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山雷

《本草正義》~ 卷之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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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 (2)

1. 胡黃連

[發明]胡連,本非黃連同類,皮色雖黃,而剖之色黑,以其味苦性寒,與黃連差近,其種又來於異域,因得胡黃連之名。始見於《唐本草》,蘇恭謂味苦大寒,治三消,五心煩熱,泄利,五痔,厚腸胃,浸入乳汁,點目赤,其功用與川連皆同。又謂其補肝膽,明目,治骨蒸勞熱,則因其清熱而過甚言之,非篤論矣。

《開寶》稱其治小兒驚癇,疳熱,霍亂下痢,溫瘧,理腰腎,去陰汗,亦皆清熱燥濕之力。丹溪獨稱其除果子積,以苦能泄降,而亦燥濕也。石頑謂:苦寒直降,能伐臟腑骨髓邪熱,為小兒疳熱積氣之峻藥。同豬胰治楊梅瘡,酒水煎服,二劑輒效,以其直達下焦,善搜淫火之毒也。

壽頤按:胡連情性,悉與川連同功,惟質重色黑,沉降之性尤速,故清導下焦濕熱,其力愈專。其效較川連為捷,凡熱痢、脫肛、痔漏、瘡瘍、血痢、血淋、溲血、濁血,及梅毒疳瘡等證,濕火結聚,非此不能直達病所,而小兒疳積腹膨之實證,亦可用之。蓋苦降直墜,導熱下趨,最為迅疾,且不致久留中州,妨礙脾胃沖和之氣耳。

[正訛]胡連,大苦大寒,純陰用事,且較川連尤為峻烈。自蘇恭有主婦人胎熱之說,而後之本草皆仍其舊,須知胎前實火,止是百病中之一端,抑知妊身養胎,最重脾胃,苦寒峻藥,胡可輕投。蘇恭又以治骨蒸勞瘵,則熱入骨髓,精血已枯,雖曰火炎,實由陰竭,大寒大苦,戕伐生機,火縱可息,而大命何如,適以速之蹶耳。繆氏《經疏》又謂:主久痢成疳。

似以小兒疳勞言之,然久痢之餘,豈可峻用苦寒,再戕脾氣?喻西昌已謂小兒五疳,猶之大人五勞,實熱而用苦寒,必初起之時,乃可得效,若胃虛得之,有死而已。膽草、蘆薈、川連、胡連,極苦大寒,豈虛勞所能堪此,設妄謂虛勞之外,又有實勞,而恣用苦寒,則醫殺之也。

張石頑亦謂:兒童腎實,故實熱可用苦寒,若脾胃腎陰不足者,服此奪人壽算,為害不淺,凡用苦寒峻厲之品,皆當識此,弗恣意也。仲淳又謂:治傷寒咳嗽,則寒邪在表為咳,而可用此,大是駭人。自注謂邪熱在太陰、陽明,則冠以傷寒兩字,更有不合,其實即是脾胃熱咳,亦萬萬用不到胡連也。

白話文:

胡黃連

胡黃連並非黃連的同類,雖然外皮呈黃色,但剖開後顏色卻是黑色。因其味苦性寒,與黃連頗為相似,且原產地為異域,故名胡黃連。《唐本草》首次記載胡黃連,蘇恭認為其味苦大寒,可治療消渴症三種、五心煩熱、腹瀉、痔瘡五種、滋養腸胃,可用其浸泡乳汁,滴入眼中治療眼紅,功效與川黃連相近。又說其能補益肝膽、明目,治療骨蒸勞熱,但這可能是因為其清熱功效過於顯著而誇大其詞,並非嚴謹論述。

《開寶本草》記載胡黃連可治療小兒驚癇、疳熱、霍亂下痢、溫瘧,以及調理腰腎、治療盜汗,皆是其清熱燥濕之效。朱丹溪獨言其能去除果實積滯,因其苦味能瀉下,亦屬燥濕之功。張石頑則認為:胡黃連苦寒直降,能清除臟腑骨髓的邪熱,是小兒疳熱積氣的峻猛藥物。胡黃連與豬胰合用,可治療梅毒,酒水煎服,通常服用兩劑便見效,因其能直達下焦,善於清除淫火毒邪。

壽世頤認為:胡黃連的藥性與川黃連相近,但質地較重,顏色較黑,沉降速度更快,因此其清導下焦濕熱之力更強。其療效比川黃連更迅速,凡是熱痢、脫肛、痔漏、瘡瘍、血痢、血淋、尿血、血濁,以及梅毒疳瘡等濕熱凝結的病症,非胡黃連不能直達病灶。對於小兒疳積腹脹的實證,也可使用。因其苦寒直降,能迅速引導熱邪下行,且不會久留中焦,妨礙脾胃的和諧之氣。

胡黃連大苦大寒,屬純陰藥物,且比川黃連更為峻烈。自蘇恭提出其可治療婦女胎熱之後,後世的本草書籍都沿用此說。然而,妊娠期實火只是百病中的一種,孕期養胎最重要的是調理脾胃,苦寒峻猛的藥物不可輕易使用。蘇恭又說其能治療骨蒸勞瘵,但熱入骨髓,精血已枯的情況下,雖然說是火熱,其實是陰虛,服用大寒大苦的藥物,會損傷生機,即使能消除火熱,但性命又如何?只是加速其死亡而已。繆希雍的《經疏》也說胡黃連能治療久痢成疳,似乎是針對小兒疳勞而言,但久痢之後,怎可再用苦寒峻藥損傷脾胃?喻昌認為小兒五疳如同大人五勞,實熱時可用苦寒藥物,但必須是在病初,若胃氣虛弱再用,就會危及生命。膽草、蘆薈、川黃連、胡黃連都極苦大寒,虛勞之人怎能承受?如果妄稱虛勞之外還有實勞,而濫用苦寒藥物,那便是醫生的過失。

張石頑也說:兒童腎氣旺盛,所以實熱可用苦寒藥物治療,但若脾胃腎陰不足,服用此藥會損害壽命,危害甚大。凡是用苦寒峻猛的藥物,都應當謹慎,不可濫用。仲景又說胡黃連能治療傷寒咳嗽,寒邪在表而咳嗽,可用此藥,這就太嚇人了。其自注說邪熱在太陰、陽明經,所以稱為傷寒,這就更不妥當了,其實就是脾胃熱咳,根本用不到胡黃連。

2. 黃芩

《本經》:「味苦,平。主諸熱,黃疸,腸澼,泄利,逐水,下血閉,惡瘡疽蝕,火瘍。」

《別錄》:「大寒。療痰熱,胃中熱,小腹絞痛,消穀,利小腸,女子血閉,淋露下血,小兒腹痛。子:主腸澼膿血。」

[正義]黃芩苦寒、亦通治濕熱之品,故《本經》先以主諸熱為提綱。黃疸者,胃中之濕熱也;腸澼泄利,腸中之濕熱也;逐水者,泄熱結之水道不通;血閉者,亦血熱之瘀結;惡瘡疽蝕,亦以濕熱之潰瘍而言;火瘍,則外瘍之屬於火邪者也,黃芩涼血勝熱,故為實熱癰瘍通用之藥。《別錄》療痰熱、胃中熱、消穀,皆苦寒清熱之主治。

小腹絞痛,則肝絡不疏,鬱熱閉塞之痛,非虛寒之腹痛也。利小腸,即《本經》逐水之意。女子血閉,淋露下血,亦為濕熱鬱結之病而言。小兒腹痛,亦惟實熱窒滯之腹痛為宜,皆非可一概統治。其子專治腸澼膿血,則苦寒泄降,而子又堅實,直達下焦故也。消穀,即善食易飢之中消病。

[廣義]甄權:治熱毒;《日華》:主天行熱疾,治疔瘡乳癰;潔古:涼心,治肺火上逆,清上焦及皮膚風熱,療目赤腫痛,除脾胃濕熱;瀕湖:治風熱,濕熱,頭痛火咳,皆清熱燥濕之正治也。

東垣謂:黃芩之中空而輕者,瀉肺火,利氣消痰,除風熱,清肌表之熱;細實而堅者,瀉大腸之火,高下之分,與枳實、枳殼同例。

壽頤按:李氏之說甚是,凡質之輕者,多上行橫行;質之重者,多沉降直下,即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之義,凡物皆然,可以類推。

景岳:枯者清上焦之火,定肺熱之喘嗽,止火炎之失血,清咽喉,治肺痿肺癰,亦主斑疹;實者泄下焦之熱,治赤痢淋濁,大腸熱結,便血漏血。

石頑謂:黃芩專主陽明蒸熱,陽明居中,非此不能開泄其蘊結之濕熱。

[發明]黃芩亦大苦大寒之品,通治一切濕熱,性質與黃連最近,故主治亦與黃連相輔而行,且味苦直降,而氣亦輕清,故能徹上徹下,內而五臟六腑,外而肌肉皮毛,凡氣血痰鬱之實火,內外女幼諸科之濕聚熱結病證,無不治之,為寒涼劑中必備之物。然苦降礙胃,必伐生氣,且大苦大燥,苟非濕漫,亦弗浪用,所宜所忌,無不與黃連同歸。

繆仲淳《經疏》,臚列許多虛寒病證,而戒其不得妄投,則學醫之謂何,並寒熱之證而猶不知,千古安得有此笨伯,復何必為此無謂之叮嚀耶。

[正訛]甄權:治骨蒸。蓋謂苦寒之藥,必能退熱,然骨蒸之熱,熱在骨髓,非養血滋陰,熱何由退?苦寒直折,縱令蒸熱得解,而生氣難支,況熱又未必能退乎?又謂主寒熱往來,則有虛有實,實者濕熱,黃芩清之尚矣,若血虛氣虛之寒熱往來,而亦以苦寒治之,可乎?

《日華本草》謂黃芩治發背,則古人此病,多由膏粱藥石而發,故有丹石發之名,本屬邪熱,唐宋成方皆主以大劑涼解。《日華》之說,本是正治,然今之背疽,則皆寒入督脈太陽之絡,非溫經升散不為功,古今證治,正是相反,誤與寒涼,即致內陷不治,慎不可誤信古人,而不辨寒熱,夭人天年也。

自張潔古有黃芩安胎之說,丹溪遂以黃芩、白朮為安胎聖藥,謂胎孕宜清熱涼血,血不妄行,乃能養胎,其意未嘗不是,乃後人誤認為妊身必用之藥,竟至俗子凡治胎孕,無不用此,則體質萬有不齊,安得一概可通用(注:一本作「則體質未必皆熱,豈有一概通用之理」)。石頑謂胎熱而升動不寧者宜之,如胎寒下墜,及食少便溏,不可混用者,是也。

[禁忌]繆仲淳謂芩、連苦寒清肅之品,能損胃氣而傷脾陽,故虛熱忌之。石頑亦謂陰虛伏熱,虛陽發露者,不可輕試。

白話文:

黃芩

《神農本草經》記載:黃芩味苦,性平。主治各種熱症、黃疸、腸絞痛、腹瀉、利尿消腫、血瘀閉經、惡瘡潰爛、火瘍(火傷)。

《名醫別錄》記載:黃芩性大寒。治療痰熱、胃熱、小腹絞痛、消化不良、通利小腸、女性血瘀閉經、尿血、小兒腹痛。黃芩的種子:主治腸絞痛伴膿血。

黃芩味苦性寒,也能治療濕熱病症,所以《神農本草經》首先以主治各種熱症作為總綱。黃疸是胃部濕熱;腸絞痛、腹瀉是腸道濕熱;利尿消腫是疏通因熱結導致的水道不通;血瘀閉經也是血熱瘀結;惡瘡潰爛也是濕熱引起的潰瘍;火瘍則是外傷感染火邪。黃芩能清熱涼血,因此是治療實熱性癰疽瘡瘍的常用藥物。《名醫別錄》記載的治療痰熱、胃熱、消化不良,都是苦寒清熱的功效。

小腹絞痛是肝經不通,鬱熱阻塞引起的疼痛,不是虛寒引起的腹痛。通利小腸,與《神農本草經》中提到的利尿消腫意思相同。女性血瘀閉經、尿血,也是濕熱鬱結的病症。小兒腹痛,也只適用於實熱引起的腹痛,不能一概而論。黃芩的種子專治腸絞痛伴膿血,因為它苦寒泄降,而且種子堅實,能直達下焦。消化不良指的是容易飢餓的消渴病。

許多醫家對黃芩的功效有不同的闡述:甄權:治療熱毒;《日華子本草》:主治流行性感冒,治療疔瘡、乳癰;張潔古:清心火,治療肺火上逆,清熱上焦及皮膚風熱,治療目赤腫痛,消除脾胃濕熱;李時珍:治療風熱、濕熱、頭痛、咳嗽,都是清熱燥濕的正治方法。

李東垣認為:黃芩中空而輕的,瀉肺火,利氣消痰,除風熱,清解肌表之熱;細實而堅的,瀉大腸之火,其高下之分,與枳實、枳殼相似。

李中梓認為:李東垣的說法很正確,凡是質地輕的,大多向上或橫向運行;質地重的,大多向下直達,這符合「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的道理,萬物皆然,可以類推。

張景岳認為:乾燥的黃芩清上焦之火,治療肺熱引起的咳嗽、咯血、咽喉腫痛,治療肺痿、肺癰,也主治斑疹;實性的黃芩泄下焦之熱,治療赤痢、淋濁、大腸熱結、便血、尿血。

石頑認為:黃芩專治陽明經的蒸熱,陽明經居於中焦,非黃芩不能疏泄其蘊結的濕熱。

黃芩味苦性寒,能治療各種濕熱病症,性質與黃連很相似,所以主治也與黃連相輔相成。而且它味苦直降,氣又輕清,所以能通上通下,內及五臟六腑,外及肌肉皮毛,凡是氣血痰鬱的實熱,內外男女老少各種濕聚熱結的病症,都能治療,是寒涼藥中必備的藥物。但是,苦寒之藥會傷胃氣,如果非濕熱證,不可濫用,其宜忌與黃連相似。

繆仲淳在《經疏》中列舉許多虛寒病症,告誡不可濫用,這是醫學常識,寒熱之證尚且不知,豈能成為醫生?這無謂的叮囑是多餘的。

一些醫家對黃芩的運用存在錯誤:甄權認為黃芩能治骨蒸勞熱。苦寒之藥能退熱,但是骨蒸勞熱的熱在骨髓,必須滋陰養血才能退熱,苦寒之藥直折陽氣,即使退熱,也會傷及正氣,而且未必能退熱。又說能治寒熱往來,寒熱往來有虛有實,實證為濕熱,黃芩能清之,但血虛氣虛引起的寒熱往來,用苦寒之藥治療,是不對的。《日華子本草》認為黃芩能治發背,古人此病多由膏粱厚味藥石所致,屬於邪熱,唐宋時期的方劑多用大劑量的清熱解毒藥。日華子本草的說法是正治,但是現在的背疽,多是寒邪侵入督脈太陽經絡,需溫經散寒才能奏效,古今證治正好相反,誤用寒涼藥,會導致病情加重,不可誤信古人,不辨寒熱,損害健康。《日華子本草》記載黃芩能安胎,丹溪認為黃芩、白朮是安胎聖藥,認為孕婦宜清熱涼血,血不妄行才能養胎,這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後人誤認為孕婦必用此藥,凡治胎孕,都用此藥,體質各不相同,不能一概而論。石頑認為胎熱而胎動不安者可用,若胎寒下墜,或食少便溏,則不可用。

繆仲淳認為黃芩、黃連苦寒清肅,能損傷胃氣和脾陽,所以虛熱忌用。石頑也認為陰虛伏熱、虛陽外露者,不可輕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