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集注》~ 卷之三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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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 (17)

1. 臟腑度數第六(凡十首)

三十八難曰:「臟唯有五,腑獨有六者,何也?」 然。所以腑有六者,謂三焦也。有原氣之別焉,主持諸氣,有名而無形。其經屬手少陽,此外腑也,故言腑有六焉。

丁曰:「其言五臟六腑者,謂五臟應地之五行,其六腑應天之六氣。其言天之六氣,謂三焦為相火,屬手少陽,故言腑獨有六也。」 楊曰:「三焦無內腑,惟有經脈名手少陽,故曰外腑也。」

三十九難曰:「經言腑有五,臟有六者,何也?」 然。六腑者,正有五腑也。然五臟亦有六臟者,謂腎有兩臟也。其左為腎,右為命門。命門者,謂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氣與腎通,故言臟有六也。 「腑有五者,何也?」 然。五臟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屬於五臟,故言腑有五焉。

丁曰:「五臟正有五腑;今曰三焦,是為一腑,配心包絡為臟,即臟腑皆有六焉。其二經俱是相火,相行君命,故曰命門也。」 楊曰:「五臟六腑皆五,有五六之數,或俱五,或俱六,或一五,或一六,並應天地之數也。若以正臟腑言之,則臟腑俱有五也。臟五以應地之五嶽,腑五以應天之五星。」

若以俱六言之,則臟六以應六律,腑六以應乾數。若以臟五腑六言之,則臟五以應五行,腑六以法六氣。若以腑五臟六言之,則臟六以法六陰,腑五以法五常。 所以臟腑俱五者,手心主非臟,三焦非腑也。臟腑俱六者,合手心主及三焦也。其餘例可知也。 虞曰:「天以六氣司下,地以五行奉上。天地交泰,五六之數而成也。人法三才,所以臟腑以法五六之數。謂人頭圓象天,足方象地,以臟腑五六之數以象人,則三才備矣。十一之數,相因而成,故不離於五六也。」 漢書云:「五六乃天地之中數也。」

白話文:

在第三十八個難題中提到,臟器只有五種,但腑卻有六種,這是為什麼呢?事實上,腑之所以有六種,是因為將三焦也計算在內。三焦具有特殊的原氣功能,它調節全身的氣機,雖然只聞名而未見實體。其經絡歸屬於手少陽,可視為身體外部的一個腑,因此我們說腑有六種。

有人解釋,所謂五臟六腑,指的是五臟對應地之五行,而六腑則對應天之六氣。其中,三焦被視為相火,歸屬手少陽,這就是腑為何獨有六種的原因。另一種說法是,三焦並無內部的腑,僅有經脈命名為手少陽,所以稱之為「外腑」。

在第三十九個難題中提到,經典中記載腑有五種,臟卻有六種,這是怎麼回事呢?實際上,腑確實只有五種。然而,五臟中其實也有六臟的存在,因為腎臟分為兩個部分,左側為正常的腎臟,而右側則是命門。命門是精神的寄居處,對於男性來說,它是儲存精液的地方;對於女性而言,則是連結子宮的位置。命門的氣與腎臟相通,因此我們說臟有六種。至於腑只有五種,是因為五臟各自對應一種腑,而三焦也被視為一種腑,但它並不歸屬於任何一個臟,所以腑只有五種。

有人指出,五臟確實各有五腑,但現在將三焦納入腑之一,且配合心包絡成為一臟,這樣臟腑皆有六種。其中,心包絡和三焦兩條經絡都屬於相火,執行著君主的命令,所以命門才會如此重要。另一種解釋是,五臟六腑皆為五種,有五六之數。或者全部都是五種,或者全部都是六種,或者一個是五種,一個是六種,這些都符合天地之數。如果以標準的臟腑來看,臟腑皆有五種。臟五種以應對地上的五嶽,腑五種以應對天上的五星。

如果將臟腑都視作六種,則臟六種以應對六律,腑六種以應對乾數。如果將臟看作五種,腑看作六種,則臟五種以應對五行,腑六種以應對六氣。如果將腑看作五種,臟看作六種,則臟六種以應對六陰,腑五種以應對五常。之所以臟腑皆為五種,是因為手心主並非真正意義上的臟,而三焦也並非真正意義上的腑。當我們將手心主和三焦都納入臟腑的計算時,臟腑就都有了六種。其他的例子也可以依此類推。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天以六氣管理下方,地以五行供應上方,天地交會,形成五六之數。人類效仿天地,所以臟腑的數量也遵循五六之數。人的頭部圓形像天空,腳部方形像大地,臟腑的五六之數象徵著人體,這樣就能完全體現天地人三才的概念。十一這個數字,也是由五六相加而來,因此不會脫離五六之數的範疇。《漢書》中有提到,五六是天地的中間數字。