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山雷

《本草正義》~ 卷之四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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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 (3)

1. 連翹

《本經》:「味苦,平。主寒熱,鼠瘻,瘰癧,癰腫,惡創,癭瘤,結熱,蠱毒。」(創,今本作瘡)。

《別錄》:「去白蟲。」

[發明]連翹味苦,苦能清熱。形圓而尖,中空有房,狀似心臟,故專清心家之熱,此物理自然之情性,非勉強附會之言也。又凡質輕而空松者,必有開泄宣通之作用,故亦能散結而泄化絡脈之熱。《本經》治瘰癧癰腫,瘡瘍癭瘤,結熱蠱毒,固以諸痛癢瘡,皆屬於熱,而疏通之質,非特清熱,亦以散其結滯也。

六朝以降,皆以古說心與小腸為表裡,謂清心之品,能通小腸,則即可開泄膀胱,導小水,祛下焦之濕熱,是以甄權謂通利五淋,小便不通,除心家客熱,實則附會之說,必不可信。

[廣義]《日華》謂其治瘡癤,排膿止痛。

東垣謂其散諸經血結氣聚,消腫。

丹溪謂其瀉心火,除脾胃濕熱。

石頑謂其輕清而浮,主治諸瘡,為結者散之之義。

繆仲淳謂:主瘰瘍癭瘤,皆足少陽膽經氣鬱有熱。

海藏以主耳聾(亦氣火上壅之證耳)。

[正訛]仲景麻黃連軺赤小豆湯,治瘀熱在裡發黃。注家謂連軺即連翹之根,且謂無根則以實代。考《爾雅·釋草》:連導翹。郭注一名連苕。蓋翹之與軺、苕,即一聲之轉,古書極多同音通用之例,則連翹、連苕、連軺,明是一物。

既能清濕熱而通利小水,自然可治瘀熱之發黃,何必強以根實妄為區別?然注《傷寒論》之為是說者,固亦別有所本,以《本草經》別有翹根一條,然《本經》翹根,雖稱其主下熱氣,而無利水治黃之明證。且於連翹則曰生山谷,於翹根則曰生平澤;《別錄》謂連翹生太山,翹根生嵩高,皆大有分別,其非一物甚明。

是以弘景已謂翹根方藥不用,人無識者,而《唐本草》列於有名未用類中,乃海藏強作解事,竟謂即連翹之根,而李瀕湖從之,非也。

2. 連翹心

[發明]近人有專用連翹心者,即其房中之實也。細而質輕,故性浮而專清上焦心肺之熱,較之其殼在外,亦能通行經絡,其用固自有別。然雖是心,而亦不堅實,若竟謂能清心家實火,亦殊未必。

3. 決明子(即草決明,亦名馬蹄決明)

《本經》:「決明子:主青盲目淫,膚赤白膜,眼赤痛,淚出。」

《別錄》:「味鹹、苦、甘,平、微寒。療唇口青。」

[發明]決明子,其形如豆,其色青綠,味鹹,故專於入腎。古人主治,皆以為眼目要藥,似乎疏風清熱,實則補腎益精,所以能治青盲等肝腎陰虛之證。然必久久服食,方能取效。而肝熱、風熱等證,亦非切要之品。《日華》謂其助肝益精,作枕治頭風明目,甚於黑豆;丹溪謂其益腎;甄權謂葉作菜食,利五臟,明目,其義皆同。《別錄》謂其鹹苦甘平,似嫌叢雜,其能療唇口青,蓋肝氣之病。

繆氏《經疏》以決明子合沙苑蒺藜、甘菊、杞子、生地、女貞、槐實、穀精草,補肝、明目、益精,能療肝家虛熱。又方合生地、甘菊、荊芥黃連甘草玄參連翹木通,主暴風熱眼痛,眵淚赤腫。

頤按:繆氏治目二方,已近於俗醫通套方劑,然一治肝腎之本虛,一治風熱之標實,理法秩然,猶有可取。

[正訛]決明子明目,乃滋益肝腎,以鎮潛補陰為義,是培本之正治,非如溫辛散風、寒涼降熱之止為標病立法者可比,最為有利無弊。乃王旻《山居錄》竟謂其多食患風,必有誤會,瀕湖已明辨之。而張石頑又謂久服則伐肝搜風太過,反致虛風內擾,是誤認為祛風瀉肝之用,其亦思質堅下墜,色青而綠,能入肝腎,滋養真陰,夫豈升散疏泄之品,所可等類齊觀者耶?

4. 地膚子

《本經》:「味苦,寒。主旁光熱,利小便,補中,益精氣。」(旁光,今本作膀胱)

《別錄》:「去皮膚中熱氣,散惡瘡,疝瘕,強陰。」

[發明]地膚子苦寒泄熱,止有清導濕熱,通利小便之用。《本經》又謂其補中,益精氣,《別錄》稱其強陰者,乃濕熱不擾,而陰精自安之意,斷不可拘泥字面,認為補益之品。陳藏器乃謂眾病皆起於虛,虛而多熱者,加地膚、甘草,可謂顢頇已極,張石頑從而和之,大不可解。《別錄》又主疝瘕,甄權謂治陰㿗,皆惟濕熱內蘊者可用,若虛寒氣滯,大非所宜。

5. 王不留行

《本經》:「味苦,平。主金創,止血,逐痛,出刺,除風痹,內寒。」(創,今本作瘡)

《別錄》:「味苦、甘,平。止心煩鼻衄,癰疽,惡瘡,瘻,乳婦人難產。」

[發明]王不留行,通利迅疾,故得此名。言雖有王命而不能留其行,則流利之性峻矣。其味又苦,則泄降下行,惟熱結者為宜。《本經》主金瘡止血,逐痛刺,《別錄》止心煩鼻衄,癰疽惡瘡,皆清火活血之用。除風痹者,風熱壅於經絡也,而風寒、寒濕,非其治矣。惟《本經》「內寒」二字,殊不可解,李氏《綱目》引作內塞,當即瀕湖所改,似非訛字,然別本皆作寒,是當存疑,不必強解。

又治產難,通乳汁;甄權謂治風毒,通血脈;《日華》謂主遊風風疹,婦女月事不勻;瀕湖謂利小便;景岳謂利陽明衝任血海,通經滯不調;石頑謂走而不守,長於利竅,皆以破結宣導為功。苟屬虛體,慎弗輕投,而妊娠尤為大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