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衛生方》~ 校刻嶺南衛生方上卷 (5)
校刻嶺南衛生方上卷 (5)
1. 瘴病中將息法
凡才發瘴時,便須忌口。非惟生冷油膩不可食,尤忌酒肉魚面之類,飯也可住,只可食粥,仍戒葷腥。不得已吃白糝蘿蔔及咸豉,但當發時不可食。候發過稍久卻食。不發日從便吃白粥,切不可大飽。不忌口則病難愈。所食之物,皆助邪氣,致服藥無效。若食素粥數日,依前法服藥即效。
所謂服藥十日,不如一日忌口。切須信之,仍每日漱口而已,不可洗面及手足,亦不可梳頭。但安心坐臥,數日無勞動,如此將息,無不即瘥。
白話文:
【對於瘴病的養病方法】
只要一開始感到有瘴病的症狀,就必須開始忌口。不僅要避免生冷、油膩的食物,更要特別避開酒、肉、魚和麵食這類食物,甚至連飯也最好暫停食用,只能喝粥,而且還要遠離葷腥的食物。如果實在需要吃點東西,可以選擇白米蘿蔔或是鹹豆鼓,但在病發時還是不能吃。應等到病發過後一段時間再食用。在沒有病發的日子裡,可以適量地吃白粥,但是千萬不要吃到太飽。如果不遵守忌口的原則,疾病將會很難痊癒。因為你所吃的這些食物,都會助長邪氣,使得藥物無法發揮效果。如果能連續幾天只吃素食粥,再依照之前的療法服藥,就會看到效果。
俗話說,吃藥十天,還不如一天的忌口來的有效。這句話你一定要相信。此外,每天只需漱口就好,不需要洗臉或洗手腳,也不能梳頭髮。只需要安靜地坐著或躺著,幾天內都不要做勞動,像這樣好好養病,疾病很快就能痊癒。
2. 瘴病後將息法
凡瘴病才住,可記初發幾日,依前日數,十分畏謹。大率瘴不發後,三日方可洗手,七日後可洗面,半月後可略梳頭。一兩月後,戒房室事,能戒百日尤好。瘴不發後,仍吃素粥三日,經五日後,方以豬脾熟煮羹,吃軟飯。十日後,略吃些酒,吃少肉羹。但不可食諸般骨汁,若犯之即再發。
所謂羊、肉、雞諸般骨汁,並須忌一月或兩月為佳。萬一不能將息,或致再發,又須依前法服藥及依前法將息可也。
白話文:
【瘴病後的休養方法】
只要是患了瘴病之後,應記住病情剛開始的天數,接下來的日子要依照那幾天的狀況,特別小心保養。大致上來說,瘴病症狀消失後,至少三天才能洗手,七天後可以洗臉,而半個月後才能稍微梳頭。在一個月至兩個月內,應避免性生活,如果能完全節制一百天會更好。瘴病症狀消失後,還需連續三天只吃素食粥品,經過五天後,可以開始食用豬脾臟煮成的湯,搭配軟飯。十天後,可以適量飲酒,吃些肉湯。但是絕對不能吃各種動物骨頭熬製的濃湯,一旦誤食,可能會導致病情復發。
像是羊肉、牛肉、雞肉等動物骨頭熬製的濃湯,最好能在一個月至兩個月內完全避免。萬一無法妥善休息調養,導致病情再次復發,則需再次按照之前的療法服藥,並且重新遵循以上的休養方法。
3. 繼洪治瘴用藥七說
(景定甲子書於五羊)
夫人身本是四大假合,(四大乃地、水、火、風,地即土,風即木。)陰陽和會。上焦屬火而為陽。下焦屬水而為陰。遇有上熱下寒之疾,不能升降既濟之。而反用藥實實虛虛,則水火解散而人身壞矣。繼洪嘗見,柳教彭亮一日染瘴,身熱而心煩,自以為實熱,乘渴以冷水吞黃芩黃連丸,又取冷水以清胸膈。至日晡,小便漸多,更服黃芩湯,是夜連進十數服,小便愈數,次早熱才退而逝去矣。
蓋下元為人身之根本,根本既虛,於身乎何有?且如小柴胡湯,今人但謂可用解熱。曾知其所以用乎?古人惟用之以治足少陽膽經傷寒,膽無出入之道,非柴胡、半夏能和解則不可。佐以黃芩,欲其峻快以宣泄之。復用人參,則不得不存攻守之意也。倘或不當用而用之,鮮有不蹈教彭之轍者。
瘴病多嘔,蓋本由飲食傷脾而得之。亦炎方之疾,氣多上逆。故為嘔,為頭痛,為大便不通。所以治嘔、治痞、治頭痛之法,皆當斟酌以溫利大便也。大約言之,治嘔當以養胃湯、來復丹、治中湯、二陳湯選而用之。嘔而寒熱,藿香正氣散;嘔而膨脹,二陳湯下感應丸;嘔而頭痛,來復丹兼如聖餅子;若只胸膈不快,下虛中滿,嘉禾散主之。李待制云:雖有蘊熱,亦可冷服,是取其有升降之功,與瘴疾相宜也。
雖無疾而氣不快,心腹脹而身體倦,遇風寒則一身凜然,是為欲作瘴之兆。亦宜服嘉禾散、正氣散、紅丸子之類,使氣順食消,則外邪無自而入。若夫大便不通,切不宜峻用利藥,或只須嘉禾散入少蜜煎,或宜三和散、感應丸,甚者蜜導法。氣實者可用麻仁丸。小便多而大便秘者,謂之脾約,宜服脾約丸。
但病久氣虛,宜服宣利之劑則不免困弱。須是精細飲食,加意將養,毋令之秘可也。
《指迷方》云:冷瘴必不死,熱瘴久而死,瘂瘴無不死。此雖大略之言,然亦可以既此而知受病淺深也。瘂瘴及熱瘴之甚者,蓋常人肺氣入心則為音聲,今瘴毒兜在胸臆,使脾氣不通,涎迷心竅,故不能言也。此當疏氣豁痰,清心解熱。大便秘而脈按之實者,可以薄荷、檳榔、枳殼、沉香、青皮、茯神之類,斟酌為之通利。
胸膈緊者,宜用青州白丸子,薑汁爛研嚥下。若手足抽搐及成痰厥,宜服星香散。氣虛者,宜附香飲及養正丹。又有非心肺鬱閉,而惟舌根強木者,乃瘴毒中於心脾經所致。心之別脈系舌本。脾之脈連舌本,散舌下。邪氣入經絡,故舌不轉而不能言。此宜投正舌散及全蠍、麝香、南星、茯苓之類,大概治痰壓熱也。
古人治瘂瘴不立方,意在臨時將息之,固不可拘執。
醫書云:人間之火,得木則炎,得水則伏。其疾之小者似之。神龍之火,得木則潛,得水則炎。疾之大者似之。乃謂,疾之大者,非溫涼補瀉常法可以制治。故處方則有熱因寒用,寒因熱用。今人染瘴,重者或瘂而不能言,或熱而精神昏亂,生死一間。不謂之大病可乎?所以冷香湯、沉附湯、附子湯、冷湯等,雖主於溫劑,復以涼藥為佐使,更令冷服,乃熱因寒用也。深有理焉。
用者宜審之。
朱肱論傷寒云:重陽必陰,重陰必陽。寒暑之變,物極則反。今瘴疾,或始寒戰而終大熱,或連日極熱而後作寒,正謂此也。但傷寒以不飲水為內寒。瘴疾,內寒者也,亦飲水,甚則欲坐水中,取水以清其心胸。蓋炎方受病,氣專炎上,心肺焦熬,華蓋乾涸,所以多渴。若其脈浮而虛,按之無力,又或病當潮時脈浮洪,病不潮時脈微弱,其證則心煩躁,額上極熱,面色多赤,頭或痛或不痛,小便或多或赤,大便滑泄,腰腿沉重,兩足不熱。甚者寒厥或疼。
誤服涼藥則渴轉甚,躁轉急,此乃陰證,以陽治之。當服丹砂、附子,及灸丹田、氣海、足三里等穴,暖其下元,使陰陽交泰,而病自和解也。
方書謂:麻黃生中原,有麻黃之地,冬雪不積。麻黃能泄內陽故也。今深廣無霜雪,皆如麻黃之地,陽氣常泄,既此可知。人居其間,不勞麻黃而自汗,有病則不宜輕用麻黃。此理甚明。前輩詩云:四時常是夏,一雨便成秋。讀此一聯,不惟可見嶺南天氣。亦可觸類以知乎人之病也。
病者多熱,才一經汗,便翻然為冷,是豈宜輕汗耶。如五積散、破關散、金沸草散、九寶飲、小續命湯,雖用麻黃,各有主對,尤可服之,亦不宜過。若正麻黃湯、青龍湯,則嶺南不當遽用也。今人例用麻黃為發散之藥,殊不知其力只能驅我之內陽,以劫外寒也。故古今方書,用治肺經咳嗽,以肺之性惡寒,肺為嬌臟,易於感寒,乃宜用之。
張仲景治足太陽經傷寒用麻黃,以太陽經屬膀胱,非汗不解。及用治足少陰經傷寒,蓋少陰屬腎,治法當自膀胱經去。皆所當用也。除此二臟腑之病,方書已自少用。況今深廣不寒之地,瘴氣交重。瘴病豈因感寒邪?不因感寒,不必用麻黃,又何不可?《南史》記:範云初為陳武帝屬官,武帝寵之,將有九錫之命在旦夕矣。云忽感傷寒之疾,恐不得預慶事。
召徐文伯診視,以實懇之曰:可便得愈乎?文伯曰:便愈甚易,只恐二年後不復起耳。云曰:朝聞道夕死猶可,況二年乎?文伯以火燒地,布桃葉設席,置云與上,頃刻汗解。撲以溫粉,翌日愈。云甚喜。文伯曰:不足喜也。後二年果卒,夫取汗先期,尚促壽限,況不當用而用者乎?愚又嘗親見,有染瘴者,上熱下寒,腰足寒疼,自謂五積散證也,便倍加麻黃,多服覆汗,竟成重虛。雖服真武湯,亦莫能救。
並贅於此,使用藥者詳審云。
《攝生方》謂:南方男子多瘠,而婦人多肥。男子多弱,婦人多力。此亦陽泄陰盛之驗也。故本土婦人不甚染瘴。若北人入嶺,又當論其氣血何如。染瘴之治法,大略與男子同。更當兼以豁痰調氣。尋常小小不快,只用四七湯、二陳湯、小烏沉湯、枳殼散之類,或煎四物湯、木香調氣散,或四物湯與參蘇飲合煎。即茯苓補心湯臨病差排別換湯,便自應有功效。
又婦人來南方,間受頭風腳氣之疾,此所當先與疏氣也。醫書謂:婦人性情執著,乃多喜怒,且悶悶於閨閣中,莫有散釋。醫者用藥多本此焉。然治瘴瘧,當不出此集中數方也。況胎前產後不幸而染瘴,固當只用平和之劑以和解之。《本事方》抑陽助陰之說,堪為病後調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