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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藥物學大綱》~ 山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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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藥

1. 山藥

(本經上品)

【釋名】本經所謂薯蕷也。薯蕷二字。薯字犯宋英宗諱。蕷字犯唐代宗諱。故改為山藥。蓋言山中之藥也。遂名「藷藇」音同。「土藷」、「山藷」江閩呼之。山芋。齊魯名之。「玉延」秦楚名之。

【各方記述】四月生苗。延蔓。紫莖綠葉。有三尖。似白牽牛葉。而更光潤。五六月開花成穗。淡紅色。結莢成簇。莢凡三稜。合成堅而無仁。其子別結子於一旁。狀似雷丸。大小不一。皮色土黃而肉白。煮食甘滑。與其根同。

【辨別道地】和產可用。

【修治】山產者。採得以銅刀刮去赤皮。糝白礬末少許。洗去涎。蒸乾用。今藥家所制。去皮以米粉糝涎。日乾售之。

【氣味】甘平。無毒。

【功用】陽中微陰。可升可降。入手足太陰經。紫英為之使。惡甘遂。與面同食。則動氣。但性緩。非多用不效。

【主治】傷中補虛羸。除寒熱邪氣。補中益氣力。長肌肉。主頭面遊風。頭風眼眩。下氣止腰痛。克五藏。除煩熱。強陰補五勞七傷。去冷風。鎮心神。安魂魄。補心氣不足。開達心孔。多記事。強筋骨。主泄精。健忘。益腎氣。健脾胃。止泄痢。化痰涎。潤皮毛。生搗貼腫硬毒。能消散。

白話文:

山藥

本草經上品記載的山藥,古稱薯蕷。因「薯」字與宋英宗名字相沖,「蕷」字與唐代宗名字相沖,故改稱山藥,意指山中之藥。也稱「藷藇」(音同),江浙閩地區稱為「土藷」、「山藷」,齊魯地區稱為「山芋」,秦楚地區稱為「玉延」。

山藥四月生苗,莖蔓延伸,莖紫葉綠,葉片有三尖,像白牽牛葉但更光滑潤澤。五六月開花,花穗淡紅色,結莢成簇,每個莢果有三棱,莢果堅硬但無種子,真正的種子另在旁邊結出,形似雷丸,大小不一。山藥外皮土黃色,內肉白色,煮熟後甘甜滑潤,其莖與根的口感相同。

產地皆可入藥。

山藥的處理方法:野生山藥採摘後,用銅刀刮去紅色的外皮,撒上少量白礬粉,洗去黏液,蒸乾後使用。現在藥商製作的山藥,則去除外皮後以米粉包裹黏液,曬乾後販售。

山藥味甘性平,無毒。

山藥性味平和,略偏陰,能升能降,歸入足太陰脾經和手太陰肺經。紫英是它的配伍藥物,忌與甘遂同用。與麵食一起食用會導致脹氣。山藥藥性緩和,非大量使用則難見效。

山藥能治療脾胃虛弱、體虛消瘦,去除寒熱邪氣,補益中氣、增強體力,使肌肉豐滿,主治頭面部遊走性風痛、頭痛、眼花眩暈,降氣止腰痛,調理五臟,消除煩熱,治療五勞七傷引起的疲勞,驅除風寒,鎮靜心神,安神定魂,治療心氣不足、胸悶,增強記憶力,強健筋骨,治療遺精、健忘,補益腎氣,健脾胃,止瀉痢,化痰涎,潤澤肌膚,搗碎後外敷能消腫解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