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峰下鐵雄

《鹿茸之研究》~ 二,鹿茸之定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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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鹿茸之定義 (1)

1. 二,鹿茸之定義

漢方醫學。指鹿茸為如何物。其定義與時代。有無變遷。徵諸史績。抱朴子曰。(一)南山多鹿。每一雄遊牝百數。至春羸瘦。入夏性食菖蒲即肥。當角解之時。其茸甚痛。獵人得之。以索擊住取茸。然後斃鹿。鹿之血未散也。圖經本草曰。(二)以形如小紫茄子者為上。強云茄子茸太嫩。其血未具。不若分歧如馬鞍形者有力。

本草衍義曰。(三)茸最難得。不破。及不出卻血者。蓋其力在血中。獵時多有損傷故也。凡用無須太嫩。唯長四五寸。茸端如瑪瑙紅者最佳。

本草備要曰。(四)鹿角初生長二三寸。分歧如鞍。戲如瑪瑙。紅之如朽木者良。太嫩者。血氣未定無力。

鹿茸之定義。為未脫角皮之鹿之嫩角也。雖經各代。仍無懸殊。然非甚嫩。擇其通血髓者。且於生前剝取之者。則近乎佳品矣。

採取鹿茸。鹿之種類。余未能甚詳也。而最近於滿洲漢藥市場。得悉鹿茸分為二種。有花鹿。及馬鹿之稱。花鹿體小。身有花紋。馬鹿大無花紋也。其價格亦隨之有云泥之差。花鹿之茸。乃上品也。雖一兩其值亦越銀百元。反之。馬鹿之耳。乃下品也。僅不過二三元。花鹿乃俗名。

學名為Cervus,mantchuricus,(Swinhoe)日名まんしうしか至馬鹿者。亦俗名。學名Cervus,Xanthopygus(Milen-Edwards)日名まんしむかしか即指此之謂歟。暫存此疑。以俟將來再證明之。

中國本土鹿之種類。國譯本草綱目。謂其學名為Cervus,elaphusinne)木村氏。於同書之頭注。附記云。高山地方有Cervus,Affinis(Hodgson)存在。北華有Cervus,Xanthopygus(milne-Edwards)此外鹿之種類尚多。今千金翼方。

「出藥州土」記載之處觀之。當唐時檢其鹿茸。及鹿角之產地。如汝州。(今之河南省臨安縣治)許州。(同上許昌縣治)豫州。(同上汝南縣治)唐州。(同上泌陽縣治)涼州。(甘肅省涼州府)鳳州(陝西省鳳縣)揚州。(江蘇省江都縣治)秦州。(甘肅省天水縣治)等地。

皆際江北諸地。又李時珍於集解曰。「鹿處處山林中有之。」而未示產地也。如是。則古來鹿茸之產出。無特定地點。亦即鹿之種類。無區分之要也。

所謂古之鹿茸。乃麋茸也。麋之學名於國譯本草綱目曰。Cervus,davidianus(Milne-Edwards)日名(ぉほしか)木村氏於同書頭注曰。北華稱麋。即學名Cervus,mantchurius(Swinhoe)也。然確實是否。尚未敢定。

據本草書所記者。生於東海坿近之水邊群棲之者。再尋其所蹤。則於神農本草經。(四)之「中品」載有鹿茸。又其「下品」中載有麋脂。而麋茸之名未見也。然茸之屬麋。有何根據。以余所知。其最初述之者於新修本草。(五)麋脂條下記載者有之。「謹案麋茸服之。功力勝鹿茸。

白話文:

鹿茸的定義

中醫認為,鹿茸是指什麼?它的定義隨著時代是否有變遷?根據歷史記載,《抱朴子》說:(一)南山有很多鹿,一隻雄鹿可以和上百隻雌鹿交配,到了春天會變得消瘦,夏天吃菖蒲就會肥壯。當鹿角脫落的時候,長出新角的鹿茸非常疼痛。獵人會用繩索捆住鹿,取下鹿茸,然後殺死鹿,這時鹿血還沒有散開。《圖經本草》說:(二)鹿茸形狀像小紫茄子的為上品,但有人認為像茄子一樣的鹿茸太嫩,血氣不足,不如分叉像馬鞍形的更有力。

《本草衍義》說:(三)鹿茸很難取得,沒有破裂,且沒有讓血流出來的才好。因為鹿茸的藥力在血液中,獵捕時常常會造成損傷。使用鹿茸,不必選太嫩的,只要長四五寸,茸尖像瑪瑙紅色的最好。

《本草備要》說:(四)鹿角剛長出二三寸,分叉像馬鞍,顏色像瑪瑙,紅色如朽木的最好。太嫩的鹿茸,血氣還沒穩定,沒有藥力。

鹿茸的定義是指鹿還沒脫落角皮的嫩角。雖然經過各個朝代,定義沒有太大差異,但並非越嫩越好,要選擇血脈暢通的,且在鹿活著的時候取下的,才算是好的鹿茸。

關於採集鹿茸,鹿的種類我並不清楚。但最近在滿洲的漢藥市場得知,鹿茸分為兩種,有花鹿和馬鹿之稱。花鹿體型小,身上有花紋,馬鹿體型大,沒有花紋。價格也因此有天壤之別。花鹿的鹿茸是上品,即使只有一兩,價格也超過一百元銀元。相反,馬鹿的鹿茸是下品,只值二三元。花鹿是俗稱。

它的學名是Cervus mantchuricus (Swinhoe),日文名叫「まんしうしか」。至於馬鹿,也是俗稱,學名是Cervus xanthopygus (Milne-Edwards),日文名叫「まんしむかしか」。這是否是指同一種鹿,我暫且存疑,等待將來再驗證。

中國本土鹿的種類,《國譯本草綱目》說它的學名是Cervus elaphusinne,木村先生在同一本書的註解中補充說,高山地區有Cervus affinis (Hodgson),華北地區有Cervus xanthopygus (Milne-Edwards)。此外還有許多鹿的種類。現在從《千金翼方》中「出藥州土」的記載來看,唐朝時檢驗鹿茸和鹿角的產地,如汝州(今河南省臨安縣)、許州(今河南省許昌縣)、豫州(今河南省汝南縣)、唐州(今河南省泌陽縣)、涼州(甘肅省涼州府)、鳳州(陝西省鳳縣)、揚州(江蘇省江都縣)、秦州(甘肅省天水縣)等地。

這些地方都靠近長江以北。李時珍在《集解》中說:「鹿到處山林都有。」但沒有說明產地。如此看來,古代鹿茸的產地沒有特定的地點,也就是說鹿的種類沒有區分的必要。

所謂古代的鹿茸,其實是麋鹿的鹿茸。麋鹿的學名在《國譯本草綱目》中是Cervus davidianus (Milne-Edwards),日文名叫「ぉほしか」。木村先生在同一本書的註解中說,華北稱麋鹿,學名是Cervus mantchurius (Swinhoe)。但是否確實如此,還不敢確定。

根據本草書籍記載,麋鹿生活在東海附近的水邊,成群棲息。再尋找它的蹤跡,《神農本草經》的「中品」記載有鹿茸,而「下品」中記載有麋脂,卻沒有提到麋茸。然而,鹿茸屬於麋鹿的說法有什麼根據呢?據我所知,最早提到的是在《新修本草》的麋脂條下,記載著:「謹按麋茸服用,功效勝過鹿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