庭至頭維,共四寸半。
背部自大椎至尾骶,共二十一椎。上中下長短不同,詳在前骨度中。
夾脊第二行,相去四寸取之。(《針經》相去三寸。)
夾脊第三行,相去七寸取之。(《針經》相去六寸。)
腹部膺部:用乳間橫折作八寸為則。
其直者,自天突至膻中,折作六寸八分,下行一寸六分為中庭。
白話文:
測量人體時,橫向部位用橫向尺寸,直向部位用直向尺寸,橫向尺寸不能用來測量直向部位,直向尺寸也不能用來測量橫向部位。
頭部,從前髮際到後髮際,長度為一尺二寸。如果髮際不明顯,就從眉心後方到第七頸椎棘突(大椎)的距離,折算成一尺八寸。
頭部橫向尺寸,以眼內眥角到外眥角的距離為一寸。
從神庭穴到曲差穴,再到本神穴,最後到頭維穴,每段距離都是一寸五分。
從神庭穴到頭維穴,總長度為四寸半。
背部,從第七頸椎棘突(大椎)到尾骶骨,共有二十一節椎骨。上、中、下部位的長度不同,詳細數據可在前骨度中找到。
夾脊第二行穴位,相隔四寸取穴。(《針經》記載為三寸。)
夾脊第三行穴位,相隔七寸取穴。(《針經》記載為六寸。)
胸部,以乳頭間橫向距離折算成八寸為標準。
胸部直向尺寸,從天突穴到膻中穴,折算成六寸八分,再往下延伸一寸六分即為中庭穴。
上取岐骨,下至臍心,共折作九寸取之。
臍中至橫骨,共折作五寸。
手足部:並依骨度均折取之。或以中指第二節,內度兩橫紋為一寸。
諸穴有眉發、筋骨、約紋陷下、肉際者,即取之,不必度也。(明堂取穴終。)
白話文:
从上往下,从岐骨到肚脐中心,一共折成九寸取穴;从肚脐到横骨,一共折成五寸取穴。手脚部位,都按照骨度折取穴位。也可以用中指第二节,内侧两横纹之间的距离作为一寸。一些穴位位于眉发、筋骨、凹陷处、肌肉交界处,直接取穴即可,不必用尺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