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集注》~ 卷之四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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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 (10)

1. 虛實邪正第七(凡五首)

五十二難曰:腑臟發病,根本等不?然,不等也。其不等奈何?然,臟病者,止而不移其病,不離其處。

丁曰:臟病為陰,陰主靜,故止而不移。呂曰:臟者陰,決於地。(按:「決」字疑當作「法」。)故不移動也。

腑病者,彷彿賁向,上下行流,居處無常。

丁曰:腑病為陽,主動,故上下行流,居處無常。呂曰:腑,陽也。陽者法天,天有迴旋不休,故病流轉,居無常處也。

故以此知臟腑根本不同也。

白話文:

五十二難經說:「五臟六腑發生疾病,它們的根本性質並不相同。」確實,它們是不一樣的。那它們的不同之處在哪裡呢?五臟的疾病,會停留在一個地方而不移動,不會離開原先發病的部位。

丁先生說:「五臟的疾病屬於陰,陰主靜止,所以會停留在一個地方而不移動。」呂先生說:「五臟屬陰,其特性如同地(按:這裡的『決』字可能應該是『法』字),所以不會移動。」

六腑的疾病,則像水流一樣會到處奔流,上下流動,沒有固定的位置。

丁先生說:「六腑的疾病屬於陽,陽主動,所以會上下流動,沒有固定的位置。」呂先生說:「六腑屬陽,陽的特性如同天,天體運行不停歇,所以疾病也會跟著流轉,沒有固定的位置。」

因此,由此可以知道五臟和六腑的根本性質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