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茸之研究》~ 二,鹿茸之定義 (2)
二,鹿茸之定義 (2)
1. 二,鹿茸之定義
角煮為膠。亦勝白膠也。」較此以往。有劉宋之雷斅曰。「鹿角堅好。勝如麋角。」斯恐角與茸同意之言也。
宋時代。鹿麋各陰陽相配。其論猶多紛雜。即如圖經本草(二)曰。今醫家多貴麋茸麋角。力緊於鹿。
沈存中筆談(七)曰。麋茸利補陽。鹿茸利補陰。
蘇東坡良方(八)曰。鹿陽獸。見陰而角解。麋陰獸。見陽而角解。故補陽以鹿角為勝。補陰以麋角為勝。其不同如此。但云鹿勝麋。麋勝鹿疏矣。
鹿與麋。在藥理上。各有所長。而不能云兩者效力有優劣也。據其長處。與沈括所論者相反。李時珍(九)引蘇軾前文曰。按此說與沈存中鹿茸利補陰麋茸利補陽之說相反。以理與功推之。蘇說為是。
惟麋鹿配陰陽。於馬融之禮記月令(二)曰。仲夏鹿角解。仲冬麋角解。此根據宋儒論者。唐以前認鹿麋茸角有同等效力。無非議其優劣而已。可觀炮炙論。及新修本草即明矣。
又本草衍義曰。今人用麋鹿茸作一種。本草綱目亦云。今獵人多不分別。往往以麋為鹿。又云。麋鹿角茸。今人罕能分別。陳自明以小者為鹿茸。大者為麋茸。亦臆見也。不若親視其採取時為有準也。
此外本經逢源(一二)日。近世鹿茸與麋茸。罕能辨別。本草述(一三)亦云。麋鹿茸角所稟之氣既異。然用之罕能分別。
麋鹿配陰陽。而論其得失。屬學者之機上論。實則麋鹿混淆應用之事。系事實也。
白話文:
鹿角煮過後可以製成膠,這種膠的品質比一般的白膠還要好。先前,劉宋時代的雷斅說過:「鹿角堅硬而且品質好,比麋角還要好。」這可能是因為當時人們認為鹿角和鹿茸是相同的東西。
宋代時,人們將鹿和麋分為陰陽,相關的論述很多而且很混亂。就像《圖經本草》所說,現在的醫生大多認為麋茸和麋角的藥力比鹿茸和鹿角還要強。
沈括在《夢溪筆談》中說,麋茸有利於補陽氣,而鹿茸有利於補陰氣。
蘇東坡在《良方》中說,鹿屬於陽性動物,遇到陰氣就會脫角;麋屬於陰性動物,遇到陽氣就會脫角。所以補陽氣用鹿角比較好,補陰氣用麋角比較好。它們的區別就在這裡。但只說鹿勝過麋,或麋勝過鹿,就太粗略了。
鹿和麋在藥理上各有優點,不能說哪一種的效果比較好。從它們各自的長處來看,和沈括的說法相反。李時珍引用蘇軾的說法,認為蘇軾的說法是對的,因為與沈括所說的「鹿茸補陰、麋茸補陽」相反。從道理和功效來推斷,蘇軾的說法是正確的。
關於麋鹿的陰陽配對,馬融的《禮記·月令》有提到,仲夏時鹿會脫角,仲冬時麋會脫角。這和宋朝儒者的論點一致。唐代以前的人認為鹿和麋的茸、角具有相同的藥效,並沒有爭論它們的優劣。從《炮炙論》和《新修本草》就可以看出來。
另外,《本草衍義》說,現在的人將麋茸和鹿茸當作同一種東西來使用。《本草綱目》也說,現在的獵人大多不加以區分,常常把麋當成鹿。還說,現在的人很少能分辨麋和鹿的角與茸。陳自明認為小的茸是鹿茸,大的茸是麋茸,這也只是他個人的臆測,不如親自去觀察它們採摘時的情況來得準確。
此外,《本經逢源》提到,現在鹿茸和麋茸很難分辨。《本草述》也說,麋和鹿的茸與角所稟賦的氣不同,但使用時卻很少加以區分。
關於麋鹿的陰陽配對,以及探討它們之間的優劣,屬於學者們在理論上的探討。實際上,麋和鹿混淆使用的情況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