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山雷

《本草正義》~ 卷之五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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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五 (9)

1. 紅豆蔻

[發明]紅豆蔻,始見於甄權之《藥性本草》。瀕湖謂是高良薑之子,氣味辛溫;藏器謂主腸虛水瀉,心腹絞痛,霍亂,嘔吐酸水;甄權謂治冷氣腹痛,消瘴霧毒氣,去宿食,溫腸胃;瀕湖謂治噎膈反胃,虛瘧寒脹,燥濕散寒;石頑謂大補命門相火,故正元丹中用之。

壽頤按:諸家主治皆與良薑同一條理,是以今人方中,此藥不甚著名,蓋應用各證,俱以良薑之類當之足矣。

白話文:

紅豆蔻最早見於甄權的《藥性本草》。有人認為它是高良薑的同類,氣味辛溫。古人認為它可以治療腸虛水瀉、心腹絞痛、霍亂、嘔吐酸水;還可以治療腹部冷痛、消除瘴氣和宿食,溫暖腸胃;還能治療噎膈反胃、虛瘧寒脹,以及燥濕散寒;甚至有人認為它能大補命門真火,所以一些方劑中會用到它。

總體來說,歷代醫家對紅豆蔻的功效與高良薑大體相同,因此現代處方中較少單獨使用紅豆蔻,因為用高良薑等藥物就能達到同樣的效果。

2. 草果(亦即草豆蔻)(注:原注別名,今為二種,當稔之)

《別錄》:「豆寇,辛,溫。溫中,心腹痛,嘔吐、去口臭氣。」

[考證]草果今之通稱,《開寶本草》有草豆蔻,《別錄》止稱豆蔻,瀕湖《綱目》從之,亦以豆蔻標目,而以草豆蔻、草果並列於下,以為譯名,與今之所謂白豆蔻,或稱蔻仁者不同。寇宗奭謂豆蔻,草豆蔻也,此是對肉豆蔻而言。惟石頑《逢原》則以草豆蔻與草果分為兩條。

壽頤謂此數者,氣味功用大略相似,故同豆蔻之名,茲徑稱草果,從俗從宜,欲人之一望而皆知也。

[正義]草果,辛溫燥烈,善除寒濕,而溫燥中宮,故為脾胃寒濕之主藥,《別錄》「溫中」二字,足以盡之。心腹痛,嘔吐,皆以寒濕而言。去口臭者,芳香之氣,足以闢除惡臭,然口氣皆胃中濕熱汙濁,蘊積不行,薰蒸為臭,此等辛溫藥物,雖能勝濕而除陳氣,究與蘊熱者,不能符合,蓋止取芳香以治其標,多用之,必且助熱滋甚,決非厭心切理之藥。

仲淳《經疏》明知脾有積滯,瘀而為熱,則非導滯去瘀,何以清其熱,竟謂用此以醒脾導滯,口氣不臭,得毋言過其實耶?

[廣義]《開寶本草》謂其下氣(蓋以寒濕鬱窒,氣滯不行而言,則溫燥以破寒氣、泄濕鬱,而芳香助其宣通,斯中州之鬱氣舒矣)。又謂治霍亂冷氣(則即《別錄》溫中之義也)。

又謂其消酒毒(則酒秉濕濁之性,脾胃素寒者得之,則助其陰霾,而清陽之氣更憊,治宜溫燥以除濕寒,古人解酲,多用葛花、砂、蔻之類,皆胃寒者之主藥,故《日華本草》亦謂高良薑能解酒毒。

然酒為曲糵所釀,走而不守,升而助陽,陰虛火旺者得之,則又偏燥傷陰,治此者須當清泄以解其熱,而溫燥之物皆在所禁,此嗜酒者所以有面赤面白、生熱生寒之異,即沉醉者亦必有喜動喜靜,或歌或哭之殊,此東垣葛花解酲一方,苟為寒濕瀰漫,果是萬全良劑,而燥渴多火者得之,亦何往而非毒藥耶)!

東垣謂:調中補胃,健脾消食(皆為中氣虛寒、清陽不振者而言)。又謂去客寒心胃痛。

宗奭謂:虛弱不能食者,宜此與木瓜、烏梅、縮砂、益智、曲糵、甘草、生薑同用(亦以脾胃陽虛,而食不甘味,故宜溫燥,苦胃陰虛而不嗜食者,又當柔潤養陰而剛燥皆在禁例矣)。

丹溪謂:能散滯氣,消膈上濕痰,若熱鬱者不可用。

瀕湖謂:南地卑下,山嵐煙瘴,飲啖酸鹹,脾胃常多寒濕,故食料必用,與之相宜。治瘴瘧寒熱,與知母同用,取其一陰一陽,無偏勝之害。草果治太陰獨勝之寒,知母治陽明獨勝之熱。

壽頤按:嵐瘴,多霧露陰濕之邪,最傷清陽之氣,故闢瘴多用溫燥芳香,以勝陰霾濕濁之瀦穢,草果之治瘴瘧,意亦猶是。然凡是瘧疾,又多濕痰矇蔽為患,故寒熱往來,糾纏不已,治宜開泄為先,草果善滌濕痰,而振脾陽,更以知母輔之,酌其分量,隨時損益,治瘧頗妙義,固不獨專為嵐瘴立法。惟石頑所謂實邪不盛者,當在所禁耳。

白話文:

《草果(亦即草豆蔻)》

古代書籍記載豆蔻辛溫,能溫暖中焦,治療心腹痛、嘔吐和口臭。

草果是現在通用的名稱,古籍中記載有草豆蔻,而早期典籍僅稱豆蔻。《本草綱目》也沿用豆蔻為名稱,並將草豆蔻、草果列在其下,與現在所稱的白豆蔻(或蔻仁)有所不同。有人認為豆蔻即草豆蔻,是相對於肉豆蔻而言的;也有人將草豆蔻和草果區分開來。

這些藥物氣味功用大致相似,因此都冠以豆蔻之名。這裡直接稱其為草果,方便大家理解。

草果辛溫燥烈,善於去除寒濕,溫暖中焦,因此是治療脾胃寒濕的主藥。「溫中」二字足以概括其功效。心腹痛、嘔吐都是寒濕所致。去除口臭是因為其芳香之氣能去除異味,但口臭大多是由於胃中濕熱污濁堆積不通所致,草果雖能除濕去陳氣,但並非針對濕熱,僅是利用其芳香氣味來治療表面症狀。若過量使用,反而會助長體內燥熱,並非理想的治療方法。

有人認為,若脾胃積滯化熱,則應先導滯去瘀,才能清熱,而單純使用草果來醒脾導滯、去除口臭,恐怕言過其實。

草果能下氣(這是因為寒濕鬱結導致氣滯不通,草果溫燥之性可以祛除寒氣、泄去濕鬱,芳香之氣又能促進氣血流通),也能治療霍亂冷氣(這與早期典籍中記載的「溫中」功效相同),以及消酒毒(酒性濕濁,脾胃虛寒的人飲酒後,會加重寒濕,導致清陽之氣不足,因此需要溫燥之品去除寒濕)。古人解酒常用葛花、砂仁、豆蔻等,都是針對脾胃虛寒者。也有記載高良薑能解酒毒。但酒由穀物釀造而成,其性走而不守,上行助陽,陰虛火旺的人飲酒反而會加重燥熱,傷及陰液,此時需要清泄解熱,而溫燥之物則應禁用。嗜酒者因此會有面紅或面色蒼白、時冷時熱等不同反應,醉酒者也會出現興奮或悲傷等不同表現。葛花解酒方,若用於寒濕瀰漫者,效果甚佳;但對燥熱者,則會適得其反。

有人認為草果能調中補胃,健脾消食(針對中氣虛寒、清陽不振者),也能治療因外感寒邪引起的心胃痛。

有人建議,體虛食少者,可將草果與木瓜、烏梅、縮砂仁、益智仁、麥芽、甘草、生薑等一同服用(針對脾胃陽虛,食慾不振者,溫燥之品可以溫補;但若因胃陰虛而食慾不振者,則應柔潤養陰,燥熱之品則不宜使用)。

有人認為草果能散滯氣,消膈上濕痰,但若體內有熱鬱者則不可使用。

有人指出,南方地區濕氣較重,人們飲食多酸鹹,容易導致脾胃寒濕,因此常食用草果。草果能治療瘴瘧寒熱,常與知母同用,一陰一陽,以避免偏勝。草果治療太陰寒證,知母治療陽明熱證。

總之,瘴氣多因陰濕之邪所致,容易損傷陽氣,因此祛除瘴氣多用溫燥芳香之品,以克服陰寒濕濁。草果治療瘴瘧,也是基於此理。但瘧疾多因濕痰阻塞所致,因此治療應先開泄,草果能祛除濕痰,振奮脾陽,再配合知母,根據情況調整用量,治療瘧疾效果甚佳,並非僅限於治療瘴氣。但對於實邪不盛者,則不宜使用。

3. 肉豆蔻(即肉果)

[發明]肉豆蔻,始見於《唐本草》,氣味辛溫。《開寶本草》謂消食止泄,治積冷心腹脹痛,霍亂,嘔沫冷氣,皆溫煦脾土,專治寒中之意。而其味又澀,則能止虛寒之泄瀉。蓋其除寒燥濕,解結行氣,專理脾胃,頗與草果相近,則辛溫之功效本同,惟澀味較甚,並能固及大腸之滑脫,四神丸中有之。

溫脾即以溫腎,是為中下(注:原作「上」,顯誤,改)二焦之藥,與草果之專主中焦者微別。《開寶》又謂治中惡、鬼氣、冷疰,則亦闢除陰霾之意,不可拘泥到鬼物上去。《大明》謂溫中下氣,開胃,解酒毒;甄權謂治宿食痰飲,止小兒吐逆不下乳,腹痛;李珣謂主心腹蟲痛,皆專就寒濕一邊著想者,若濕熱鬱滯而為此諸證,則必不可一例論治,故李珣又謂主脾胃虛冷虛泄;瀕湖謂暖脾胃,固大腸,要言不煩,最為確切。惟珣又謂治赤白痢,則濕熱者多,虛寒者少,不當泛泛言之耳。

石頑謂溫中補脾,寬膨脹,固大腸,為小兒傷乳、吐逆、泄瀉之要藥;又謂脾土性善芳香,故肉果與脾胃,最為相宜。能下氣者,脾得補則健運,而易於消穀下氣,非若厚朴、枳實之峻削,惟熱鬱暴注禁用,以其辛溫滯澀之故。壽頤謂脾喜溫而惡寒,喜燥而惡濕,溫和則敷布有權,剛燥則清陽乾運,若中陽既衰,濕邪困之,即萎靡倦怠,而索索無生氣矣。

惟香、砂、蔻仁之類,溫煦芳香,足以振動陽氣,故醒脾助運,最有近功,則所謂消食下氣,已脹泄滿者,皆其助消化之力,固不可與克削破氣作一例觀。

白話文:

肉豆蔻(即肉果)具有辛溫的特性。《開寶本草》記載其能消食止瀉,治療因積冷導致的心腹脹痛、霍亂、嘔吐冷氣等症狀,這些功效都是因為它能溫暖脾土,專門治療寒症。由於它略帶澀味,也能夠止住因虛寒引起的泄瀉。它能除寒燥濕、解結行氣,主要調理脾胃,功效與草果相近,都是辛溫的藥物,只是肉豆蔻的澀味更重,且能固攝大腸,因此四神丸中也含有它。

溫暖脾胃也能溫暖腎陽,所以它能溫補中焦和下焦,這點和主要溫補中焦的草果略有不同。《開寶本草》還記載它能治療中惡、鬼氣、冷疰等症,意思是說它能祛除陰邪,不必過度聯想鬼神。《大明本草》記載它能溫中下氣、開胃、解酒毒;甄權認為它能治療宿食、痰飲,以及小兒吐逆、不消化、腹痛;李時珍認為它能治療心腹蟲痛,這些都著眼於寒濕引起的病症。但如果病症是由濕熱鬱滯引起的,則不能一概而論。所以李時珍也提到它能治療脾胃虛冷、虛瀉;《瀕湖集簡》則簡潔地總結它能溫暖脾胃、固攝大腸,這點描述最為精確。不過李時珍也提到它能治療赤白痢,而赤白痢多為濕熱所致,虛寒者較少,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石頑認為肉豆蔻能溫中補脾,緩解脹滿,固攝大腸,是小兒傷乳、吐逆、泄瀉的重要藥物;又說因為脾土喜芳香,所以肉豆蔻與脾胃非常相宜。它能下氣,是因為脾胃得到補益後運化功能健旺,更容易消化食物和下氣,這不同於厚朴、枳實那樣的峻猛攻瀉。但若出現熱鬱暴注的情況則不能使用,因為它辛溫且帶有收斂的特性。李中梓認為脾性喜溫惡寒,喜燥惡濕,溫和的藥物才能有效發揮作用,而燥烈的藥物則會耗傷陽氣。如果中焦陽氣衰弱,又受濕邪困擾,就會出現萎靡倦怠、身體虛弱無力的症狀。

而像肉豆蔻、砂仁、蔻仁這類芳香溫暖的藥物,能振奮陽氣,醒脾助運,對於消食、下氣、治療脹滿泄瀉等症狀,都有助於消化吸收的作用,但不能與那些峻猛破氣的藥物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