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正義》~ 卷之二 (3)
卷之二 (3)
1. 黃連
病狀病名,顯然可別,本不慮其含混,乃後人造一痢字,而泄下亦痢,滯下亦痢,名之不正,最足以淆亂後學,俗醫無識(注:一本作「乃姑相雜而名實淆亂矣,俗醫不學),甚至並此顯見之病而不能分別,皆一痢字有以誤之。黃連治痢,本專指濕熱之滯下言之,與脾虛之泄瀉無涉,然夏秋之交,暑濕相雜,清濁不分,亦令人暴注洞泄,病狀固是泄瀉,而證情實是濕熱。
黃連燥濕,而苦以堅之,又是針對必用之藥,《本經》主治,於腸澼腹痛之外,更出「下利」二字,即為濕熱之自利者言之,本非通治虛寒泄瀉,然《本經》不為分別辨析者,蓋古書簡括,其例如此,為中人以上立法,本不慮其誤認,亦非有意故為含混,欲陷後人於迷惘之中。
然後世之習醫者,或有不明此理,誤讀古書,則黃連之主熱邪自利者,或竟誤以為虛寒泄瀉之藥,所以繆仲淳遂謂陽虛作泄,脾胃虛寒泄瀉,及陰虛人天明溏泄,法皆大忌。石頑亦復云然,其所以諄諄而不憚煩言者,可見熱泄、寒泄之病,俗人已多不能分別,似此言醫,可勝慨嘆。
石頑又有虛冷白痢,及先瀉後痢之虛寒證,誤用黃連致死之說。壽頤則謂虛寒下痢,不可妄用,固也。惟先瀉後痢,若有暴病,亦濕熱為多,不可拘泥,惟病久元虛,則非實邪可比耳。至「白痢」二字,昔人有認作寒證者,其說亦謬,須以舌苔脈證參之。要知濕熱蘊積,未及血分,其滯下不必紅色,脈實舌膩腹痛,及舌心黃膩,尖邊紅者,芩連均是要藥,非白痢之必為虛冷。
白話文:
病症的名稱和情況,顯然可以區分,原本不擔心會混淆,但後人創造了「痢」這個字,使得腹瀉也叫痢,裡急後重也叫痢,名稱不正確,最容易混淆後來的學習者,一般不學醫術的庸醫,甚至連這些顯而易見的病症都不能分辨,都是因為「痢」這個字誤導了他們。黃連治療痢疾,本來專指濕熱引起的裡急後重而言,和脾虛引起的腹瀉沒有關係,但是夏秋之際,暑濕夾雜,清濁不分,也會導致人突然腹瀉不止,病狀雖然是腹瀉,但實際證候卻是濕熱。
黃連能燥濕,而且味苦可以使腸道堅實,所以是針對性必用的藥。《本經》的主治,除了腸道疼痛之外,還提到「下利」兩個字,就是指濕熱引起的腹瀉,並不是普遍治療虛寒腹瀉。但《本經》沒有特別區分說明,是因為古代書籍簡潔扼要,像這樣的情況很多,是為中等以上程度的人立法的,本來不擔心會誤認,也不是故意要含糊不清,想讓後人困惑。
然而現在學醫的人,有些人不明白這個道理,誤解古書,就把黃連這種治療熱邪引起的腹瀉的藥,誤認為是治療虛寒腹瀉的藥,所以繆仲淳就說,陽虛引起的腹瀉,脾胃虛寒引起的腹瀉,以及陰虛的人早上出現溏泄,都絕對不能用黃連。石頑也是這麼說的,他之所以不厭其煩地諄諄教誨,可見熱性腹瀉和寒性腹瀉,一般人已經多數不能分辨了,說到這裡,真是令人感嘆。
石頑還有說過,虛寒引起的白色痢疾,以及先腹瀉後痢疾的虛寒證,誤用黃連導致死亡的案例。壽頤也說,虛寒引起的腹瀉,不可以亂用黃連,這是正確的。只有先腹瀉後痢疾,如果是突發的病,多半是濕熱引起的,不能拘泥於虛寒,只有病久體虛的,就不是實熱的病邪可比。至於「白痢」這兩個字,以前有人認為是寒證,這種說法也是錯誤的,必須要結合舌苔和脈象來判斷。要知道濕熱積聚,還沒影響到血分的時候,裡急後重不一定是紅色的,如果脈象有力,舌苔膩,腹痛,以及舌尖邊緣紅,舌心黃膩,這時黃芩、黃連都是重要的藥,不是說白痢就一定是虛寒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