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懷隱、陳昭遇等

《太平聖惠方》~ 卷第八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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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八 (10)

1. 辨傷寒熱病兩感證候

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間。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夫巨陽者。諸陽之屬也。其脈連於風府。故為諸陽主氣。人之傷於寒也。故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死。夫兩傷於寒病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故頭痛口乾。煩滿而渴。

(足太陽膀胱之經足少陰是腎心經也)二日足陽明與足太陰俱病。則腹滿體熱。不食譫語。(足陽明胃之經足太陰脾之經也)三日則足少陽與足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水漿不入口。則不知人。六日而死矣。(足少陽膽之經足厥陰肝之經也)是為六經陰陽表裡者也。陽為腑主表。

陰為臟主裡。臟腑俱病。故曰兩感。三日而死者。為一日兩經受病。故云兩感。是表裡俱病。故六日而死矣。

白話文:

辨傷寒熱病兩感證候

所有熱病,都是傷寒的一種。有的痊癒,有的死亡。死亡的都在六七天內,痊癒的都在十天以上,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巨陽是所有陽氣的根本,脈絡連通於風府穴,所以是諸陽之氣的主宰。人如果受寒,就會生病發熱,即使熱症很嚴重也不會死。但如果同時感受寒邪而生病,就一定會死。

人如果同時受到兩次寒邪侵襲而生病,第一天,巨陽經和少陰經同時受病,就會頭痛、口乾、煩悶、口渴。(足太陽膀胱經與足少陰腎經同時受病)第二天,足陽明經和足太陰經同時受病,就會腹部脹滿、全身發熱、不想吃東西、神志不清。(足陽明胃經與足太陰脾經同時受病)第三天,足少陽經和足厥陰經同時受病,就會耳聾、陰囊縮小、無法喝水,神志不清,第六天就會死亡。(足少陽膽經與足厥陰肝經同時受病)

這就是所謂的六經陰陽表裡。陽經屬於腑,主外;陰經屬於臟,主內。臟腑同時生病,所以稱為「兩感」。三天就死的人,是因為一天內兩條經絡同時受病,所以稱為「兩感」。因為表裡都生病了,所以第六天就會死亡。

2. 辨傷寒熱病不可治形候

傷寒三部脈陰陽俱盛,大汗出不解者,不可治。

傷寒陰陽俱虛,熱不止者,不可治。

傷寒脈至乍數乍疏者,不可治。

傷寒譫言妄語,身有熱,脈浮大,手足溫者生;脈沉細,手足逆冷者,不可治。

傷寒咳而上氣,其脈散者,不可治。

傷寒熱盛,脈浮大者生;沉小者不可治。

傷寒已得汗,脈沉小者生;浮大者不可治。

傷寒譫語,直視而喘者,不可治。

傷寒下利厥逆,躁不能臥者,不可治。

傷寒發熱下利,至厥不反者,不可治。

傷寒病惡寒,蜷而利,手足逆者,不可治。

傷寒五六日,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時自吐利,復煩躁不得臥寐者,不可治。

傷寒六七日喘息高者,不可治。

傷寒發汗不出,若大灌發者,不可治。

傷寒泄而腹滿甚者,不可治。

傷寒目不明熱不已者,不可治。

傷寒老人嬰兒,熱而腹滿者,不可治。

傷寒汗不出,嘔血者,不可治。

傷寒舌本爛,熱不已者,不可治。

傷寒咳血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不可治。

傷寒髓熱者,不可治。

傷寒熱而痙者,不可治。

傷寒熱病腰折瘛瘲,齒噤者,不可治。

傷寒四逆惡寒,脈不至,其人不熱而躁者,不可治。熱病脈代者一日死。熱病二三日身體熱,腹痛頭痛,食飲如故,脈直而疾者,至八日不可治。

熱病三四日,腰已下不得汗,脈大疾者生;脈細小難得者,不可治。

熱病四五日,頭不熱,腹不痛而吐,脈來微細,至十二日不可治。

熱病七八日,其脈微,小便如黑,口乾脈代,舌焦乾黑者不可治。

熱病七八日,脈微小,病人便血,口中乾,一日半而死。

熱病七八日,脈不躁不數,後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者死。

熱病八九日,頭不疼,身不痛,目不赤,色不變,而反利,脈來疊疊,按不彈手,時大,心下堅者,至十七日不可治。

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

熱病脈常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得汗者生也。

熱病已得汗,體熱不去者不可治。

熱病其人瀼瀼大熱,脈細小者不可治。

熱病下痢不止,腹中痛甚者不可治。

白話文:

辨別傷寒熱病,不可僅憑外在症狀

傷寒三種脈象皆陰陽氣盛,且大量出汗卻無法止住的,無法治癒。

傷寒陰陽氣皆虛弱,且持續發熱的,無法治癒。

傷寒脈搏時快時慢的,無法治癒。

傷寒患者神志不清胡言亂語,身體發熱,脈搏浮大,手腳溫暖的則能活;脈搏沉細,手腳冰冷的,無法治癒。

傷寒咳嗽並氣喘,脈象散亂的,無法治癒。

傷寒高燒,脈搏浮大者能活,脈搏沉小者無法治癒。

傷寒已經出汗,脈搏沉小者能活,脈搏浮大者無法治癒。

傷寒神志不清胡言亂語,直視前方並氣喘的,無法治癒。

傷寒腹瀉且四肢厥冷,煩躁不安無法入睡的,無法治癒。

傷寒發熱腹瀉,到出現四肢厥冷而沒有恢復的,無法治癒。

傷寒畏寒,蜷縮身體並腹瀉,手腳冰冷的,無法治癒。

傷寒五到六天,脈搏微弱沉細,只想躺著休息,出汗但不覺得疲倦,時而自行嘔吐腹瀉,之後又煩躁不安無法入睡的,無法治癒。

傷寒六到七天喘息加重的,無法治癒。

傷寒發汗不出,好像大量出汗的樣子卻沒有汗的,無法治癒。

傷寒腹瀉且腹脹嚴重的,無法治癒。

傷寒視力模糊,持續發熱的,無法治癒。

傷寒老年人和嬰兒,發熱且腹脹的,無法治癒。

傷寒不出汗,嘔血的,無法治癒。

傷寒舌根潰爛,持續發熱的,無法治癒。

傷寒咳嗽吐血且流鼻血,不出汗,或出汗不足以濕透全身的,無法治癒。

傷寒骨髓發熱的,無法治癒。

傷寒發熱且抽搐的,無法治癒。

傷寒發熱,腰部疼痛抽搐,牙關緊閉的,無法治癒。

傷寒四肢冰冷畏寒,脈搏微弱,病人不發熱卻煩躁不安的,無法治癒。熱病脈搏時有時無者,一日內就會死亡。熱病二到三天,身體發熱,腹痛頭痛,飲食如常,脈搏有力而快速的,到第八天就無法治癒。

熱病三到四天,腰部以下不出汗,脈搏有力快速的能活,脈搏細小難以觸摸的,無法治癒。

熱病四到五天,頭不發熱,腹部不痛卻嘔吐,脈搏微弱的,到第十二天就無法治癒。

熱病七到八天,脈搏微弱,小便發黑,口乾舌燥,脈搏時有時無,舌頭乾燥焦黑者,無法治癒。

熱病七到八天,脈搏微弱,病人便血,口乾,一天半內就會死亡。

熱病七到八天,脈搏不煩躁不快速,之後三天內出汗,三天不出汗者就會死亡。

熱病八到九天,頭不痛,身體不痛,眼睛不紅,面色不變,反而腹瀉,脈搏時隱時現,按壓不回彈,時而有力,心窩部堅硬者,到第十七天就無法治癒。

熱病已經出汗,但脈搏仍然煩躁有力,這是陰脈極度虛弱的表現,會死亡。

熱病脈搏持續有力煩躁,卻無法出汗的,這是陽脈極度虛弱的表現,會死亡。脈搏有力煩躁而能出汗者則能活。

熱病已經出汗,但體溫仍然很高,無法治癒。

熱病病人持續高燒,脈搏細小者,無法治癒。

熱病持續腹瀉,腹部劇烈疼痛的,無法治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