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山雷

《本草正義》~ 卷之四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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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 (13)

1. 蓖麻子

[發明]氣味甘,平。瀕湖以為甘、辛,平,其實全無辛味。石頑以為溫,壽頤且恆用以消散外瘍紅腫焮熱各症,則可證其性必是清涼,石頑之說亦非是。其性善走善散,丹溪以為能追膿取毒,拔邪外出,甚是不確。

壽頤業師朱氏,世以兼治外瘍名,凡拔毒提膿藥中,從不用此,惟退消瘍毒紅腫及發頤、瘰癧、乳癰等症,有家制千捶膏一方,專用蓖麻子仁杵細,和乳香、膠香、銀硃、麝香成膏,即有紅赤腫高,勢且釀膿者,亦可十消八九,則明是消散之功,何可誤認提毒外出?瀕湖以治偏風不舉,口目喎斜,蓋亦用其走竄入絡,可以通痹,非能拔出血絡經脈之風邪。

且偏風喎斜等症,本是腦經為病,何嘗有外風入絡,認證先錯,而用藥又是隔膜,一誤再誤,竊謂此法亦必無效。據《綱目》所載,一人偏風,手足不舉,瀕湖以此油同麝香、鯪鯉甲等作膏,摩之而愈,則真是風寒濕三氣雜至之痹著關節者,所以有驗,此辨證之不可模糊隱約者也。

丹溪又以為能出有形之滯物,故取胎產胞衣,剩骨膿血者用之,則亦因其善走而速之使動耳。瀕湖又謂,一人病手臂一塊腫痛,以此搗膏貼之,一夜而愈,則即走竄消散之功耳。又謂一婦產後子腸不收,搗仁貼其丹田,一夜而上。

壽頤則謂此藥性情止能流動而使之行,不能收攝而使之斂,古書謂產後腸出,子宮不上,用蓖麻仁搗塗頂心百會穴,立刻收(注:原作「放」,顯誤,改)上云云,卻已陳陳相因,數見不一,均是空中樓閣,瀕湖此說,亦是依託古書,欺人之語。蓋蓖麻散腫之功極驗,如果子宮、子腸不收而亦用之,豈不使其正氣愈散,理當益復下墜,萬無可愈之道。

此徵之實驗而鑿鑿有據者,何得比附古人空談,而害病家於實禍,吾國醫籍,最多此等荒唐之說,苟非確有至理,已覺不可輕信,況似此走散之品,而反謂之能收,正是大相矛盾者耶!石頑謂研塗瘰癧、痘毒、癰腫,即消,則是實驗,此散之力而非收之功。

且瀕湖《綱目》於主治正文中,連綴治女人胎不下,子腸挺出,開通關竅經絡三句,則不下者必使之下,挺出者必使之收,此物既能下胎衣而開通關竅、經絡,又何以能收子腸,一行之中,出爾反爾,更是可駭,似此信手拈來,實是誤人不小。

又主治中以消腫、追(注:原作「迫」,據《綱目》改)膿、拔毒六字並作一氣,則消者欲其內消,追者拔者欲其外出,凡能內消之藥,必不能拔毒,而拔毒之藥,以敷未潰之瘍,適以提之成膿,必不能消腫,亦是兩相矛盾,萬不可通。蓋瀕湖本不諳外瘍之原理,以致措辭乖謬如是。

究竟蓖麻治瘍,內消最有奇功,拔毒實無能力,此壽頤所以恆謂內科分科之不足恃也。又古書皆謂蓖麻有毒,不可內服,瀕湖且謂服蓖麻者,一生不得食炒豆,犯之必脹死,一似此物必是大毒之品,所以《綱目》列於毒草門中。

然壽頤幼時家圃中種此數年,當時並不知其即是蓖麻子,但見人家炒熟食之如落花生者然,全家食之殆七八年,若計其數,奚啻百斤,未有一人遇有脹病,且亦何嘗不食炒豆,迨逾冠之後,閱醫家者言,乃見是說,始知宋元以後醫書,苟非親驗,多是妄談。嗚呼!安得更有神農氏作,而再一一親嘗之耶。

2. 鳳仙子

[發明]金鳳花子成熟時,其殼一動,即自分裂,其性最急,故有急性子之名。其氣味則瀕湖《綱目》謂之微苦,溫,有小毒。主治產難催生,積塊噎膈,下哽透骨,取齒牙,皆取其迅速直達為義。壽頤治外瘍堅塊,痠痛麻木,陰發大證,研沫搗膏貼患處,極能軟堅消腫如神。

根汁(注:汁,疑衍)搗敷跌撲傷,紅腫、紫瘀、潰爛皆效,亦急性走竄、消散瘀滯之功用。

3. 玉簪

[發明]玉簪根性質,據瀕湖《綱目》謂下骨鯁,塗癰腫,取齒牙,頗與急性子約略相近。壽頤嘗採鮮根搗自然汁,日曬成膏,作小丸,治牙痛欲落者,以一丸嵌痛處,聽其自化,一丸不落,再嵌一次,無不自落,而無痛苦,確驗。又吾鄉有齒痛甚劇者,聞人言玉簪根汁點牙自落,乃搗汁漱口,不一月而全口之齒,無一存者,此是實事,可證此物透骨之猛,且其人年僅三十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