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證普濟本事方釋義》~ 卷第七 (8)
卷第七 (8)
1. 雜病(計十二條,按:注四字,周本無)
按:周本目作自。一旦,崔為內障所苦,喪明逾年,後夜半嘆息獨坐,忽聞階除窸窣之聲。崔問為誰?徐曰:是昔年蒙活之囚,今故報恩至此。遂以此方告,言訖而沒。崔依此方合服,不數月,眼復明。
釋義:黃連氣味苦寒,入手少陰。白羊肝氣味苦寒,入足厥陰。此治目疾之方,因操持謀慮,用心太過,厥陰上升,肝陰必致內耗,每每傷目者多。故一味瀉心火,兼以血肉之養肝,宜其效驗之捷耳。
江右嘗有商人左膊上有瘡如人面,亦無他苦。商人戲滴酒口中,其面亦赤色。以物食之,亦能食,食多則覺膊內肉脹起,或不食之,則一臂痹。有善醫者,教其歷試諸藥,不拘草木之類。悉試之,無所苦,至貝母,其瘡乃聚眉閉口。商人喜曰:此藥可治也。因以小葦筒毀其口灌之,數日成痂,遂愈。然不知何疾也。
釋義:貝母氣味苦甘微寒,入手太陰、少陰,能解肺熱,散心胸鬱結之氣。凡癰疽瘍之患,無過氣血凝滯,郁遏而成。貝母能使氣機流暢,解散鬱熱,故遂成痂也。
唐鄭相公云:予為南海節度使,時年七十有五。按:諸本俱無使時年三字。越地卑濕,傷於內外,眾疾俱作,陽氣衰絕。乳石補益之藥,日投終不應。按:五字,周本作一日端不應,舊鈔本作百端不應。元和七年,有訶陵國舶主李摩訶獻此方,經七、八日而覺應驗,自爾常服,其功神效。
十年二月罷郡歸京,錄方傳之。其方用破故紙十兩,揀洗為末。用胡桃肉去皮二十兩,研如泥,即入前末,更以好煉蜜和勻如飴,盛磁器中。每日按:周本作旦日。以溫酒化藥一匙服之。不飲酒者,溫熟水化下。彌久則延年益氣,悅心明目,補添筋骨。但禁食蕓薹、羊血,番人呼為,補骨脂圓,。
釋義:破故紙氣味辛大溫,入足太陰,兼入命門。胡桃肉氣味溫澀,入足少陰。此下焦陽氣衰微,筋骨懈弛,耳目昏憒者,他藥皆無效驗,惟此服之,自有神效也。
江陵府節度使,按:坊本有成訥二字。進,豨薟圓,方云:臣有弟訢,按:周本及坊本訢作訮。年三十一,中風,床枕五年,百醫不瘥。有道人鍾針者,因睹此患,曰:可餌豨薟圓,必愈。其藥多生沃壤,按:周本及坊本多作久。五月間採收,洗去泥土,摘其葉及枝嫩頭曝乾,鋪甑中,層層灑酒與蜜,按:九字,諸本無。九蒸九曝,不必太燥,但取熟為度。
按:周本熟作蒸,坊本作足。細末之,蜜和圓如梧子大,空心服,溫酒或米飲送下二十圓至三十圓。所患忽加,不得憂慮,加至四十圓,按:坊本作四千圓。必復如故。至五十服,按:坊本作五千圓。當復如丁壯。奉敕宣付醫院詳錄之。又知益州張詠進表云:臣因葺龍興觀,按:周本及坊本葺作換。
白話文:
雜病(計十二條)
一則記載崔氏因內障失明一年有餘,夜半忽聞聲音,有人告知藥方,服藥後不久便痊癒。藥方成分包含瀉心火的黃連與養肝的藥物,因其操勞過度,導致肝陰內耗而傷目,此方得以迅速見效。
另一則記述江右商人左臂生有似人面的瘡,以酒試之則變紅,飲食則腫脹,服用多種藥物無效,唯獨服用貝母後瘡瘍閉合癒合。貝母苦甘微寒,能解肺熱,散氣血凝滯,故能有效治療此癰疽瘍疾。
唐代鄭相公年七十五歲時,在南海任節度使期間,因當地濕氣重,百病纏身,服用多種藥物無效,後得一藥方,服用後病情好轉,此方由破故紙、胡桃肉、蜂蜜製成,能補益身體、明目。忌食蕓薹和羊血。
江陵府節度使的弟弟中風臥床五年,經百醫無效,後經道人指點,服用豨薟圓而痊癒。豨薟圓以豨薟為主要藥材,九蒸九曝製成,每日服用二十至三十丸,病情嚴重時可增加劑量,服用五十丸後可恢復健康。 益州張詠也上奏此方,說明其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