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指要》~ 卷二 (6)
卷二 (6)
1. 運氣總紀
《內經》曰:天以六為節,地以五為制。周天氣者六期為一備(六氣一備),終地紀者五歲為一周(五運一周)。君火以明(子午司天),相火以位(巳亥在泉),五六相合而七百二十氣為一紀(十五日為一氣),凡三十歲千四百四十氣,凡六十歲而為一周。不及(五少之運)太過(五太之運)斯皆見矣。
甲己之歲土運統之(甲己化土),乙庚之歲金運統之(乙庚化金),丙辛之歲水運統之(丙辛化水),丁壬之歲,木運統之(丁壬化木),戊癸之歲火運統之(戊癸化火)。子午之歲,上見少陰(少陰君火司天,陽明燥金在泉),丑未之歲,上見太陰(太陰濕土司天,太陽寒水在泉)寅申之歲,上見少陽,(少陽相火司天,厥陰風木在泉),卯酉之歲,上見陽明(陽明燥金司天,少陰君火在泉),辰戌之歲,上見太陽(太陽寒水司天,太陰濕土在泉),巳亥之歲,上見厥陰(厥陰風木司天,少陽相火在泉)。少陰所謂標也(子午司天之始),厥陰所謂終也(巳亥司天之終)。
厥陰之上,風氣主之(風木),少陰之上,熱氣主之(熱火),太陰之上,濕氣主之(濕土),少陽之上,相火主之(火熱),陽明之上,燥氣主之(燥金),太陽之上,寒氣主之(寒水),所謂本也。是真元一氣化而為六也。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如木剋土而及侮金之類),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如金克本而土反凌木之類)。
侮反受邪(始於侮彼求勝終則己反受侮),侮而受邪,寡於畏也(無所畏憚,不能自保),所以貴有承製也。相火之下(火亢金害),水氣承之(水制木生);水位之下(水亢火害),土氣承之(土製金生);土位之下(土亢水害),風氣承之(木製火生);風位之下(木亢土害),金氣承之(金制水生),金位之下(金亢木害),火氣承之(火制土生);君火之下,陰精承之(水承火亢)。
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如火位於上而無承製則太過矣,少生氣則不及矣,有承製木生於下,則火生而不亢矣)。蓋六氣各專一令,專令者常太過,過極則為亢,亢甚則害作。故各有所承乃以制其亢甚為害也。制其太過則以生其不及,則亢害者可化為和平矣。夫五行之妙用,在於相剋,承乃制,正所以轉五運而調六氣也,此理氣之精義,神而明之,自處處人,保身守家之道亦在其中,蓋道無不在也。茲總六十歲中運司天,生克同氣,而又分為六紀。
白話文:
【運氣總綱】
《內經》指出:大自然的規律中,天象的變化以六為節奏,地象的運轉則以五為週期。周天氣候的變化,六個階段為一個完整的循環(六氣一備),而地上的週期則以五年為一個完整的循環(五運一週)。君火象徵光明(子午年為主宰),相火則代表位置(巳亥年在泉底),五和六相結合,形成了七百二十種氣候現象作為一個紀元(每十五天為一種氣候),總共三十年,一千四百四十種氣候,六十個年頭就構成了一個大週期。不足或過剩的情況也就顯而易見了。
在甲己年,土運統管(甲己年化土),乙庚年,金運統管(乙庚年化金),丙辛年,水運統管(丙辛年化水),丁壬年,木運統管(丁壬年化木),戊癸年,火運統管(戊癸年化火)。在子午年,上方出現的是少陰(少陰君火司天,陽明燥金在泉),醜未年,上方出現的是太陰(太陰濕土司天,太陽寒水在泉),寅申年,上方出現的是少陽(少陽相火司天,厥陰風木在泉),卯酉年,上方出現的是陽明(陽明燥金司天,少陰君火在泉),辰戌年,上方出現的是太陽(太陽寒水司天,太陰濕土在泉),巳亥年,上方出現的是厥陰(厥陰風木司天,少陽相火在泉)。少陰被稱為開始(子午司天的開始),厥陰被稱為結束(巳亥司天的結束)。
在厥陰上方,風氣是主要的影響因素(風木),在少陰上方,熱氣是主要的影響因素(熱火),在太陰上方,濕氣是主要的影響因素(濕土),在少陽上方,相火是主要的影響因素(火熱),在陽明上方,燥氣是主要的影響因素(燥金),在太陽上方,寒氣是主要的影響因素(寒水),這些就是所謂的"本"。這其實是真元一氣分化為六種不同形式。氣候過剩就會制約那些能勝過自己的(例如木剋土且同時侮金),而當氣候不足時,那些原本能被自己剋制的會反過來欺負它,原本能勝過的也會輕蔑它(例如金剋木但土反而凌駕木)。
開始侮弄他人最終會受到邪氣的侵害(最初想佔對方便宜,最後卻反受其害),受了邪氣的侵害,是因為缺少敬畏之心(無所忌憚,不能自我保護),所以要重視承製的原則。在相火之下,水氣會來承載(水制木生);在水位之下,土氣會來承載(土製金生);在土位之下,風氣會來承載(木製火生);在風位之下,金氣會來承載(金制水生);在金位之下,火氣會來承載(火制土生);在君火之下,陰精會來承載(水承火亢)。
氣候過剩會造成危害,但有承載制約就能避免危害,制約過剩的氣候,可以生發不足的氣候,這樣,過剩造成的危害就可以轉化為平衡。五行的巧妙運用就在於相互剋制,通過承載制約,才能轉換五運,調和六氣。這就是氣與理的精義,如果能深刻理解,無論在任何環境下都能保全自己,保護家庭,道理無所不在。這裡總結了六十年中運行的規律,以及生克同氣的關係,再進一步細分為六個紀元。
2. 司天生中運
(甲子)火生土,(癸巳)木生火,(辛卯)金生水;(甲午)火生土,(癸亥)木生火,(辛酉)金生水;(甲寅)火生土,(乙丑)土生金,(壬辰)水生木;(甲申)火生土,(乙未)土生金,(壬戊)水生木,此十二年天氣生運,以上生下,名曰順化,為相得之歲也。
白話文:
在這十二年的週期中,每年的天氣都遵循著五行相生的原則,影響著該年的運勢。具體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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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子年,火能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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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癸巳年,木能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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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辛卯年,金能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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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午年,同樣是火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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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癸亥年,木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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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辛酉年,金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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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寅年,火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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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乙丑年,土能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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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壬辰年,水則生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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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申年,火亦能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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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乙未年,土能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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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壬戌年(原文誤寫為壬戊),水則生木。
這些年份裡,上面的元素都能生出下面的元素,我們稱之為順化,這表示這些年都是五行相生,相互得益的年份。
3. 司天克中運
(庚子)火剋金,(已巳)木剋土,(丁卯)金剋木;(庚午)火剋金,(已亥)木剋土,(丁酉)金剋木;(庚寅)火剋金,(辛丑)土剋水,(戊辰)水剋火;(庚申)火剋金,(辛未)土剋水,(戊戌)水剋火,此十二年天氣克運,以上克下,名曰天刑,為不相得之歲也。
白話文:
(庚子年)火剋金,(己巳年)木剋土,(丁卯年)金剋木;(庚午年)火剋金,(己亥年)木剋土,(丁酉年)金剋木;(庚寅年)火剋金,(辛丑年)土剋水,(戊辰年)水剋火;(庚申年)火剋金,(辛未年)土剋水,(戊戌年)水剋火。這十二年間,天氣對應的五行相剋關係壓制了運氣所屬的五行,是上剋下的情況,這種現象被稱為天刑,表示這些年份是五行能量不協調、相互抵觸的年度。
簡單來說,這十二個特定的年份,因為天干地支與五行之間的相剋關係,導致了天氣的五行力量壓制了運氣的五行,這種上剋下的狀況,被命名為「天刑」,代表這些年份的五行能量處於一種不和諧、相互衝突的狀態。
4. 中運生司天
(壬子)木生火,(辛巳)水生木,(己卯)土生金,(壬午)木生火,(辛亥)水生本,(己酉)土生金;(壬寅)木生火,(癸丑)火生土,(庚辰)金生水;(壬申)木生火,(癸未)火生土,(庚戌)金生水,此十二年運生天氣,以下生上,名曰小逆,主微病也。
白話文:
(壬子年)木能生火,(辛巳年)水能生木,(己卯年)土能生金,(壬午年)木能生火,(辛亥年)水能生木,(己酉年)土能生金;(壬寅年)木能生火,(癸丑年)火能生土,(庚辰年)金能生水;(壬申年)木能生火,(癸未年)火能生土,(庚戌年)金能生水。這十二年間,下位的五行能夠生成上位的五行之氣,這種現象被稱為「小逆」,會引發些許的疾病。
5. 中運克司天
(丙子)水剋火,(乙巳)金剋木,(癸卯)火剋金;(丙午)水剋火,(乙亥)金剋木,(癸酉)火剋金;(丙寅)水剋火,(丁丑)木剋土,(甲辰)土剋水;(丙申)水剋火,(丁未)木剋土,(甲戌)土剋水,此十二年運克天氣,以下克上,名曰不和,主病甚也。
白話文:
在這十二年間,有以下的情況發生:丙子年,水剋制了火;乙巳年,金剋制了木;癸卯年,火剋制了金;丙午年,水再次剋制了火;乙亥年,金再次剋制了木;癸酉年,火再次剋制了金;丙寅年,水又一次剋制了火;丁丑年,木剋制了土;甲辰年,土剋制了水;丙申年,水再剋制火一次;丁未年,木再次剋制土;甲戌年,土再次剋制了水。這些年裡,下方的運氣剋制了上方的天氣,形成了不和諧的狀態,這樣的環境下,疾病會比較嚴重。
6. 氣運相同
(戊子)運氣皆火,(丁巳)運氣皆木,(乙卯)運氣皆金;(戊午)運氣皆火,(丁亥)運氣皆木,(乙酉)運氣皆金;(戊寅)運氣皆火,(己丑)運氣皆土,(丙辰)運氣皆水;(戊申)運氣皆火,(己未)運氣皆土,(丙戌)運氣皆水,此十二年運氣皆同,皆天符也,雖曰同氣,不無偏勝亢害焉。
子午之紀
(甲子、甲午)上少陰火司天,中(太宮)土運合化,下(陽明)金在泉
(庚子、庚午)上少陰火司天,中(太商)金運合化,下(陽明)金在泉
(壬子、壬午)上少陰火司天,中(太角)木運合化,下(陽明)金在泉
(丙子、丙午)上少陰火司天,中(太羽)水運合化,下(陽明)金在泉
(戊子、戊午)上少陰火司天,中(太徵)火運合化,下(陽明)金在泉
南政年,脈兩寸不應,北政年,脈兩尺不應
五行惟土為火,土運所以為南政也,南面行令則名南政。南政年脈不應,宜南面以觀之也。金木水火四運皆為北政,北面受令則名北政,北政年脈不應,宜北面以觀之也。而政運之脈有不應者,蓋以少陰所居之處言之也。謂少陰所在,脈乃沉細不應於診。經曰:少陰之至其脈鉤。
脈不應者謂脈不鉤也。凡值此不應之脈乃歲運合宜,命曰天和,不必求治,若誤治之反伐天和矣。
丑未之紀
(己丑、己未)上太陰土司天,中(少宮)土運合化,下(太陽)水在泉
(乙丑、乙未)上太陰土司天,中(少商)金運合化,下(太陽)水在泉
(丁丑、丁未)上太陰土司天,中(少角)木運合化,下(太陽)水在泉
(辛丑、辛未)上太陰土司天,中(少羽)水運合化,下(太陽)水在泉
(癸丑、癸未)上太陰土司天,中(少徵)火運合化,下(太陽)水在泉
南政年脈左寸不應,北政年脈右尺不應
寅申之紀
(甲寅、甲申)上(少陽)相火司天,中(太宮)土運合化,下(厥陰)木在泉
(庚寅、庚申)上(少陽)相火司天,中(太商)金運合化,下(厥陰〕木在泉
(壬寅、壬申)上(少陽)相火司天,中(太角)木運合化,下(厥陰)木在泉
(丙寅、丙申)上(少陽)相火司天,中(太羽)水運合化,下(厥陰)木在泉
(戊寅、戊申)上(少陽)相火司天,中(太徵)火運合化,下(厥陰)木在泉
南政年脈左尺不應,北政年脈右寸不應
卯酉之紀
(己卯、己酉)上陽明金司天,中(少宮)土運合化,下(少陰)火在泉
(乙卯、乙酉)上陽明金司天,中(少商)金運合化,下(少陰)火在泉
(丁卯、丁酉)上陽明金司天,中(少角)木運合化,下(少陰)火在泉
(辛卯、辛酉)上陽明金司天,中(少羽)水運合化,下(少陰)火在泉
(癸卯、癸酉)上陽明金司天,中(少徵)火運合化,下(少陰)火在泉
南政年脈兩尺不應,北政年脈兩寸不應
辰戌之紀
(甲辰、甲戌)上太陽水司天,中(太宮)土運合化,下(太陰)土在泉
(庚辰、庚戌)上太陽水司天,中(太商)金運合化,下(太陰)土在泉
(壬辰、壬戌)上太陽水司天,中(太角)木運合化,下(太陰)土在泉
(丙辰、丙戌)上太陽水司天,中(太羽)水運合化,下(太陰)土在泉
(戊辰、戊戌)上太陽水司天,中(太徵)火運合化,下(太陰)土在泉
南政年脈右尺不應,北政年脈左寸不應
巳亥之紀
(己巳、己亥)上厥陰木司天,中(少宮)土運合化,下(少陽)相火在泉
(乙巳、乙亥)上厥陰木司天,中(少商)金運合化,下(少陽)相火在泉
(丁巳、丁亥)上厥陰木司天,中(少角)木運合化,下(少陽)相火在泉
(辛巳、辛亥)上厥陰木司天,中(少羽)水運合化,下(少陽)相火在泉
(癸巳、癸亥)上厥陰木司天,中(少徵)火運合化,下(少陽)相火在泉
南政年脈右寸不應,北政年脈左尺不應
白話文:
[氣運相同]
在特定的年份中,如戊子、丁巳、乙卯、戊午、丁亥、乙酉、戊寅、己丑、丙辰、戊申、己未、丙戌,這些年的運氣分別是火、木、金、火、木、金、火、土、水、火、土、水,且都相同。雖然它們的氣運相同,但還是存在著某些年份的氣運會過旺,導致對身體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
在子午之紀中,如甲子、甲午、庚子、庚午、壬子、壬午、丙子、丙午、戊子、戊午,上半部由少陰火主宰,中間部分由不同屬性的運氣組合而成,下半部則由陽明金掌控。在南政年,雙手脈搏的兩寸部位反應不出來;而在北政年,雙手脈搏的兩尺部位反應不出來。
五行中只有土能生火,因此土運屬於南政。在南政年,如果脈象沒有反應,應該面向南方來觀察。金、木、水、火四種運氣都屬於北政,北政年如果脈象沒有反應,應該面向北方來觀察。但即使在政運中,也會有脈象不反應的情況,這是由少陰的位置決定的。當少陰所在時,脈象會變得微弱而不易診斷。如果脈象沒有反應,這表示歲運相合,稱為天和,這種情況不需要特別治療,否則反而可能破壞了天和。
在醜未之紀中,如己丑、己未、乙丑、乙未、丁丑、丁未、辛丑、辛未、癸丑、癸未,上半部由太陰土主宰,中間部分由不同屬性的運氣組合而成,下半部則由太陽水掌控。在南政年,左手脈搏的寸部位反應不出來;而在北政年,右手脈搏的尺部位反應不出來。
在寅申之紀中,如甲寅、甲申、庚寅、庚申、壬寅、壬申、丙寅、丙申、戊寅、戊申,上半部由少陽相火主宰,中間部分由不同屬性的運氣組合而成,下半部則由厥陰木掌控。在南政年,左手脈搏的尺部位反應不出來;而在北政年,右手脈搏的寸部位反應不出來。
在卯酉之紀中,如己卯、己酉、乙卯、乙酉、丁卯、丁酉、辛卯、辛酉、癸卯、癸酉,上半部由陽明金主宰,中間部分由不同屬性的運氣組合而成,下半部則由少陰火掌控。在南政年,雙手脈搏的兩尺部位反應不出來;而在北政年,雙手脈搏的兩寸部位反應不出來。
在辰戌之紀中,如甲辰、甲戌、庚辰、庚戌、壬辰、壬戌、丙辰、丙戌、戊辰、戊戌,上半部由太陽水主宰,中間部分由不同屬性的運氣組合而成,下半部則由太陰土掌控。在南政年,右手脈搏的尺部位反應不出來;而在北政年,左手脈搏的寸部位反應不出來。
在巳亥之紀中,如己巳、己亥、乙巳、乙亥、丁巳、丁亥、辛巳、辛亥、癸巳、癸亥,上半部由厥陰木主宰,中間部分由不同屬性的運氣組合而成,下半部則由少陽相火掌控。在南政年,右手脈搏的寸部位反應不出來;而在北政年,左手脈搏的尺部位反應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