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彥純

《本草發揮》~ 卷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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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1)

1. 經曰

味為陰,味厚為純陰,味薄為陰中之陽。

氣為陽,氣厚為純陽,氣薄為陽中之陰。

味厚則泄,味薄則通。氣厚則發熱,氣薄則發泄。

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鹹味湧泄為陰。

2. 升降者天地之氣交

茯苓淡,為在天之陽也。陽當上行,何謂利水而泄下?經云:氣之薄者,乃陽中之陰。所以茯苓利水而泄下。然而泄下亦不離乎陽之體,故入手太陽也。

麻黃苦,為在地之陰也。陰當下行,何謂發汗而升上?經云:味之薄者,乃陰中之陽。所以麻黃髮汗而升上。然而升上亦不離乎陰之體,故入手大陰也。

附子,氣之厚者,乃陽中之陽,故經云發熱。

大黃,味之厚者,乃陰中之陰,故經云泄下。

粥淡,為陽中之陰,所以利小便。

茶苦,為陰中之陽,所以清頭目。

清陽發腠理,清之清者也。清陽實四肢,清之濁者也。

濁陰歸六腑,濁之濁者也。濁陰走五臟,濁之清者也。

3. 藥性要旨

苦藥平升。微寒平亦升。甘辛藥平降。甘寒瀉火。苦寒瀉濕熱。苦甘寒瀉血熱。

4. 用藥升降浮沉補瀉法

肝膽:味辛補酸瀉,氣溫補涼瀉。

注云:肝膽之經,前後寒熱不同,逆順互換,入求責法。

心小腸:味鹹補甘瀉,氣熱補寒瀉。

三焦命門:補瀉同。

脾胃:味甘補苦瀉,氣溫熱補寒涼瀉。

注云:溫涼寒熱,各從其逆順,互換入求責法。

肺大腸:味酸補辛瀉,氣涼補溫瀉。

腎膀胱:味苦補咸瀉,氣寒補熱瀉。

五臟更相平也,一臟不平,所勝平之,此之謂也。故云:安穀則昌,絕谷則亡。水去則榮散,谷消則衛亡。榮散衛亡,神無所居。又仲景云:水入於經,其血乃成。谷入於胃,脈道乃行。故血不可不養,衛不可不溫。血溫衛和,榮衛將行,常有天命。

5. 藏氣法時補瀉法

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甘草。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五味子。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白朮。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瀉之,黃芩

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知母、黃檗。注云: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川芎;以辛補之,細辛;以酸瀉之,白芍藥。

心欲軟,急食鹹以軟之,芒硝;以咸補之,澤瀉;以甘瀉之,黃耆、甘草、人參

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甘草;以甘補之,人參;以苦瀉之,黃連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白芍藥;以酸補之,五味子;以辛瀉之,桑白皮

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知母;以苦補之,黃檗;以咸瀉之,澤瀉。

注云:此五者,有酸、辛、甘、苦、咸,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緩,或軟,或堅。四時五臟病,隨五味所宜也。

6. 治法綱要

氣交變論云:五運太過不及。夫五運之政,猶權衡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化者應之,變者復之。此生長化收藏之理,氣之常也。失常則天地四塞矣。

注云:失常之理,則天地四時之氣無所運行。故動必有靜,勝必有復,乃天地陰陽之道也。以熱治熱法。經云病氣熱甚,而與寒藥交爭,而寒藥難下,故反熱服,順其病勢。熱體既去,寒性乃發,病勢除愈,則如承氣湯,寒藥反熱服之者是也。寒病亦同法也。凡治病者,必求其所在。

病在上者治上,病在下者治下,故中外臟腑經絡皆然。病氣熱則除其熱,病氣寒則除其寒,六氣同法。瀉實補虛,除邪養正,平則守常,醫之道也。

太法曰:前人方法,即當時對證之藥也。後人用之,當體指下脈氣,從而加減,否則不效。予非鄙乎前人而自用也。蓋五行相制相兼,生化制承之體,一時之間,變亂無常。驗脈處方,亦前人之法也,而復有通乎理,當以予言為然。

7. 用藥用方辯

如仲景治表虛,制桂枝方,桂枝味辛熱,發散助陽,體輕,本乎天者親上,故桂枝為君,芍藥、甘草佐之。如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乃制小建中湯方,芍藥為君,官桂、甘草佐之。一則治其表虛,一財治其裡虛,是各言其主用也。後人之用古方者,觸類而長之,則知其本而不致差誤矣。

8. 去臟腑之火

黃連瀉心火。梔子黃芩瀉肺火。白芍藥瀉肝火。知母瀉腎經火。木通瀉小腸火。黃苓瀉大腸火。石膏瀉胃經火。柴胡瀉三焦火,黃芩佐之。柴胡瀉肝經火,黃連佐之。膽經亦同。黃檗瀉膀胱火。又曰:龍火,膀胱乃水府之火,故曰龍火也。

以上諸藥,瀉各經之火。不惟止能如此,更有治病,合為君臣處,詳其宜而用之,不可執而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