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藥物學大綱》~ 草豆蔻
草豆蔻
1. 草豆蔻
(宋開寶)
【釋名】此對肉豆蔻而名。凡物盛多曰蔻。豆象形也。「漏蔻」南方異物志。草果花性熱。淹至京師。能消酒毒。故為果。
【各方記述】交趾嶺南有之。秋結實於草上。應時收採。殼有稜無鱗甲。似龍眼。微銳黃色。中子連綴。甚辛香。其形如豆。一顆內子有百粒。
【辨別道地】南方所產。和邦所無者也。本草載草豆蔻。與草果同條。不分主治別名。同物也。
【修治】以麵裹煨熟。去皮。用之。
【氣味】澀辛熱。無毒。
【功用】陽也。浮也。入足太陰陽明經。脾胃多寒濕。鬱滯者。與之相宜。然多用能助脾熱。傷肺損目。
【主治】溫中。心腹痛。嘔吐。去口臭氣。下氣。止霍亂。一切冷氣。消酒毒。調中補胃。健脾消食。去客寒。心與胃痛。治瘴癘寒瘧。傷暑。吐下泄痢噎膈。反胃痞滿。吐酸痰飲積聚。婦人惡阻帶下。除寒燥濕。開鬱破氣。殺魚肉毒。制丹砂。
白話文:
草豆蔻
(宋代開寶年間記載)
此物因與肉豆蔻相似而得名。「蔻」指物體豐盛茂密,「豆」是形容其形狀像豆子。「漏蔻」記載於南方異物志。草豆蔻性溫熱,從南方運到京城後,因其能消除酒毒,故被稱為「果」。
交趾和嶺南地區出產,秋季在草上結果,應季採收。果殼有棱角,沒有鱗甲,形似龍眼,略尖,呈黃色,種子互相連綴,辛香濃郁,形狀像豆子,一個果實內含有很多粒種子。
南方產的草豆蔻才是道地藥材,中原地區沒有。本草書中將草豆蔻與草果記載在一起,未區分主治和別名,可見二者為同一物種。
加工方法是用麵粉包裹後煨熟,再去除外皮,然後使用。
草豆蔻味辛辣帶澀,性溫熱,無毒。
具有溫陽、向上浮升的特性,進入足太陰脾經和足陽明胃經。適用於脾胃寒濕、氣滯不暢的病症。但使用過量會助長脾胃之熱,損傷肺部和眼睛。
主治溫中散寒,治療心腹疼痛、嘔吐、口臭、氣滯、霍亂、一切寒邪、酒毒,調和脾胃、健脾消食、去除寒邪、治療心胃疼痛、瘴氣、寒瘧、中暑、吐瀉痢疾、噎膈、反胃、痞滿、嘔吐酸腐痰飲積聚、婦女孕期惡阻、帶下、寒濕、氣鬱、魚肉中毒,以及用於制煉丹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