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山雷

《本草正義》~ 卷之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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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 (3)

1. 龍膽

《本經》:「味苦,澀。主骨間寒熱,驚癇邪氣,續絕傷,定五臟,殺蠱毒。」

《別錄》:「大寒。除胃中伏熱,時氣溫熱,熱泄,下痢,去腸中小蟲,益肝膽氣,止驚惕。」

[正義]龍膽草,亦大苦大寒之品,純以清熱見長。主骨間熱者,大寒能清骨熱也。主驚癇,止驚惕,皆清熱寧心之效。邪氣者,即邪熱之氣也。續絕傷,定五臟,則因其卻熱除邪,而甚言之耳。蠱毒,是南方濕毒之厲氣;腸中之蟲,皆濕熱蘊隆所生也,大苦大寒,燥濕勝熱,自能闢蠱殺蟲。《別錄》主胃中伏熱,時氣溫熱,皆苦寒之用。

主熱泄下痢,亦苦燥濕,寒勝熱,與芩連之治濕熱泄瀉,而並治積滯熱痢者同義。益肝膽氣者,清其邪熱,即所以益其正氣,非謂苦寒之品,能補肝膽也。

[廣義]甄權:治小兒壯熱,時疾熱黃,癰腫。

《日華》:治熱狂,止煩,療瘡疥。

潔古:去目中黃,治睛赤腫脹,瘀肉高起,痛不可忍。

東垣:退肝膽邪熱,除下焦濕熱之腫,瀉膀胱火。

瀕湖:療煩熱,黃疸,小腸熱結淋閉,癰瘍痛甚,婦女血熱崩淋,通治肝腎有餘之火。

石頑:主酒癉黃腫。

[發明]龍膽草,大苦大寒,亦與連、芩同功。但《本經》稱其味澀,則其性能守,而行之於內,故獨以治骨熱著,余則清泄肝膽有餘之火,疏通下焦濕熱之結,足以盡其能事。而黴瘡之毒,疳痃之瘍,皆屬淫火猖狂,非此等大苦大寒,不足以瀉其烈焰,是又疏泄下焦之餘義矣。

[禁忌]瀕湖謂:大苦大寒,過用必傷胃中生髮之氣。

石頑謂:胃氣虛者,服之必嘔;脾氣虛者,服之必瀉。

2. 苦參

《本經》:「味苦,寒。主心腹結氣,癥瘕積聚,黃疸,溺有餘瀝,逐水,除癰腫,補中,明目,止淚。」

《別錄》:「養肝膽氣,安五臟,定志益精,利九竅,除伏熱腸澼,止渴,醒酒,小便黃赤,療惡瘡,下部䘌瘡,平胃氣,令人嗜食。」

[正義]苦參,亦苦寒燥濕之品。主心腹結氣,癥瘕積聚,皆瘀熱蘊積之證也。黃疸,為胃中之濕熱。溺有餘瀝,小溲黃赤,則膀胱之濕熱也。逐水者,以蘊熱而水道不利,非通治虛寒之畜水。癰腫,則濕熱凝結之腫瘍也。目淚,乃肝經濕熱之病,泄熱退熱,則目自明而淚自止。

其所謂補中,養肝膽氣,安五臟,定志益精,利九竅,除伏熱,平胃氣,令人嗜食,種種功用,皆濕熱既清而正氣自旺耳。《別錄》治腸澼者,清理其濕熱之積滯也。止渴、醒酒,皆清熱之效。療惡瘡,及下部䘌瘡,則燥濕清熱,又能殺蟲耳。

[廣義]陶弘景:漬酒飲,治疥殺蟲;蘇恭:治惡蟲、脛酸;甄權:治熱毒惡風,赤癩眉脫;蘇頌:治風熱瘡疹;瀕湖:殺疳蟲(皆苦寒除熱、燥濕殺蟲也)。

甄權又除大熱嗜睡(則濕熱傷其中氣,而為倦怠嗜臥也)。又治中惡腹痛(則山嵐瘴癘蠱毒一類,皆挾濕熱之毒,燥濕清熱,治之固宜,猶龍膽之殺蠱毒耳。景岳止夢遺、帶濁,皆清泄肝腎之濕熱,而伐相火之有餘也)。

徐洄溪謂:苦入心,寒清火,故苦參專治心經之火,與黃連功用相近,但黃連則清心臟之火為多,苦參則清心腑、小腸之火為多,以黃連之氣味清,而苦參之氣味濁也。

[發明]苦參,大苦大寒,退熱泄降,盪滌濕火,其功效與芩、連、龍膽皆相近。而苦參之苦愈甚,其燥尤烈,故能殺濕熱所生之蟲,較之芩、連,力量益烈,近人乃不敢以入煎劑,蓋不特畏其苦味難服,亦嫌其峻厲而避之也。然毒風惡癩,非此不除,申韓刑名之學,亦治世之所不可廢,而今人但以為洗瘡之用,恐未免因噎而廢食耳。

[禁忌]大苦大寒之物,其性又必大燥,過用無不傷脾損腎。沈存中《筆談》謂:病齒數年,常以苦參擦齒,乃苦腰重不能行,後有舒昭亮,亦用苦參而亦同病,及至屏除不用而後皆愈,則苦寒傷腎之明證也。

3. 苦參子

[發明]苦參子,僅見於趙氏《本草綱目拾遺》,一名鴉膽子,其形如小豆,與《綱目》苦參條中所載甚合。其味極苦,專主諸痔及滯下,大有神效,其功用亦與苦參相類。其仁多油,而氣味甚烈,入胃易致引嘔,故皆去油作丸,或囫圇吞之,雖古書所未載,而功用必不可沒。

凡滯下赤白、腹痛、裡急後重者,用鴉膽子輕輕敲去殼,勿令肉破,擇潔白明淨之仁,以豆腐衣一小塊方寸許,溫湯洗軟,每七粒作一包,整包吞服,濕熱盛者每次吞三包,一日三次,夜二次,極效。濕熱稍輕則減之(此是單方,吾吳多知用之,但舊用龍眼肉包吞,壽頤謂濕熱之病,不宜龍眼溫補,改用豆腐衣包;更妙,或用西法之膠殼裝貯,連殼吞服亦佳)。雖似大苦大寒,非可恆用,而在應用之時,所服無多,止見其利,未見其弊,爰為補之。

4. 白頭翁

《本經》:「味苦,溫。主溫瘧狂易,寒熱癥瘕積聚,癭氣,逐血止痛,療金瘡。」

《別錄》:「主鼻衄。」

[正義]白頭翁之氣味,《本經》以為苦溫,吳綬改作苦、辛,寒,石頑改作微寒,詳《本經》主溫瘧狂易等證,仲景以治熱痢下重,決非溫性,改者是也。溫瘧狂易,皆屬熱病,惟苦能泄降,寒能勝熱,是以主之。寒熱癥瘕,積聚癭氣,有由於血熱瘀滯者,苦辛泄散而入血分,則癥瘕積聚癭氣可消,故並能逐血止痛,療金瘡也。

鼻衄,皆血熱上湧之證,苦能泄降,而寒以勝熱,證治皆合,《本經》之溫字,必傳寫之誤矣。狂易者,發狂而變易其常度之謂,古書多有之,不為奇僻,乃瀕湖、仲淳、石頑皆改之,反致怪不可識,異矣。

[廣義]陶弘景:止毒痢。

甄權:主赤痢,腹痛,齒痛,項下瘤癧。

吳綬:主熱毒下痢,紫血鮮血者。

[發明]白頭翁,苦寒之品,亦專入血分,而味又辛,故清熱涼血,而亦破瘀導滯,其功用頗與紫草紫參地榆相似,故主治亦復相近。近見紹興何廉臣氏有《新編藥物學》,謂白頭翁有白毛茸茸,其性輕揚,頗能升清,以治滯下,非特苦泄,而有升舉下陷之意,所以特有奇功。

壽頤每遇久痢之脾腎已虛者,亦恆與參、耆、朮、草、山藥同用,收效亦捷,此則從物質上體驗得之,確非臆說,但總以有熱者為宜,非虛寒之瀉利可一例論耳。

[糾謬]白頭翁,能清血熱,《本經》苦溫,當是誤字,乃《日華本草》竟以為暖腰膝,顯與各家不符,殆因《本經》溫字而附會之。考瀕湖《綱目》所引諸家舊文,多可信從,惟《日華本草》最為叢雜,甚至南轅北轍,背道而馳,大率皆此條暖腰膝之例也,讀者萬勿為其所誤。

[禁忌]仲淳謂:白頭翁苦寒,凡滯下之胃虛,及虛寒泄瀉者忌之。石頑亦謂:苦寒泄降,久痢之淡血水者,弗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