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懷隱、陳昭遇等

《太平聖惠方》~ 卷第三十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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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十三 (2)

1. 開內障眼論

三七日外。眼忽癢。無慮也。凡開眼時。患人不得太飽。亦無令飢也。既開見物。或有痛處。隨左右針之。及搯捻左右督脈。顳顬風府等穴。若針痕痛二三日即自定也。一月不用洗面。恐水入針孔有損也。宜以綿漬鹽湯。微微拭之。七日內不得吃飯。恐動牙關。應著水輪。故須吃粥及軟爛之物。

夫治眼不論障翳。及錯雜狀候之眼。皆不得當風看日。及喜怒房事。五辛酒面。炙爆毒物。並宜斷之。唯須寬緩情性。慎護調攝。即無不瘥也。若縱恣乖違。觸犯禁忌。則自貽其咎矣。

白話文:

大約二十一天後,眼睛如果突然發癢,不用擔心。凡是剛開完眼睛的人,不可以吃太飽,也不可以讓自己太餓。剛開完眼睛看到東西後,如果眼睛有疼痛的地方,可以針對疼痛的左右位置下針,並且按壓左右的督脈、顳顬和風府等穴位。如果針孔疼痛持續兩三天就會自然好轉。一個月內不可以洗臉,以免水進入針孔造成傷害。應該用棉花沾鹽水,輕輕擦拭眼睛周圍。七天內不可以吃飯,以免牽動牙關,影響眼睛的正常運作,所以需要吃粥或軟爛的食物。

治療眼睛,不論是障翳(眼疾)或是其他複雜狀況的眼睛,都不能夠吹風、直視太陽,以及情緒激動、有性行為。蔥、蒜、酒、麵食和燒烤等燥熱食物都應該避免。只需要保持心情平和,謹慎護理調養,沒有不能治好的。如果放縱自己,違反禁忌,就會自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