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山雷

《本草正義》~ 卷之五 (8)

回本書目錄

卷之五 (8)

1. 澤蘭

《本經》:「味苦,微溫。主乳婦內衄,中風余疾,大腹水腫,身面四肢浮腫,骨節中水,金瘡,癰腫,創膿。」

《別錄》:「甘。產後金瘡內塞。」

[考異]內衄,《御覽》作衄血。瀕湖《綱目》引《本經》止有「金創、癰腫、瘡膿」六字,蓋有脫佚,李氏所引《本經》,例無刪節如此之甚者。

[正義]澤蘭,產下隰大澤之旁,本與蘭草相似,故主治亦頗相近。《本經》大腹水腫,身面四肢浮腫,骨節中水,皆苦溫勝濕之功效,亦即蘭草利水道之意。其治金瘡、癰腫、瘡膿者,專入血分,而行瘀、排膿、消腫也。惟《本經》所謂乳婦內衄,頗不可解,蓋即後世新產通瘀之意。《別錄》內塞,當亦以瘀露不通言之。

[廣義]甄權謂:治產後腹痛(固苦溫行瘀之功)。又謂治頻產血氣衰冷,成勞瘦羸,婦人瀝血腰痛(則以溫和能利血脈言之,然通利之品,能走未必能守,此當以意逆之,而可知其非虛證久服之藥矣)。

瀕湖謂:澤蘭,氣香而溫,味辛而散,陰中之陽。脾喜芳香,肝宣辛散,脾氣舒則三焦通利,肝鬱散則營衛流行。蘭草走氣道,故能利水道,除痰癖,殺蟲辟惡,而為消渴良藥;澤蘭走血分,故能治水腫,塗癰毒,破瘀血,消癥瘕,而為婦人要藥,雖是一類,而功用稍殊。

石頑謂:入肝脾二經血分,專治產後血敗,流於腰股,拘攣疼痛,破宿血,消癥瘕,皆散血之功,為產科要藥。

2. 藿香

《別錄》:「辛,微溫。主治風水毒腫,去惡風,止霍亂,心腹痛。」

[正義]藿香,清芬微溫,善理中州濕濁痰涎,為醒脾快胃、振動清陽妙品。《別錄》治風水腫毒者,祛除濕濁,自能清理水道也。去惡氣者,濕漫中宮之濁氣也。霍亂、心腹痛者,濕濁阻滯,傷及脾土清陽之氣,則猝然撩亂,而吐瀉絞痛,芳香能助中州清氣,勝濕闢穢,故為暑濕時令要藥。然性極和平,力量亦緩,止可以治霍亂輕證。

而猝然大痛。吐瀉並作,肢冷脈絕者,非大劑四逆湯不為功,斷非此淡泊和平所能獨當大任。

[廣義]蘇頌謂:脾胃吐逆要藥(即《別錄》止霍亂之意)。胃寒嘔酸,口有冷涎者最宜。

潔古謂:助胃氣,開胃口,進飲食。

海藏謂:溫中快氣。

石頑謂:治山嵐瘴瘧(皆振動脾陽,闢除穢濁之功效也)。

[發明]藿香,芳香而不嫌其猛烈,溫煦而不偏於燥熱,能祛除陰霾濕邪,而助脾胃正氣,為濕困脾陽,怠倦無力,飲食不甘,舌苔濁垢者,最捷之藥。亦闢穢惡,解時行疫氣,蓋癘疫以氣染人,無非濕濁穢腐之薰蒸,感之者,由口鼻吸入,胃先受之,芳香得清氣之正,而藿香氣味和平,不嫌辛燥,故助脾胃而無流弊。

但必以廣產為佳,入藥用梗不用葉,簡稱廣藿梗,雖以氣勝,而沖和可愛;今則江浙間,遍地皆有土產,味苦澀而氣亦惡劣。石頑謂伐胃消食,且能耗氣,而世俗以為能解暑氣,瀹茶多飲,未盡善也。

[禁忌]仲淳謂:陰虛火旺,胃弱欲嘔,及胃逆作嘔者弗用。

壽頤按:藿香雖不燥烈,然究是以氣用事,惟舌有濁垢,而漾漾欲泛者最佳,若舌燥光滑,津液不布者,咸非所宜。凡芳香行氣,醒脾勝濕諸芳草,皆有同情,不僅藿香、木香一類為然也。

3. 高良薑

《別錄》:「辛,大溫。主暴冷,胃中冷逆,霍亂腹痛。」

[正義]良薑,大辛大溫,潔古謂辛熱純陽,故專主中宮真寒重證。《別錄》獨以治胃冷氣逆,霍亂腹痛者,正以霍亂多中氣大寒,忽然暴作,俄頃之間,胸腹絞痛,上吐下瀉,即四肢冰冷,面唇舌色淡白如紙,脈伏不見,冷汗如油,大肉陡削,良由盛暑之時,乘涼飲冷,汩沒真陽,致中氣暴絕,見證如是之劇,甚者一二時即已告斃,此非大劑溫燥,萬不能挽回垂絕之元陽。

三十年來,時疫頻行,無年不有,所見無不如是,薑、附、吳萸、良薑、蓽茇之屬,均為此病必須要藥。惟近賢王孟英、陸九芝兩家所論霍亂,皆主濕熱而言,且謂肢冷脈伏,即是熱深厥深之候,萬萬不可誤用四逆法者,此則當時見證之不同,蓋亦天時人事之變遷,固自有不可一概論者,此當以舌苔之淡白與黃膩辨之。

而所瀉所吐之物,一則清澈如水,一則穢氣惡臭,亦必確乎有憑,固不患臨證時之無所適從者也。

[廣義]陳藏器謂:止痢(是必以虛寒滑利言之,非濕熱積滯之腸闢可知)。

甄權謂:治腹內久冷氣痛。

大明謂:治轉筋瀉痢(則即真寒之霍亂轉筋也)。又謂治反胃(則胃中無火,食入反出之,朝食暮吐,完穀清澈者也)。

蘇頌謂:含塊(注:原本作「愧」)咽津,治忽然噁心嘔清水。亦胃寒之證。

瀕湖謂:健脾胃,寬噎膈,破冷癖,除瘴瘧(皆以陰霾填塞者言,而胃燥津枯之噎膈,濕熱穢濁之瘴瘧,非可一概論矣)。

石頑謂:脾胃為客寒所犯,則逆冷霍亂,辛溫暖脾胃而逐寒邪,故能治之。

甄權、大明之主治,皆暖胃溫中散寒之功,如寒疝小腹痛,須同茴香治之,產後下焦虛寒,瘀血不行,小腹結痛者,亦用之。若胃火作嘔,傷暑霍亂,禁用。

壽頤按:此所謂傷暑,以暑熱言,即孟英、九芝之所謂熱霍亂。若暑月貪涼飲冷而發為真寒霍亂,則雖在盛夏,亦非暑熱之病,不可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