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杲

《食物本草》~ 卷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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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5)

1. 禽類

鸀鳿鳥,主溪毒,砂蝨,水弩射工蟈等病。肉,亦可食。

上諸禽,有毒形色異常,白身玄首,玄身白首及死不伸足,不閉目之類,有毒。《記》曰:天產作陽,地產作陰。禽獸皆天地生物,而禽卵生羽飛,又陽中之陽,雖氣味各有陰熱之分,大概肉所以養陽。然人之身,陽常有餘,陰常不足,陽足而復補陽,陰益虧矣。丹溪曰:諸肉能助起濕中之火,久而生病。

《素問》曰:膏粱之變,足生大丁。故禽之肉雖益人,亦不宜多食也。

白話文:

禽類

鸀鳿鳥,主要能治療溪水中的毒素、砂蝨叮咬、以及被水弩射工蟈等生物咬傷引起的疾病。牠的肉也可以食用。

以上這些禽鳥,如果外形顏色異常,像是身體是白色但頭是黑色的,或是身體是黑色但頭是白色的,以及死後腳不會伸直、眼睛不會閉上的,都帶有毒性。《記》裡說:「天產生的屬陽,地產生的屬陰。」禽獸都是天地所生的生物,而禽類是卵生且有羽毛會飛,又屬陽中之陽,雖然氣味各有陰熱的差別,但大致來說,肉類是用來滋養陽氣的。然而,人的身體,陽氣常常過盛,陰氣常常不足,如果陽氣已經足夠卻又補陽,陰氣就會更加虧損了。朱丹溪說:「各種肉類都能助長體內濕熱之火,久而久之會導致疾病。」

《素問》裡說:「飲食過於肥甘厚膩,容易導致腿上長大膿瘡。」因此,禽類的肉雖然對人有益,也不宜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