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山雷

《本草正義》~ 卷之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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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 (4)

1. 生地黃

[存疑]鮮生地能止吐血衄血,是治氣火升騰,血熱上湧之症,以甘寒逆折其妄行之邪火,則氣降火降而泛溢之勢以平。又治便血、溺血、血淋等症,皆惟相火鴟張,脈大洪實之時,藉其大寒清熱,以減炎炎之勢,苟其邪焰少衰,即當應變隨宜,改弦易轍,斷不能專恃鮮地一物,以為諸見血家始終必用之要藥。《本經》乾地黃主折跌絕傷,蓋亦謂其能補益血液,則折絕自可漸愈。

《本經》又逐血痹,《別錄》又破惡血,皆血氣旺而痹著自通,惡血自行之意,決非謂甘寒黏膩性質,竟能宣通痹著,而逐去惡血也。至《別錄》又謂生者搗汁飲之,治墮墜踠折,瘀血留血,徐之才且謂鮮地為散血之專藥,則竟以破逐瘀血為鮮地之惟一功能,考跌僕打撲,瘀在肌肉,而發腫發熱者,鮮地搗敷,確有成績,是藉其寒涼以散蘊熱,則痛自可止,而行血一層,尚在其次,若竟以大寒內服,信為亦能逐瘀,揆之藥理,終屬可疑。

而《別錄》且以鮮地搗飲,治產後之血上薄心悶絕,則三沖症中之最可危者,急劑抑降以通惡血,惟恐不及,而謂甘緩大寒之物,能奏奇功,終非情理之正。且使鮮地一物,果能破血逐瘀,如是猛烈,且能治胎動下血而胎不落者,則《別錄》本文又治婦人崩中血不止,試問崩血不止之時,尚宜破血逐瘀耶?抑欲其止血否也?合二者以觀之,似乎崩中則以為止血之主將,而瘀血又以為攻逐之先鋒,自盾自矛,萬難一貫。

意者古人誤認《本經》治「折跌絕傷」四字,以為有通絡行血之意,因而附會為之,乃有此蔽。若繆仲淳之《經疏》,竟稱其行血而治產後惡露作痛,石頑《本經逢原》於「散血消生」四字,尤為推波助瀾,徐靈胎、陳修園亦稱其滑利流通,無一非踵《別錄》而推廣言之。

要知古人鮮地散血一說,未必不在外敷一層,但言之不詳,易滋誤會,若竟以外治有功,而謂內服此藥,功亦相等,則未敢信也。

[禁忌]仲淳謂:脾胃薄弱,大便不實及胸膈痰多,氣不利者,俱禁用。

白話文:

[存疑]新鮮的生地黃能夠止住吐血和流鼻血,是因為它能治療氣火上升、血熱上湧的病症。它利用甘寒的藥性來抑制那些妄動的邪火,使氣下降、火下降,進而平息過於旺盛的氣血。它也能治療便血、尿血、血淋等症狀,這些都是因為相火過旺、脈象洪大而有力的情況,這時可以使用生地黃的大寒之性來清除熱邪,減少炎熱之勢。但如果熱邪稍稍衰退,就應該根據情況調整治療方法,不能單獨依賴新鮮生地黃一種藥物,認為它是治療各種出血症狀都必須使用的主要藥物。《本經》記載乾地黃主要治療跌打損傷,導致筋骨斷裂的傷勢,也是因為它能補益血液,所以斷裂的筋骨可以逐漸痊癒。《本經》又說它能疏通血痹,《別錄》又說它能破除惡血,這都是指在血氣旺盛的情況下,因為瘀滯而造成的血痹可以自行疏通,惡血也會自行消散的意思,絕不是說它甘寒黏膩的性質,就能夠疏通瘀滯、去除惡血。《別錄》又說,新鮮的生地黃搗汁飲用,可以治療跌倒、摔傷導致的瘀血,徐之才甚至認為新鮮生地黃是散血的專門藥物,完全把它當作是破除瘀血的唯一功能。考證跌倒、撞擊等造成的瘀血在肌肉裡,引起腫脹發熱的情況,用新鮮生地黃搗爛外敷,確實有效果,那是藉由它的寒涼之性來散去蘊積的熱邪,疼痛自然能止住,而活血化瘀只是其次。如果認為直接服用大寒之性的生地黃,也能夠化瘀,從藥理上來說,是值得懷疑的。

《別錄》還說,新鮮生地黃搗汁飲用,可以治療產後血氣上衝導致的心胸悶絕,這是在產後三種危急症狀中最危險的,需要緊急用藥抑制氣血上衝、疏通惡血,唯恐不及,卻說甘緩大寒的藥物能夠發揮奇效,這終究不合常理。而且如果新鮮生地黃真能破血逐瘀,而且如此猛烈,還能治療胎動不安導致的出血但胎兒沒有掉落的情況,那麼《別錄》本文又說它能治療婦女崩漏出血不止,試問在崩漏出血不止的時候,是應該破血逐瘀呢?還是應該止血呢?綜合這兩種情況來看,似乎將它既當作是崩漏時止血的主力,又當作是瘀血時攻逐瘀血的先鋒,就像是自己拿著盾牌攻擊自己拿著矛的自己,很難自圓其說。

我認為古人是誤解了《本經》中「折跌絕傷」這四個字,以為有疏通經絡、活血化瘀的意思,所以才牽強附會,因而產生了這種錯誤的認識。像繆仲淳的《經疏》,竟然說它能活血而治療產後惡露不盡導致的疼痛,石頑的《本經逢原》更在「散血消生」四個字上推波助瀾,徐靈胎、陳修園也說它滑利流通,都是沿襲《別錄》的說法並加以推廣。

要知道古人說新鮮生地黃能散血,或許是指外敷的功效,只是沒有說清楚,容易造成誤解。如果認為外敷有效,就認為內服也有相同的功效,我是不敢相信的。

[禁忌]仲淳認為:脾胃虛弱、大便稀溏、胸膈痰多、氣機不暢的人,都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